也许是因为激动,又也许是害怕,朱七七感到自己的血液一直往上涌,身体深处如同有一股热腾腾的火花四处乱窜。
而朱七七整个人,很不争气的就如一只惊慌失措的小鹿,忍不住的手脚颤抖起来,不能自抑。
浴室内,“哗啦啦”的水声还在响。
此时不跑,待何时?
朱七七如丧家之犬,拔腿就要逃之夭夭。
跑了两步,朱七七想了想,又再折回头来,抱起那捧娇艳的玫瑰——这可是她长了这么大,第一次收到别人送的花。
然后,朱七七赶紧溜之大吉。
在溜之大吉的最后一秒,朱七七看了帅男身份证的名字:乔可风。
朱七七抱着玫瑰,以不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度冲下电梯,又再以了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度冲出宾馆,跑到对面的马路。
“的士!的士!”
虽然说,坐的士是一件无比浪费,又无比奢侈的事儿,但这个时候,安全第一对不对?逃命紧要。
朱七七想,万一给那个叫乔可风的男人追上来,她就麻烦了。
估计藏在胸口的那叠钱不但要完璧归赵,连她本人,也得请到警察局去,到时候会人财两空。
很快有一辆红色的士开了过来,停下来。
朱七七赶紧钻上去。
的士司机问:“请问,要到哪儿?”
朱七七说:“城北的古城区。”
朱七七住的地方,在城北的古城区,这些租金便宜的房子,环境不好,地方乱而杂,就像某一个村庄角落。
那全是私人自己建造的房子,一幢幢,然后隔成一小间一小间出租,仿佛是贫民区。
十几平米的单间配套,房子的空间像了小笼子,睡的地方和做饭菜的地方并排相连,没地方放椅子,吃饭得坐在床上吃。
去卫生间蹲一次大号,那难闻的气味就在小小的空间内飘荡着,半天也挥之不去,那种闷热与窒息,与地狱没什么两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