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交易业务从不同的方面来说都取得了进步。首先是大宗交易的单数明显增加,其次是大宗交易的量在稳步上升,此外,参与大宗交易的机构数量也明显增加。随着交易量的翻倍,获得的利润和由此带来的竞争也自然而然地翻倍。利维决心要独占这项数量可观、飞速发展的业务,因为他知道,最大的利润总是由业内最顶尖的公司获得,所以高盛必须成为这个领域的领头羊。“格斯总是以百分之百的精力投入这项业务,他的全情投入有时让人胆寒,有时也能激发人最大的潜力。”这是门舍尔对他的评价,“他对于拿到每一单生意是如此在意,一旦我们丢了一单他就差不多要抓狂。格斯会揪住我们的一次失败在公司里大发脾气:‘我们要出局了!我们在市场里无足轻重了!我们错过了这个机会!我们的竞争力都哪儿去了!’为了开发新的业务,我们不得不千方百计寻找能使格斯平静下来的机会,至少不要让他冲到我们面前来。”
门舍尔认为,“开发一单业务就如同钓鱼一样,需要高度的耐心和默默的坚持才能钓到大鱼”。他根据大宗交易的整体情况编制了一份量化表,记录了交易的单数,成交的股票数,以及每一宗的量,由此向利维证明公司在这个业务领域的表现是相当好的。(也就是在这个阶段,利维开始佩戴一位希腊朋友赠送给他的排忧念珠。)最后,鲍勃·门舍尔和L·杰伊·特南鲍姆都决定不再干这项业务了,因为利维对他们施加的压力实在太大,甚至能让他们丢掉性命。但是,也正是因为利维这种推动才使得公司有了很好的回报:截至60年代末,利维领导的交易业务所带来的利润约占公司总利润的一半。利维个人事业达到顶峰时持有公司10%的股份,也成为公认的高盛最高领导人。
利维永远不会忘记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已经成为一个重要人物时的情形:西德尼·温伯格私下问他愿不愿意在合伙人年度晚宴上坐在自己旁边。当1969年温伯格不得不将权力交给一位继任者时,利维责无旁贷地成了高盛的董事合伙人。作为在公司内有着大批忠实下属且可以呼风唤雨的人物,他是最顺理成章的继任者。而且公司做出这种决定的原因很简单,也很有根据:他当时已经是事实上的决策者了。约翰·温伯格后来对这件事的看法是:“如果格斯让我做什么事情,我肯定照办,随时候命!”
西德尼·温伯格对利维为公司带来的投资银行业务十分赞赏,也对利维个人的赢利能力和领导才能十分肯定,但是他对利维通过大宗交易带来的“不像样的”杂牌公司的投行业务却不屑一顾。利维总是想方设法要把这些小生意做成,但是这却成了西德尼·温伯格担忧的一件事。他对利维的业务对象忧心忡忡,这些人当中就有吉米·林、诺顿·西蒙以及默奇森家族这些追名逐利的人。但是当时也就是这些人才能带来业务,利维自然而然地朝着业务就去了。约翰·怀特黑德对利维的评价是:“他这个人只有一个念头:我要更多!格斯可以把任何人当作他的客户。就如同他极力避免坐在17层那些有着独立窗户的办公室里,而选择坐在13层的交易室里一样,他选择生意伙伴都是看对方是不是实干,而非通过层级选人。”虽然温伯格对利维强大的商业开发能力及卓越的工作才能欣赏有加,但他还是不能放心地让一个凭着交易员的直觉去工作的人处于不受限制的公司领导职位上。温伯格对利维的要求很严,利维对温伯格的儿子约翰抱怨说:“我迟早得离开这家公司!”
就在利维成为公司的董事合伙人之前,温伯格已经意识到自己离退休不远了。他召集了一次管理委员会会议,参加会议的都是忠于他的公司合伙人,他要借助这群人的力量对利维形成牵制,也是为了防止利维把公司由银行业公司转型为交易型公司,贝尔斯登正是在利维的好友西·刘易斯的强势领导下才发生了这样的转变。作为公司的董事合伙人,利维拥有49%的投票权,所以正如乔治·多蒂解释的那样:“如果想制止格斯,你必须征得其他所有合伙人的一致意见,但是如果格斯想要做成一件事情,只需要拉一票就可以了。”在利维成为董事合伙人的头几年里,温伯格知道管理委员会会忠实地履行作为他的眼线的职责,任何重大的决策都会汇报给他,最终按照他的示意投票。但是哪怕就算有这样一个制衡的机构,温伯格还是不太放心,所以他一直担任着高级合伙人的职务,并且一直掌控着合伙人份额的决策权。
虽然一直对温伯格保持尊敬,但利维仅仅认可了委员会存在的形式,对其职能丝毫没有放在心上。委员会每周都会举行例会,但是这些会议通常只有15分钟,大家也没有什么讨论,没有会议议程,没有会议纪要,甚至委员们都没有椅子坐下。他们在利维的办公室碰头,不仅站着说话,而且利维经常在会议过程中接电话,以示他对这个委员会的存在毫不重视。约翰·温伯格承认:“格斯对于每次行动都要经过委员会的安排恨得牙痒痒。”约翰·怀特黑德也注意到:“格斯内心没有安全感,他总是觉得自己可能接不了西德尼·温伯格的班。”
多蒂后来回忆说:“西德尼和格斯在很多方面都是不同的。举例来讲,西德尼会认认真真地听完你的汇报,但是最后完全不予采纳。格斯也会听,边听边打断而且还时不时争论上几句,但是他如果觉得建议好就会记在心里,最后也会落实到行动上。”
利维要求,最后呈送到他面前的决定一定要简单,简要地说明事情的原委,并明确要采取的行动。文字必须经过认真的揣摩,最后落到纸上通常只有四五行。如果超出了这个长度,利维一定会认为你还没有做好行动的准备。当然,开展每一项业务之前公司内都会进行广泛的调查和咨询,但是一旦形成了决议,那么之前所做的功课都没有必要大费周章地在决议中进行重复。利维在收到文件后24小时内通常就会给出回复。合伙人彼得·萨瑟多特说:“要想和格斯约时间是相当困难的,但是只要他看到你的文件总会及时给你个回复。”利维对于公司内部的电话总是当天回复,很多情况下都是在一个小时内就回复。不过他的通话总是简明扼要。
利维在讨论过程中只要形成了决定就会停止讨论,他的性格就是这样具有决断力。约翰·怀特黑德对他的评价是:“格斯总是孜孜不倦地工作,从来不浪费时间。格斯谈话从来没有废话。”当利维提问的时候,他期待的答案必须简短直接,并且有针对性。他最厌恶模棱两可和不确定性。曾有一位同事这样回答他的问题:“我们或许可以采取一些可能有帮助的行动。”利维当即打断他说:“May (可译为“5月”或“或许”)这个词代表的是4月和6月中间那个时段。它在高盛没有其他任何意思。”
“有些情况下,你可以促使格斯采取你建议的行动,只要你能想办法占用他尽量多的时间去讨论你提出的行动方案。”这是多蒂的评论,“(合伙人)沃尔特·布莱恩是个非常正统的人,他谈论起方案来总是长篇大论。有时候,格斯采取布莱恩提出的方案,并不是由于两人达成了一致,而是因为格斯认为为了形成一个决定而听布莱恩事无巨细地陈述半天实在是不值得。格斯的决策通常比他给出的理由要明智得多。他的直觉很准,而且思辨也很快。”合伙人雷·杨的评价是:“格斯头脑灵活,对数字尤其敏感。他唯一的缺点是:他极少,甚至从没有对别人做得成功的事情提出过表扬。”有时候他可能很早或很晚给家人打去电话,也极少听到他和家人开个玩笑。
有些无须经过格斯做决定的事自然要交给别人去做。一位负责银行业务的合伙人说:“如果他信任你的话,他会很明确地给你分工。但有时他也会全程参与到你的决策过程中来。”利维有着常人不及的决断力和判断力。一位与他同时期的合伙人注意到:“他绝对算不上世界上最聪明的人,最多也就是华尔街的平庸之辈,但是当你和他认识之后就会觉得这是一个精明的家伙。人们并不会对他的聪明才智感到吃惊,但总是相信格斯是个可以成事的人。”利维兼具多项优点,他对什么事可干的直觉很准,对行动时机的把握不错,他也十分了解市场存在的风险,同时还有着挑战风险、完成任务的毅力。他通过不断谈判寻求全新的业务机会,同时瞄准优势地位。
“格斯与人沟通很有技巧,无论和公司内还是公司外的人面对面的谈话都很注意细节。”这是多蒂后来做出的评价,“他会在谈话中给我造成一种某某事已经由某某人做出决定的印象,潜台词就是他在此事上无能为力,他和公司都只能听之任之。好几回他都用这种方法把我给‘打发’了。如果你拒绝接受他这种说辞,你很快就会惊奇地发现,你们继续谈的结果还是他的决策方案。”
利维能把别人“摆平”,但是他绝对不想让任何人把他摆平。这也是后来“两张包厢票”成为高盛历史上最危险的一句话的原因。故事是这样的,曾有一名不是十分具有竞争力的销售业务员(此人后来被裁员时还将公司告上了法庭,起诉公司存在年龄歧视)买到了1972年NBA总决赛尼克斯队对凯尔特人队比赛的两张包厢票——这可是当时篮球史上最受追捧的比赛之一。亨利·福特想去看这场比赛。他打电话问格斯·利维能不能弄到票。当时这位销售员是唯一一个还有两张票的人,所以利维问他能不能为了公司最重要的客户割爱一次。这名销售员当时就拒绝了,他说:“格斯,我说出去的话就是我定的契约。我已经把票承诺给我的一位客户了。就算是亨利·福特和格斯您本人要这个票,我也不能撤销我对客户的承诺。”尽管十分不情愿,利维还是接受了这样的理由,因为他也是一个坚信承诺必须履行,对待客户必须真诚的人。但是随着观众们潮水般涌入麦迪逊花园广场,有人看到那名销售员在叫卖他的那两张票,都是“红色”包厢区的座位。他就站在台阶最上面叫卖。“嘿!两张包厢票!买我的票了啊!抓紧时间了!我有你最需要的票:两张红色包厢票!”对他而言最幸运的事就是他当时叫卖的话没有传到利维耳朵里。
利维几乎不会错过任何机会,并且能够处理诸多事务都是靠他有过人的自律性。每天的事务他都安排得井井有条,并密切监控着公司采取的任何一个措施。他常用一个法律文书标准页大小的黄纸本罗列出自己一天要做的事情,通常一行就是一件事。他每天早上5点半起床,在自己的脚踏车上运动一会儿,再做做祈祷,7点钟准时开始工作。他对照黄纸本逐个逐个地打电话。利维是位难得的执行者。孟山都公司的CEO曾讲过一个这样的故事:“格斯有可能一大早就给我打来电话,给我把许多股票的价钱都报一遍。这样的做法没有什么理由,然后他会说,‘我只不过觉得你可能会感兴趣’,然后就挂了。”他日复一日地像这样打着电话,每天要打出去十多个。他总是一副令人愉快的态度,而且每通电话不会超过30秒。然后利维就会开始接到客户给他打来的回电,他总是亲自接听这些电话。而且在他的影响下,高盛的所有销售人员都是亲自接电话的。利维并不需要在他和客户之间隔上一位秘书。那样做只会造成客户与销售人员的“分离”,白白浪费宝贵的时间。高强度的工作对利维而言非常重要。
多蒂回忆说:“如果他在某个星期一给我打来电话安排业务,我会告诉他干这件事情需要多久,比如说我们需要三个星期,但是他绝对等不到三个星期。第二个星期一他肯定会打电话催问事情做完没有。我只得再次向他从头解释为什么一定要三个星期才能完成任务,也会提醒他我们之前已经就三个星期的时间达成了共识。但是我们之间的火药味肯定也会因此越来越浓,他一定会想方设法逼着我尽快做完事情,至少不能晚于之前同意的时间。”有一天傍晚,利维用他的车送一位竞争对手回家。这位商业对手注意到当时利维手头有不止一页的记事,每一行都记录着一位当天给他来电却没来得及回复的人或没处理的事情。当时天色已晚,这位乘客就说这些都是明天的麻烦事了。但是利维毫不迟疑地说:“午夜之前一定给所有人回完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