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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卷 第一四四章 白袍小生


  高荀哼着小曲从钟蝶梅的茶楼走出,精神无比舒爽。吴江才子又怎么样,老子就不鸟你,你还能咬我不成。那套礼义廉耻的约束,对不起,老子不吃那套。

  对于高荀这种很少讲风度的人,普通的无耻是不能够形容的。当着众位吴江名流的面,不给苏慕白面子除了他没有别人。从钟蝶梅茶楼门前走出,跻身走进熙攘的人群,各种各样的物饰挂满了两旁的李铺,琳琅满目的李品,将街道两旁装缀的异常炫目。这些东西放在现代那样不是价值不菲的文物,而现在不过是普通的生活用品罢了。

  吴江果然是繁华,随处可见车来人往、轿停马嘶,远处波水荡漾的画舫,近观茶、酒、花、寺、楼鼎立,恰是一块富庶之地,怪不得曾有诗云,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现在虽是浓冬肃杀,处处雾霭飞散,燕雀南迁,不见萧瑟,尤胜如梦似幻的朦胧之美,当之无愧的人间天堂。

  有幸能看见一大古都,高荀颇为欣慰的感慨一声。闲暇四处观望的时候,看见前面一个卖糖葫芦的小贩站在那里,守候自己的饭碗。想到糖葫芦,高荀就想起那个十几岁的疯丫头,不知道她在青祁有没有调皮让叶落雪头疼呢?

  掏出身上的碎银子,厚着脸皮买了两串拿在手里。还没开吃,就听见耳边嗡嗡议论声大起,高荀既不是儿童,又不是妙龄少女,居然厚颜无耻的在街上买糖吃,这一行为大大刺激了吴江市民的眼球,语言难免嘈杂许多。

  旁边的路人,已经对高荀大胆的行为开始指指点点,甚至有些比较顽固的老学究,已经呼天抢地的咒骂起来。说什么,读书人不知礼数,不识矜持,贪图口嘴享乐,简直辱没高贵的气节。

  在比较过激的言语下,绕是高荀胆大,也受不了这种**的侵犯。

  看什么看,没见过如此帅气的男人吗。妈的,这封建礼教还真害人,想想自己那个时代,随便穿一双人字拖上街,爱吃那样吃那样没有人会对你令目相看。如今穿越唐朝,却成为另类,真他/妈不习惯这种社会风俗呀。

  任你百般凌辱,老子岿然不动。高荀还不信邪,他就不信自己这样犯法。顶着数双绿色的眼睛,狠狠的咬了一口手中的糖葫芦。我就吃了,你们能怎么样,看不惯拿银子砸死我呀!

  极其嚣张的向前面走去,边走边挑衅的啃了一口手中的糖葫芦,也没见谁拿钱砸死他。都是一群光说不练的人,对高荀丝毫起不到任何威胁,反而会揭开他身上的逆鳞公然和封建思想作对。

  走到人少的地方,高荀暗自松了一口气,身上这件学生青衫就是坏事的东西,那天把媳妇做的衣服穿上,看谁敢对老子评头论足。咧咧骂了几句,看来如今读书人并不是最快乐的,走到哪里都有比较高的期望在标榜,想做点出格的事,势必会成为众矢之的置身舆论浪尖。

  真是举头三尺有孔圣啊,罪过、罪过,高荀虔诚叹了几声。寻着宽广的大街向妙玉坊走去,目光偶尔瞥了几眼身边飘过的千金小姐,这些江南水乡的女人真是独具本钱,皮肤是那么白皙光滑。年龄不过十七八岁,生的却是异常水灵耐看,一抹淡淡的胭脂红下映照着正是那张如同才成熟的瓜子脸,叫人看后心中痒痒。

  看着那些千姿百态,有着天然美丽的女子,这个时代的女人就是美,没有人造之说,给人的感觉就是很健康很淳朴,脸上看不出半点受阳光、废气、化妆品的侵蚀,一颦一笑颇具江南民风。

  仔细寻猎四周美人,任何角落都不放过。目光游来游去,过足了眼福。正欣喜之时,隐约看见前面一条比较阴暗的巷子里,有个白影矗立在那里。高荀眼神比较好,看的十分清楚,知道那人是谁。他心中稍稍移迟,迈开大步就走上前去。

  两天不见叶仁这家伙,想不到今天在这里遇见了他。高荀鬼魅一样出现在叶仁面前,到是把叶仁吓了一跳。

  “白袍小生,好久不见,有没有将我拿给你的书看完?”高荀笑开了颜,还是白袍小生叫着舒服。

  突然出现一个人影,叶仁几乎是抡起拳头就扑了上去。他拳头如风,烈烈打下,差点就将高荀一张帅气的脸打烂,让他一辈子埋着头做人。听见白袍小生四字,适才急急收了拳头:“高大哥,怎么是你,我还以为……”叶仁没有说下去,刚才要是收拳慢了一点,恐怕高荀就该捂着脸满地找牙了。

  高荀暗自擦了把冷汗,刚才叶仁狰狞的拳头他可是看得清清楚楚,要是打在脸上,可能就成一张烧饼脸了。不知道这小子想些什么,竟然不分来者是谁就胡乱动武,果然是好战分子呀!:“你不在胭脂店里帮忙,在这里做什么。”高荀看了看四周,大白天的这条巷子还真是阴森。

  叶仁移迟片刻,终究吞吞吐吐道:“高大哥,实不相瞒我在这里等一个朋友,他说过今天会回来的,这都快正午了,还不见他前来。”

  朋友?老子没有听错吧,在青祁你小子可是生性冷淡,一副看谁谁都不顺眼的态度,在吴江居然交上朋友了。不会是女朋友吧!看看四周的环境,适合这种还未成年的异性约会,高荀骚骚一笑道:“恩,她几岁了,家住哪里,是不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如果是,高大哥替你做主将这门亲事先订下来。我不像你姐,早恋一般不会反对的,相反还要大力支持。”

  管他三七二十一,高荀八荤八素说了一大堆道理,不知道叶落雪知道叶仁早恋会是一副什么样子。高荀嘿嘿想到,这事儿有趣,敢明儿写封书信回家爆料一番。

  叶仁鄙夷的看了一眼高荀充满淫光的脸,刚才一番话要是别人所说他恐怕早就挥拳而上,打得对方哭爹叫娘。奈何此话出自高荀之口,叶仁只好沉默不语,坚毅的目光望着外面,如同一尊磐石那样稳固。

  高荀自是好奇,这小子脸不红气不喘,难道不是勾上了相好的姘头。看他的表情不像是牵扯儿女私情,到不知所等的朋友究竟是谁,竟让叶仁如此铁心。

  约莫过了半刻钟,叶仁的眼睛突然多了一丝生气。巷子的尽头,一个和他同等高大的少年手中拧着一个包裹从容的走来。

  待那男孩走近,高荀才看清楚他的面容。少年生的器宇轩昂,特别是双眉间隐隐飘散一股慑人的英气,脸上刚毅的表情完全和叶仁一个摸样,一看就知道这个小家伙是个不好惹的主。

  果然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叶仁的朋友自然和他一个秉性。高荀笑了几声,正想打声招呼。哪知道那少年看高荀是个青衫书生,颇为傲慢的哼了一声,转而正对叶仁说道:“薛兄,赵虎那恶人已经被我杀了。这是他的狗头……”那少年丝毫不觉得杀人是一件害怕的事,抖了抖手中的包袱,将一个血淋淋的人头抛到了高荀脚下。

  我叉叉你老母!高荀吓的魂飞魄散,地上那个沾满鲜血的人头,正怒目睁睁瞪着他,高荀可能最近一月都会做噩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