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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第七章 初次血浴


  真正掌握这个世界的是那些强大存,我们都只是蝼蚁罢了,他们的威能无边,我等无法想象。”“刚才你身上的红色就是斗气,那你是一名护卫、还是私生子呢?”约翰脸一黑“你真是会聊天”“给这小子一匹马,我们出发”对随从说完话就不理任横行(猪脚新名字,狗子我也觉的不咋地)“我哪里说错了吗”狗子疑惑了一下,翻身上马随着人马一同出发了。

  三天后,烈日当空,任横行一行人没有因为太阳的毒辣而停止脚步,这附近有不少凶狠毒辣的匪徒,甚至换掉军服的强盗。这三天里任横行知道了领头的少女叫亚茹雨,是约翰的妹妹。而约翰并不是护卫或是私生子,只是生他的时候他的母亲动了胎气,早产儿先天不足无法修炼更加高深的功法只能选择斗气,不然凭借兄妹二人的家族,至少可以修炼一般点的功法,他们都是东部有名财团,万能商行行长的子嗣,布兰家族的万能商行买卖人口,兵器,药材,同时经营拍卖会,赌档,妓院,这在东部根本不是秘密,据说他们背后还有老板,但没人见过,而他们出来历练家族只是给了一些钱和护卫20名,如今完成历练需要返回,当初带来的护卫死的就剩3个了,所以才招些兵马护送他们回去。

  “这地界不适合休息,兄弟们坚持一下,到了安全的地方咱们再休息,晚上到了小镇我请客喝酒”约翰对着身后的手下说道,众人精神一震,都加快了脚步,约翰是为了保护他妹妹才请求父亲更来的,有个哥哥让任横行很是羡慕,自己在佣兵团长大,童年不曾有人陪伴,从可以站稳开始就跟着父亲学习如何去战斗,杀人,第一次参加战役还拖了后腿,自从父亲死后一直强迫自己不去想,但看到人家兄妹拥有彼此,而自己孤身一人,心里很不是滋味。像一片水中的落叶一般没有方向和目的去流浪。

  又走了一段时间,前面出现一片小树林,众人提议想去前面休息,亚茹雨同意后众人便要前去,将近时突然从树林两侧冲出百人将他们包围,众人抽出长剑,握紧战斧,盾牌准备战斗,劫匪没有冲上来只是用凶恶的眼神死死的瞪着只有三十多人的众人,从劫匪群中大摇大摆的走出一个人,身着破衣烂衫,头发蓬乱,满口黄牙一手拿着狼牙棒,一手扣着自己的鼻子嚣张道:“将你们的财物扔在地上,可以滚蛋了,大爷今天心情好留你们一条狗命。”约翰看了看他双手抱拳道:“兄弟,我等是万能商行的人,在东部地界还是有些能力,凡是都有个章法,这大热天做这样的买卖想必也不容易,小弟这里有点心意,拿着给弟兄们买点酒喝,放我们继续行进也不会发生什么不愉快的事情”说着将手从胸口摸出一袋金币,鼓鼓的一看就不少,颠了颠便笑着丢到了男子脚下,笑着说“意下如何”,男子急忙捡起地上钱袋,打开一看拿出了一个放在黄牙咬了咬,笑着对约翰说“小子挺懂事的哈,等着”转身就向小树林跑去,跑到小树林里走到一名正在树下歇凉的男子身边轻轻的叫道:“老大,老大醒醒啊,有个肥羊给了不少金币叫咱们放了他们”醒来的男子一巴掌就拍翻了眼前的小弟“不是叫你叫醒我的时候不要靠这么近的嘛,吓老子一跳。”站起来的男子伸个懒腰,打个瞌睡,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小弟从地上怕了起来,连忙将金币递到男子面前“大哥你看”男子一把抢了过去对着小弟说“黄牙带我过去看看。”

  在黄牙的带领下来到约翰面前“听说你们是万能商行的人,只给这么点是以为我们是乞丐吗,放你们离开可以,要再给100金币和5匹好马”“你们不要得寸进尺,真以为我们是泥捏的嘛”说话的是亚茹雨“只是想少些麻烦,但不代表我们怕麻烦。”任横行看到约翰向着众人交换眼神,当约翰看到任横行时,任横行点了点头,在众人还没反应的时候,边冲边抽出巨剑,一挥将里的最近的三名匪徒拦腰斩断,鲜血和内脏泼洒开来,有不少血点溅到任横行的脸上,没有人发现,那些血液居然慢慢渗透进他的皮肤里去,瞳孔中有着紫气翻腾,但转眼即逝,杀完三个人后,任横行感觉全身燥热,脑子有点不太灵光,就想见血,既然斩了草就要把根处,想也没想的就接着砍杀,约翰和众人都愣了,这还没有进攻信号,怎么他就一个人上了,任横行来的迟,不知道攻击信号,队员以为约翰告诉了他,约翰以为队友会告诉他,而任横行以为约翰看他,是让他先上,能冲在最前面的佣兵都是敢死队,像父亲一样是被佣兵认可的强者,不知道怎么想的,以为约翰认可自己的实力,就先上了。

  反应过来时,他又杀了四五个匪徒,任横行冲入人群,向着黄牙和首领杀了过去,擒贼先擒王,任横行也不傻,杀了头目,剩下的都是乌合之众,约翰等队员连忙也参加了团战,只是在战斗中的众人都没有发现,任横行全身浴血,体内《万化血神经》自然运行,身体燥热,只有当鲜血浸泡才有几丝清凉之感,但当血神经将血液吸收后,身体就更是难受,感觉自己身体里有什么东西要破体而出一般,为了清凉,任横行不自觉的向着血液喷溅的地方靠近,将巨剑穿过敌人胸膛挑起,举在头顶好让流动最猛烈时的鲜血能沐浴自己的身体,虽然行为癫狂,但意识居然无比清晰,每浴一人鲜血,便感觉力量强一份,鲜血流过的皮肤不再燥热,开始舒服起来,舒服的任横行想要大叫,即使自己被砍出不少伤口,自己都可以感觉到,无论是自己的血还是他人的血都在被血神经奇特的吸收用来修复和强化自己。杀到兴起将眼见的劫匪,一把抓住,砍下头颅,一分为二,任下肢跪下,脖颈鲜血喷满全身,将头颅抓起,仰面以血洗脸,任横行大喝一声“痛快”像洗脸一般将水珠左右甩了甩,再看向众人,战斗已经结束,地上半百的尸体大多数是任横行杀得,其余匪徒早就逃跑,众人都呆呆的看着任横行,像是怪物就在眼前,却披着人类的皮囊。

  任横行丢掉头颅将尸体翻过来摸索了出一袋东西,放进了自己的胸口,笑着对众人道“这是我的战利品,没问题吧。”大家看着任横行雪白的牙齿在阳光下反射出的光芒,不少人打着冷颤摇了摇头。“一群饿疯的平民,没有组织的乌合之众,你都杀的这么起劲,只是为了这一袋金币,难道你就没点自知之明吗,我还以为你有点本事,没想到你也只是个乡巴佬”亚茹雨走到任横行跟前,掩着口鼻,皱着眉头说道,“杀几个人需要弄的这样血腥暴力嘛,真是恶心”看着亚茹雨转身离开的背影任横行没说什么,但却体会着自身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