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一片漆黑,唯有一缕幽光闪烁,如一盏明灯指引光明的降临。
黎明前最后的黑暗。
灯光昏黄,有一曲佳人舞动,百转千回,婉转悠扬。
有一缕情丝勾动,将不同的两人牵连,紧紧纠缠,不分彼此。
日出东方,艳阳徐徐,好一个暖冬。
“今天不去上课了。”
周小红有些疲惫不堪,声音有些柔弱无力,却让人不容违背,自有霸气。
六月想了想,都说小事女人做主,这种小事自然是听她的,反正他确实也是每天在学校里浑浑度日,去不去真的没有意义。
不过,总得打声招呼,免得班主任无辜担心。
“都听你的,不过总得给老师请个假。”
“那我给你请到放假,明年就不住校了,怎么样?”周小红随口一问。
六月点了点头,以作应答。
周小红撑起身来,居高临下的看着他,有些不愉,有些不争:“你是真疯了?你这年纪不上学做什么,难道和我一样走旁门左道吗?”
六月揽住她,拉进怀里,没有肌肤相亲的尴尬,很平静,很自然。
虽然还是那么大,还是有些稚嫩,却已然和昨日不同。
如今是真正的名符其实的小男人了,自然没有昨日的羞怯。
他轻声说道,声音略显温柔:“在初中前的暑假我把初中三年的课程都学完了,于是便在学校里睡了三年。在今年暑假的时候我把高中三年的全部课程学完了,现在依然是每天都在睡觉。所以,去不去学校都一样,只是不想父母觉得太匪夷所思了。”
“这么厉害?”
周小红显然是不信的,信你就有鬼了,你一个暑假就能学完三年的课程?
想当年,她上初中的时候学了三年每只学到了一些些而已,就算你真的很天才,那差距也不能这么大吧。
再说,高中的课程更加高深,一个暑假才多长的时间?高中就只算六门课程,也是三十六本啊,也就是说两天时间就得学一本?
读一遍还差不多。
“知道为什么小刀会对我那么客客气气的吗?不是因为他是我哥,事实上我是家中独子,小刀是隔房亲戚的孩子。父母死得早,又没有其他亲人,我爸妈便让他过继到我家的。”
“我和他谈不上什么感情不感情的,他大我十几岁,我出生的时候他都出身社会了。而且被我妈撵出了家门,我小时候都一个人过的。他肯定是有感恩之心的,有愧对我爸妈,对我好是理所应当的。但,这些都不是重点,因为他知道我聪明啊,是那种真正的绝世天才。”
“不是那种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学问冠恒古今那种,而是智谋无双。他能有如今,自然有我的谋划,只是这终究不是什么大道,他也没有开天辟地之能。所以只是让他困坐愁城,积累资本,然后移民洗白做做正经生意,得一个安享晚年。”
六月平静的说道,她平静的听着,不管信不信,可这是自己的男人啊,哪怕他说宇宙是他创造出来的,也得半信半疑啊!
六月又说道:“我对这些小打小闹没什么兴趣,自然不会帮你什么,最多只能教你,但能学几分只能看你自己的本事了。不过,你放心,我自然会保护你,堂堂正正和你打擂台的我不会管,其他的有我。”
很平淡的语气,不平凡的自信。
周小红看得有些痴了,就凭这份风轻云淡的气质,也足够作自己的男人了。
只是以前怎么没发现呢?
难道成长有这么快?
看来真是没白睡啊。
“那你以后就是老娘背后的那个男人了。”
六月点了点头:“那你可得养我。”
周小红理所应当的说道:“你还这么小,不养着你,还不得饿死啊,然后我又成了寡妇。”
“我喜欢看你着红妆,想来那很美。”
六月牛头不对马嘴的说道,但非无理。
她说她最喜欢红色,但她很久都没有穿过红色了,他问她为什么,她说因为真的喜欢啊!
因为我真的喜欢啊,所以不想穿给不喜欢的自己看。
她当然不喜欢自己,不喜欢那个对人装模作样,假意迎合的自己。
她是女王啊,怎么可能喜欢做怜子的自己?
他说我喜欢看你着红妆,自然希望她能够做自己喜欢的那个模样,因为你已无需再去迎合他人。
因为你是女王啊,我的女王啊!
这自然也是一种自信,我相信自己可以让你做你自己喜欢的模样。
因为,我真的可以啊!
周小红想了想,说道:“那再睡会,下午我们去逛街。”
六月提醒道:“还没请假呢。”
周小红起身去取了手机,六月输入号码,她以着他姐姐的名义给他请了一天的假,说明天再去学校,老师就说了句知道了。
她说:“听这语气你不怎么讨你们老师喜欢啊,早知道就多请几天了。”
她刚刚接手,手上的事情一大把,他又不愿掺和,肯定没有什么时间在一起了。等安定了,再说朝夕相处,时间还长呢,哪里只能顾着朝夕。她也想好,安定了,也差不多他下学期开学了,到时再同居,家庭事业两不误。
六月无奈道:“天天上课睡觉,从来不做作业,这样的学生哪怕再天才,也不会招老师喜欢的。”
“天天睡,你都能睡得着?也不怕睡成一个白痴了。”
“睡神仙,睡神仙,南柯一梦,世上已千年。”
“老娘不喜欢听这些,脑子都涨了。睡觉。”
六月讪讪一笑,有些无可奈何,有些惆怅啊!
想我如此天资聪颖的绝世谋士,笑看天下风轻云淡的人物,却也被一个小女人治得服服帖帖的。
当真是一物降一物啊!
老虎果然还是母的厉害啊!
问世间情为何物,搓衣板前打情骂俏啊!
唉!
哎!
这些感叹六月也只敢在心里叨叨,一点敢说出口的勇气都没有。
不过,真的很喜欢啊!
自然希望她能快乐,只要她自己认为快乐就好,哪怕不是真正的快乐。
世间万事,就怕加个真正,他自然是真正的喜欢,却不能把自己所认为的好强加于别人。
他当然可以帮她走得更远更远,可他知道她想自己去走,那才是她最真实,最强烈的渴望。
为了这,她可以舍弃很多东西,很多别人觉得无比重要的东西,这就是价值观的差异。
他自然也有自己所渴望的东西,能够拥有更多自然是好事,可如果必须割舍,他也会做出取舍来,哪怕真的很难舍,很痛苦。
这就是成长,与现实。
晨睡无言,只有相依相偎。
……
难得的大好晴天,当然应该有一个好心情。
她带着他去吃了午饭,不贵,但菜品很精致,味道很不错。
吃完饭后,她带他去了一家茶楼,很古朴典雅的装饰,身在闹市却也有一份难得的宁静。
喝完下午茶,她带他去买了几身衣服,很合身,也很配他,但不贵。她说穿脏了给她打电话,她拿回去洗好后再送来。
她去给他买了一部手机,挑了一款最好的,自然也是最贵的,但黑色的外壳却不显张扬。她说有了手机就可以打电话说说情话了,免得又找不到人,一个人担心。
她最后给他买了一款手表,依旧是走的返璞归真的路线,但不便宜,足够买上一辆跑车了。
给他买完东西,然后她去了常去的商场,买了几身红妆,各种各样的红,从里到外。然后配了相符的鞋子包包口红饰品,当场就换上了一身新装。
很红,很艳,自有女王之气。
正值年轻,自然风华正茂。
长得好看,身材又好,前挺后翘,配着艳丽的大红,自然妖娆绝色。
他说真的很好看。
她说想看就看个够。
自有时间缠绵悱恻,自有时间看个够!
……
晚上还是住的酒店,她说等房子弄好了就不用住酒店了。
他都听着,买什么,吃什么,做什么,玩什么,住什么都是她在安排,他只是静静地由她去安排。虽然,才刚相处,但是她打理得都很贴心,也很用心。不是一味的往贵的挑,往好的挑,很照顾实际价值,也很照顾他的品味。一身加起来一千多服装,但手上却带了一块价值百万的手表,却一点也不显庸俗和冲突。
她是一个很有品味的女人,他当然也是一个很有品味的男人,所以很喜欢有品味的她。
虽然,出身低微,但他很平静,很淡然。
她给他挑那款手表的时候,她问她好不好看,他说眼光不错。根本没有一个普通人该有的那种忐忑,换了其他和他一样出身的人估计早吓尿了。花百万买一块手表还不如折现算了,他没有那种思想,也没有去假意推脱。只是把手伸了过去,让她为自己戴上,很理所当然的姿态。
男人养女人是应当的,女人养男人也自然是应当的。
他才不会去在意那些所谓的尊严。
自己的男人和自己的女人讲什么男人的自尊心啊什么的,那岂不是有病?
他反正不会在意那些,女人有能力养自己的男人,那说明那个女人有本事啊。那个人男人能让一个有本事的女人养着,那自然也是有本事的。
本事这种东西千千万万,各有所长,各有所短。
她也喜欢去拼搏,他也乐意去她去做自己高兴的事,找女人又不是找一个佣人天天锁在家里。
锁起来的都是玩物,真正爱的必然不会束缚女人的天性。
取舍是一回事,束缚是一回事。
他又这么年轻,当然该被养啦,养一辈子最后,他也懒得出去抛头露面,那些都不是他喜欢的。
她肯定是愿意养他的,养一辈子最好。
一个有本事的男人愿意收敛锋芒,做女人的绿叶,除了爱,她找不到其他理由。
女强人少有,愿意做女强人背后的那个男人则更少。
养男人和养玩宠肯定是不一样的。
男人是依靠,不够强大又如何能让女强人依靠?
有本事的男人有几个愿意黯淡无光?
所以,虽谈不上爱不爱的,但足够让她去用心珍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