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风尘出场第一幕: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写这首诗的人,肯定是一名侠客。
或者说,是一个杀手。
但,准确的来讲,侠客与杀手并不能一概而论。
侠客,除暴安良,劫富济贫,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他们是弱者的偶像,恶人的克星,穷人的天使。
杀手,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不择手段。
叶风尘是一名杀手。
但同时,他也是一名侠客。
其实有时候,连叶风尘都无法区分,自己到底是杀手还是侠客。
凡人江湖榜作者,百晓生云:叶风尘此子,是名副其实的天下第一杀手,也是天下第一侠客,旷古烁今。
是什么原因竟能让他获此殊荣,他又有何等魅力能够摘得此桂冠?
答案很简单。
因为此刻他的剑正架在某个人的脖子上。
这个人黄袍加身,雍容华贵,双耳垂肩,身宽体胖,面带惊恐。
这个人有个很威武的名字。
皇帝!
“你是谁?你为什么要杀我?”皇帝惊慌失措。
他此刻心底有个最大的疑问,自己的三千名御林军,五百大内高手,二百一品带刀侍卫,十名顶级贴身护卫,号称十殿阎罗的超级武学高手怎么都没拦住这个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的小家伙。
“我是叶风尘!”
叶风尘觉得,没有必要欺骗这个吓破了胆的胖子,他也觉得,这可是一个捞面子的好机会。
“你就是那个号称天下第一的杀手?”
皇帝吓得满裤子都是尿,这家伙之前可是杀了好几个皇帝的,他不会是他皇帝杀上瘾了吧?这个死变态!
“没想到我的名气这么大,神宫大院之中,也有我的故事。”
叶风尘摸了摸鼻子,有些不好意思。
“如雷贯耳,如雷贯耳啊!”
皇帝眼珠一转,脸上挤出笑眯眯的表情。
“少拍马屁,我问你,河西水灾,淹死了数十万人,这事你知道吗?”
“我知道!”
“还有,南湖洲出了一块破石头,就因为这块石头有几分姿色,你就派人拆屋取石,是不是?”
“不是!不是我干的!”
叶风尘手中的剑狠狠一压。
皇帝屎尿齐流。
“是!是我干的!”
“你每年都花大量的银子从吴越古地的皇帝那买漂亮美女,是不是有这回事?”
“有,有这回事!”
叶风尘鄙夷,道:“我看你肾气亏虚,干瘪萎缩,前列增生肥大,你选那么多美女就看吗?”
皇帝老脸一红。
“撑个面子而已,男人都好面子,你懂的。”
“看你老实的份上我不杀你,现在立刻下诏,传位于你第三子,这小子我很看好,这事就这么定了,你敢耍滑头,肯定没命。你知道我杀的皇帝没八个也有五个了。”
叶风尘朝皇帝抛了个媚眼。
皇帝捡了一条命,感激涕零,眼泪鼻涕齐飞,“你就是我爸爸,我什么都听你的,给我三个月时间,爸爸来验收,不合格我自己淹死在粪池里。”
“你是个聪明的皇帝,怪不得我不舍得杀你!”
叶风尘身子一闪,消失在皇宫。
“再见!”
皇帝冷汗直下。
“再见你妈个头,要是还再见,我肯定让你这狗皇帝脑袋搬家。”
皇帝耳边突然传来一个很飘忽的声音。
……
叶风尘出场第二幕:
荆楚古地。
南湖洲!
南湖城!
秋水镇!
镇外三十里,有一个奇怪的村子。
这个奇怪的村子叫长乐村。
这个村子的奇怪之处在于,村里的村民个个富可敌国。
但仍然还是一个村子。
他不是一个镇!
更不是一座城!
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村。
这个普普通通的小村外,此刻却站着一个极不普通的人。
这个人就是叶风尘。
而叶风尘的对面也站着一个人。
这个人头戴斗笠,黑衣黑裤,腰束长剑,看不清脸面,只有两道明亮的富有杀气的目光射出。
这两道极富杀气的目光,在叶风尘的身上扫来扫去。
叶风尘没有动。
斗笠人也没有动。
他们就静静的彼此对望着。
时间一秒一秒的过去,转瞬黑夜便吞噬了日光,整个大地陷入了黑暗之中。
“你就是天下第一杀手,叶风尘?”
斗笠人又好气又好笑。
“没错!”
叶风尘摸了摸鼻子,似乎还不太适应这个霸气侧漏的称号。
“你知道我是谁吗?”
斗笠人两手一抱,显得很深沉。
叶风尘突然觉得有些不太适应,因为已经有太长时间没有人如此明目张胆的当着自己的面,问这一句“你知道我是谁吗?”
叶风尘觉得很可笑。
他觉得可笑他就真的会笑出来,笑的前仰后合。
人这种生物,只要一得意忘形就会放松警惕,就会倒大霉。
叶风尘就倒霉了。
他脚下一动,就踩到了一团淅淅的黏黏的东西。
叶风尘踩了一脚屎。
这是一脚散发出阵阵酸臭的狗屎。
“狗屎!”
叶风尘颇有洁癖,这吓了他一跳。
斗笠人大怒:“谁敢阻我进村发财找美人,我就杀谁!”
叶风尘没听到这句话。
因为他的注意力都在脚上的狗屎上。
他赶紧找了一片青草地,奋力的擦拭脚上的脏东西。
“你敢无视我!你找死!”
斗笠人暴跳如雷,他的剑像一条毒蛇,飞快的窜向叶风尘的咽喉。
叶风尘还是没有动。
因为他觉得还有时间。
在叶风尘的眼中,对方的剑非但不快,甚至可以说是很慢,慢的像是一只蠕动的蜗牛。
叶风尘的淡定让斗笠人甚至出现了那么一丝的疑惑。
他为什么不躲?
这个想法成了斗笠人生命之中的最后一个念头。
一柄锈剑如流星坠地,命中了他的咽喉。
一股血箭喷射而出。
“噗通!”
斗笠人倒地。
“世界第一恶人,恶贯满盈鄂通天,你的剑很快,可惜脑子不好使,如果你肯交我这个朋友,多少钱我都给你,何必行此下策呢?”
叶风尘如此评价道。
……
叶风尘出场第三幕:
在杀手界,天下第一杀手这个名号,是百晓生给予。
在百晓生还没有排出杀手榜之前,江湖上的朋友都喜欢亲切的叫叶风尘为疯狗。
地点,长乐村村头。
时间正午。
其实大多数时候,疯狗是一个很不快乐的人!
这样说有些人可能会觉得很矛盾,疯狗既然是一条狗,怎么会是个不快乐的人呢?
因为,疯狗其实不是一条狗。
而是一个人!
疯狗是一个很有性格的人!
疯狗是一个很纯粹的人!
疯狗更是一个有情有义,可以为任何人两肋插刀的男人!
而这样优秀的一个男人,其实一点都不快乐,甚至可以说,非但不快乐,相反还时常觉得很痛苦。
因为此时,疯狗的两肋上,正插着两柄明晃晃的吹毛利刃的细长尖刀。
他真的很痛苦!
他的衣服在很短的时间之内,被鲜血染成了血色。
血如泉涌,都流到了他的裤裆里去了,打湿了他的内裤。
疯狗长的很帅,这一点几乎是江湖上的少女少妇们所共知的事情。
而且他还是那种帅的被人砍的角色!
这一点,恰如其分的解释了疯狗两肋上的那两把刀的来源。
这么帅的一张脸,此时此刻揉成了一团,交织着难言的痛楚和心酸。
其实,只有疯狗自己知道,他的痛并非来自于他两肋的刀伤。
而是来自于他的内心深处,那个插他的人。
有一种痛,叫做背叛。
“疯狗,你长得很帅,人也很好,可是我们真的不合适,只有他,才是我的白马王子!他家的银子,堆起来可以把你给活埋了,你知道吗?”
说话的是一个女人,是一个外表长得单纯可人,仿佛春风中的花朵,内心却毒如蛇蝎的女人。
这个女人在昨天晚上,还在疯狗的被窝里面彰显着她女性独有的魅力,她的叫声,能让天下所有的男人失魂落魄,她的手法,足以让绝大多数的猛男在极短的时间之内缴械投降。
当然,这个极短的时间到底有多短只有那些试过的人才知道。
但是,疯狗不知道。
因为昨天晚上,疯狗让这个女人吃尽了“苦头”,耕耘了极长的一段时间,疯狗很满足,这个女人也很满足。
但有一个人很不满足,准确的来说,他相当的气愤,他觉得,像疯狗这种人,纯粹就是小白脸,是个不上流的肮脏的家伙。
这个“他‘,就是女人口中所说的“他”。
他是一个衣着华贵,珠光宝气的男人。
他是一个膀大腰圆,一拳就可以打死一头猪的男人,更是一个富有的可以买下整个长乐村的男人。
他的老爹,别人管他叫村长!
疯狗没有说话,他的表情变了。
刚开始他很痛苦,痛苦的想要杀人,真的,他真敢杀人,如果他不敢杀人,他就不叫疯狗了。
他是一个疯起来,连自己的敢宰的男人。
此时此刻,疯狗突然笑了,笑得声音很大,笑得让所有人都知道了他疯狗的存在。笑得连村头的狗都趴在了地上,低声的吟哦,尽量不让自己出声。
他笑着笑着就突然想哭。
毕竟叶风尘才十七八岁,这个年纪,为情所伤,谁没哭过呢?
“悠悠是我的心头肉,当我早上起床,出门,第一眼看到她时,我就觉得,这个女人就是我的最爱,为了她,我可以不顾一切,我可以做任何事情。“
“也包括插我两刀吗?“
“包括!“
“包括睡你兄弟的女人吗?“
“包括!“
“如果这个人曾经救过你的命,也包括吗?“
“包括!“
“如果这个人是你过命的兄弟,也包括吗?“
“包括!”
“如果这个人是你有钱的老爹呢?也包括吗?”
“这个……不包括!”
疯狗突然一愣!
他一刹那的觉得,眼前的这个男人,还有些良心未泯,或许他插自己两刀,真的是为了那传说中的真爱。
真爱这种东西,疯狗虽然还没见过,但是他一直相信,这世上绝对真有这么个玩意儿。
男人突然叹息了!
“如果不是只有他才能从钱庄取出银子,我相信,这个老头子他活不过今天晚上。”
他再次叹了口气,伸手在悠悠的屁股上狠狠的抓了一把,像是抓他老爹的脸。
“真是个尤物啊!这手感,真他娘的又滑又弹!“
女人发出一声尖叫,“你这死鬼,能不能轻点,我这底下现在还又红又肿呢!“
男人大笑,:“疯狗,你以前为兄弟我两肋插刀,今天兄弟为了女人插你两刀,我们也算是扯平了,到了阴曹地府你不要怨我!”
男人突然笑得像一只放肆的野驴。
疯狗突然觉得这家伙很有幽默感。
疯狗倒下了。
“喂,你死早了,你还不能死,我让你死了吗?”
男人快疯了。
“我和悠悠还没成亲,你怎么能死,我还等你喝我第十九房小妾的喜酒呢!”
疯狗真的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连血都不流了,像是连身体都僵硬了。
“真没劲!当年你为我两肋插刀的时候,怎么没死,现在我插你两刀,你就死了。”
男人真的快疯了!
女人笑了,她觉得这个男人真的太优秀了,以前怎么就没有发现呢?
自己这一次还真是跟对人了!
男人感觉自己永远都骂不够,其实从一开始他就嫉恨疯狗,因为疯狗太帅了,太风流太有气质了。
而且这些都不是重点。
最重要的是,长乐村的风头,让疯狗都抢光了,长乐村的女人们,更是恨不得挤破了脑袋,脱了裤子排队陪疯狗睡觉。
男人骂够了,飞起一脚就朝疯狗的脸上踢去。
“踢坏了你这张脸,看你还怎么嚣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