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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庄园里的姑娘


金玫瑰也在其中……&要知道,金玫瑰世界各地的人尝试了多少次的配方都没有人能够嫁接出来,想不到这里竟然一片片一片的……玫瑰庄园。

这里简直就是玫瑰庄园……阿森心里给这里取了名字。白狼似乎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叫了几声,可阿森沉迷在满园的玫瑰里,根本没有去理会白狼的谨慎……这也因此埋下了祸根。白狼只好一个人谨慎着,他心想啊,这人类啊,有时候很聪明,有时候又很蠢笨,抵抗诱惑的能力太低下了……白狼这样想。天下哪有掉下馅饼的好事,有个姑娘给你唱歌……难道这是人类求偶的方式么?白狼以前也听说过人类求偶过程的繁琐……

还听说过有的求偶之后还会分开,再求偶,不忠啊什么的……反正白狼觉得很麻烦,不太喜欢那套程序,他很庆幸自己是一只狼,不用遵循人类的规则。这样自己可以省下些脑细胞想点别的事情,比如哪里的食物最新鲜,哪里的泉水最香甜。不过白狼也有对人类好奇的时候,它以前在丛林边缘的悬崖上看到一个女孩跳崖自杀了,口中还振振有词:你为什么离开我,为什么离开,你这么残忍,我却不能独自活着,我要和你一起,不管生死,亲爱的我来了……说完这些,那个女孩就跳下去了,就像雄鹰飞过一样……当时白狼看呆了,人世间的情爱竟然是祸害人生命的,生命是多么真贵,何况那个女孩子从人类的年龄上看,还是很年轻的,从那以后白狼更觉得人类这东西是那么的不可思议……为什么有的人会主动结束自己的生命呢……那时多么愚蠢的一件事情。最后白狼总结起来了。

人类既聪明又愚蠢,是个复杂的综合体……现在,白狼又从阿森身上见识到了这一点了。他有着对付野兽和黄皮子非凡的智慧,也有被轻易诱惑放下戒心的愚蠢,是一个完全具有代表性的人。

在玫瑰庄园里,阿森和白狼看到一个穿着红衣服的姑娘站在玫瑰花从中,正唱着这首歌呢……看她的模样十六七岁,可歌喉远比那些所谓的歌星明星强多了……阿森这才发现原来自己是个十分懂得音乐的人……忍不住拍手称赞了。白狼也觉得挺好听,可他总觉得怪怪的,以前虽然没来过这一代,但这片丛林里是不该有人的。这一点他还是敢肯定的……

“姑娘的歌声如此动听,我猜姑娘一定和夜莺是好朋友,夜莺才把这歌声传授给姑娘。”阿森别提看到人多兴奋了,要不是男女有别,他早就上去拥抱一下表达自己目前激动的心情了……

“公子过奖了……”姑娘竟然作揖行李……

我滴妈呀,这姑娘不是演戏的就是自己穿越了,现代人哪有这样行李的呢。不过看她的衣服倒也看不出来是穿越还是演戏……那是典型的波希米亚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