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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周明帝诏丧事从简


  丧事所须,务从俭约,敛以时服,勿使有金玉之饰。若以礼不可阙,皆令用瓦。葬日,选择不毛之地,因地势为坟,勿封①勿树。且厚葬伤生,圣人所诫,朕既服膺圣人之教,安敢违之。凡百官司,勿异朕此意。

  《周书·明帝纪》

  【注释】

  ①封:聚土为坟。

  【译文】

  办我的丧事所应该做到的。一定要节俭,穿上平常的衣服,不要有金玉的装饰。如果认为礼不能缺,命令全部用瓦。下葬的那天,要选择不毛之地,凭借地势为坟,不要堆土不要种树。厚葬伤害活人,这是圣人告诫的,我既然信服圣人的教导,怎么能够违背呢?所有的文武百官,不要改变我的这个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