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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血字的研究(3)


  作者说:“一个逻辑学家不必亲眼看见或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瀑布,他就能从一滴水推断出它们的存在,因为整个世界其实是一条长长的锁链,只要看见其中的一环,整条锁链的状况就可以推测出来。推断和分析是一种科学手段,它跟其他的技艺一样,必须经过长期耐心的钻研和练习才能熟练掌握。有些人就算穷尽一生的精力,也未必就能达到熟练掌握的境界。刚开始学习时,应该先从简单浅显的部分着手,不能一上来就研究特别难的问题,比如关于精神和心理方面的东西。举个例子,你见到一个人,一眼就应该能看出这人的经历和职业。这样的练习,说起来似乎挺无聊的,成年人一定都觉得幼稚。可是,经常做这样的练习,就能让人的观察力越来越敏锐。这种方法能教会大家:该从何处下手观察,到底该观察什么东西。这样说吧,每个人的手指甲、衣服袖子、靴子,还有裤子膝盖摩擦的部分,拇指和食指之间有没有老茧,脸上的表情如何,衬衫的袖口皱不皱等细节,无论从哪一点来分析,都能搞清楚这个人的职业。如果把这些细节全都联系在一起,就肯定能让观察的人明白一切。有这么多线索还不能领悟的话,那可真是让人难以想象了。”

  我读到这句话,忍不住把杂志往桌上一扔,大声说道:“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简直废话连篇!这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莫名其妙的文章。”

  “是哪一篇文章?”福尔摩斯问道。

  “哦,就是这篇!”我一边坐下来,拿起自己的早餐,一边用小匙子指了指那篇文章,说道,“我猜你读过了吧,因为下边还画着铅笔线呢。虽然我觉得这篇文章确实写得很生动,很吸引人,但是我读了之后,不免要生气。看吧,这肯定是哪个吃饱了没事干的懒家伙,整天四处游荡,无所事事,某天坐在书房里闭门苦思,凭空捏造出一套哗众取宠的理论,说得这么不切实际。其实这些漂亮的理论都是模棱两可的,我很想试一试,把他关进地下火车的三等车厢,然后把车厢里每个人的职业都说出来!我愿意跟他打赌,一千赔一都行。”

  “那你肯定输,”福尔摩斯平静地说,“那篇文章是我写的。”

  “是你!”

  “没错,我这个人擅长观察和推理,在这两方面都有特殊的才能。你觉得我在文章中提出的理论很荒谬吗?表面看起来确实有点离奇,但实际上那些理论非常有用,而且是实实在在的。你看,我就是靠这样的方法赚钱养活自己的,那些理论能为我挣得奶酪和面包。”

  “不会吧,你靠它生活?你到底是干什么的?”我不禁问道。

  “哦,我有我自己的职业。恐怕全世界干这行职业的人只有我一个吧。说实话,我是一个‘咨询侦探’,我想你能明白这是一种什么职业吧。在伦敦城里,官方探员和私家侦探遍地都是。他们遇到麻烦的案件,实在处理不了时,就会来找我,然后我想方设法帮他们解决困难。”

  “怎么解决?”我又忍不住问道。

  福尔摩斯淡淡地说道:“他们把所有证据都拿给我,一般说来我都能凭着我对犯罪史的知识,把他们的错误纠正过来。其实,所有的犯罪在某些方面都非常相似,如果你熟悉一千个案子,对它们的所有细节都了如指掌,那么第一千零一件案子就迎刃而解了,如果解决不了,那就是怪事了。你知道雷斯垂德先生吧,他在城里是很著名的侦探。最近他陷入一桩伪造案,怎么都理不清头绪,所以才来找我。”

  “还有另外那些人呢?”我又问。

  “他们大多数都是私家侦探介绍来的,遇上解决不了的麻烦,需要有人帮忙指点一下。他们来找我,我就认真听一下事情经过,然后给一些建议。就这样,费用就装进了我的口袋里。”

  我有些不可置信,但福尔摩斯不像喜欢吹牛的人,我问道:“你的意思是,别人亲身经历或亲眼目睹了一件事,却根本无法解决,他们咨询你这个足不出户的人,就能解决所有麻烦吗?”

  “没错,正是如此。因为我有凭直觉分析事务的能力。当然,有时候也会遇上一件稍微复杂的案子,就得靠我亲自出马侦查,折腾几个回合就解决了。你知道,我有许多特殊的本事和能耐,全都用在探案方面的话,即便再麻烦的事也能迎刃而解。虽然你嘲笑那篇文章里所提到的几点推理法,但是你知道吗,在实际工作中,这些方法对我而言,全都是无价之宝。因为观察力是我的天赋之一。你还记得咱们初次见面时,当时我对你说,你从阿富汗来的,你好像还很惊讶哩。”

  “没错,肯定有人告诉过你。”

  “不,没有人告诉我。我当时一眼看过去,就知道是你从阿富汗来的。这就是长期观察积累下来的经验,对于我来说已经成了习惯。无数的思绪在我脑中划过,所有细节都聚合在一块儿,快速地得出一个合理的结论,很难具体列出那些复杂的过程,但是,其间肯定是有过程和步骤的。”福尔摩斯看了我一眼,很确定地说道。

  他见我不说话,继续给我解释他的推理过程:“这位先生看起来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却带有一副军人气概。所以,他肯定是一个军医。他脸上肤色黝黑,应该是刚从热带回来的,因为从他手腕的皮肤来看,这显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身形枯槁,说明是久病初愈,而且还经历了很多艰苦和折磨。他左臂僵硬不灵活,应该是受过伤的,动作看起来很不自然。结论出来了,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历尽磨难,并且手臂受过伤,黝黑的肤色还没褪去,那么他刚去过什么地方呢?当然只有阿富汗。”

  我目瞪口呆,福尔摩斯笑道:“这一连串的思绪和推理,在我脑中整合起来,根本都不到一秒,因此我能脱口而出,说你从阿富汗来的,你当时的表情还很惊奇呢。”

  我微笑着说:“你这样一解释,感觉整件事还挺简单的。你让我想起那些经典小说中的侦探人物了,比如迪潘(译者注:迪潘是爱伦·坡所写的小说《莫格街凶杀案》一书中的主角)。除了小说人物以外,真想象不出现实生活中竟然真有这样的人存在。”

  福尔摩斯慢慢起身,点燃烟斗,说道:“你可能觉得,用我来对比迪潘是在称赞我。但是依我看,迪潘是个名不副实的家伙。他的那种推理简直微不足道。通常他都沉默十几分钟,然后再点破对方的心事,这种小把戏太矫揉造作,也太浅薄了!没错,他拥有分析问题的才能,但绝不是侦探小说中的非凡人物。”

  我不死心,继续问道:“那么,你读过加博里欧的小说吗?你对勒科克这位侦探有何评价,他应该是一个有本事的侦探吧?”

  福尔摩斯的表情十分轻蔑,冷哼了一声,恶声恶气地说道:“勒科克这个家伙就是个没用的笨蛋!如果说他有什么优点的话,只有一件事值得提一提,那就是他精力旺盛。那本小说让我腻透了,小说里不厌其烦地讨论怎样辨识无名罪犯。简直太幼稚了,我在二十四小时内就能解决那些问题,可是勒科克却花了六个多月。那么长的时间,都能给侦探们写一部教科书了,教导一下他们应当避免些什么。”

  我听他说这样的话,心里非常愤怒,他竟然把我仰慕敬佩的两位大侦探贬低得一文不值。我想放松一下心情,于是走到窗口,望着外面热闹非凡的街道,一边摇头叹气,一边自言自语:“这个狂妄的家伙,可能他真的非常聪明,但是太骄傲自大了,简直目中无人!”

  福尔摩斯伸了一个懒腰,不满地抱怨:“这么多天一直没有罪案发生,也没有厉害的罪犯出现,干我这行的,如果头脑不经常动一动,就会生锈了。我的特殊才能必定让我一举成名。从古至今,还没人能像我这样,在侦查案件方面,既有超人的天赋,又有精湛的研究。很可悲的是,现在竟连值得出手的案件都没有了,都是一些非常简单幼稚的犯罪,动机一眼就能看穿,就连那些警察都能轻而易举地破案。”

  对于他的自我吹嘘,我都快忍无可忍了,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换一个话题。

  “你来看看,这个人找什么呢?”我站在窗口,指着一个体格魁伟的男人说。他的衣服很朴素,正在街边游荡着,很急切地寻找门牌号码。他手中还拿了一个蓝色大信封,显然是个送信的人。

  福尔摩斯看了一眼,说道:“你是说那个刚从海军陆战队退伍的军官吗?”

  我心中暗想:“这个狂妄的家伙,又开始吹牛了。他明知我没办法证实他的推理是否正确。”

  脑中的念头还没完全消逝,那个人看见我们的公寓,仔细核对了门牌号码以后,就立刻从街对面飞奔而来。随后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楼下的人声音低沉,跟房东太太说着话,紧接着就听见楼梯响起匆忙的脚步声。

  那人直接来到我们的会客室,一来就把大信封交给了福尔摩斯,认真地说:“这封信是给福尔摩斯先生的。”

  “哈哈,这真是一个可以挫一下福尔摩斯傲气的好机会!”我露出一个笑容,尽量用温和的声音问道:“这位先生,请问你是做什么的?”福尔摩斯刚才信口开河,绝不会想到我有当场拆穿他的机会。

  “我是邮差,先生。”那人声音很粗,答道,“我的制服拿去修补了。”

  “哦,我是想问,你以前是干什么的?”我一边认真问他,一边用略带恶意的神色看了福尔摩斯一眼。

  “军官!先生,我以前在皇家海军陆战队服过役,在轻步兵队中当军官。请问先生,需要回信吗?没有,好吧,先生。”他脚跟碰了一下,仰头举手敬礼,然后走了出去。

  三、劳瑞斯顿花园街惨案

  这下子,福尔摩斯的理论竟然真的付诸实践了,而且再一次得到了证实。不得不承认,这确实令我很惊讶,对他超常的分析能力更加佩服。然而我心中还是存在一些疑惑,说不定这是他事先布置好的圈套,准备捉弄我一下。至于他为何这么做,我还是猜不到。于是我朝他看去,这时他早已读完了那封信,两眼茫然出神,若有所思。

  我问他:“你究竟怎么推测出来的?”

  他粗声粗气地问:“推测什么?”

  “你凭什么说他是退役的海军陆战队军官?”

  “我没有兴趣谈这些琐碎的事。”福尔摩斯粗鲁地回答我,随后又面带微笑地说,“请原谅我刚才的无礼,因为你刚刚打断了我的思路,不过不要紧。对了,难道你真的看不出他以前是海军陆战队的军官?”

  “这个真的没有看出来。”我不得不承认。

  “其实想要知道这件事并不难,可要我表达清楚这是怎么一回事,却不是那么简单。如果现在要你解释一下,一加一为何等于二,想必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吧?然而这就是谁也无法忽视的事实。刚才那个人在街道对面时,我就已经从远处看到他手背上刺着蓝色大锚的图案,这是海员特有的标记。而且他的动作非常具有军人气魄,他留着军人模样的络腮胡子。所以,我便可以推断出他是一位海军陆战队的队员。另外,他的态度显示出有点高傲自大,似乎带一点发号施令的神色。想必你一定看到他那副耀武扬威的架势了吧。单从他的外表来分析,他是一位举止稳健而且庄重的中年男人,因此根据这些明显的线索,我就敢肯定他当过军官。”

  我忍不住大声喊道:“真是太棒了!”

  “这也没什么值得惊奇的。”福尔摩斯说,“刚才我还在说没有罪犯,看来我言之过早了,咱们先看看这个吧!”说完他就把刚才送来的那封信扔到我的面前。

  “天哪,”我大致瞄了一下,不由自主叫了起来,“这的确太可怕了!”

  福尔摩斯镇静地说:“看来这件事确实没想象的那么简单。请你大声把信的内容读一下,可以吗?”

  下面就是我念给他听的那封信的所有内容:

  敬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昨天夜里,在布瑞克斯顿路的尽头、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发生了一件凶杀案。今天凌晨两点钟左右,巡逻警察发现事发地点有灯光,然而据悉该房屋无人居住,因此怀疑其中出了问题。巡逻警察发现房门敞开着,屋内没有物品,但地上躺着一具男尸。该男尸穿戴整齐,口袋中有名片,上面写着“伊瑙克·J.锥伯,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城人”等字样。现场既没发现被抢劫的痕迹,也没有任何能表明他杀的证据。在屋内发现几处血迹,但在死者身上并未发现任何伤痕。死者如何进入空无一人的房子,我们百思不得其解,深感此案异常棘手。至诚希冀阁下能于中午十二点之前亲临现场,我会在此恭候大驾。事发现场将保持原状。如不能及时到场,亦必将详情告知,若蒙指教,则不胜感激。

  特白厄斯·葛莱森上

  我的朋友说道:“葛莱森在伦敦警察厅工作,是警察厅首屈一指的能干人物。他和雷斯垂德在那一群平庸的家伙里都算出类拔萃。他们两人办案眼疾手快,都是机警干练的类型,可惜的是,这两人做事太循规蹈矩,保守得让人受不了。而且,两个家伙彼此明枪暗箭、钩心斗角,就像两个多猜善妒的女人一样。如果这两个家伙同时插手这一案件,那就热闹了。”

  福尔摩斯说话时不紧不慢,看上去若无其事,我除了惊讶之外已没有其他想法。我大声地叫道:“已经出大事了,一分钟也耽误不得,要我给你雇辆马车来吗?”

  “到底去不去,我还没最后决定呢。不得不承认,我这个人有时候的确有点懒惰,不过那是因为我的懒劲儿上来了,平日工作时我也是挺勤快的。”福尔摩斯慢悠悠地说道。

  “你这话什么意思?这不正是你一直以来期待的机会吗?”

  “哦,这和我没什么关系吧?我如果接手这个案子,很快就能解决掉它。毫无疑问,所有的功劳都是葛莱森和雷斯垂德那帮人的,这是因为我是个非官方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