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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1967年(3)


  1月28日,毛泽东审阅和批准了“八条”。毛泽东批示:“所定八条,很好,照发。”1月29日,中央军委发出《八条命令》。《八条命令》主要内容如下:(1)必须坚决支持真正的无产阶级革命派,争取和团结大多数,坚决反对右派,对那些证据确凿的反革命组织和反革命分子,坚决采取专政措施。(2)一切指战员、政治工作人员、勤务、医疗、科研和机要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要抓革命,促战备、促工作、促生产。(3)军队内部开展文化大革命的单位,应该实行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充分运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严格区别两类矛盾。不允许用对待敌人的方法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不允许无命令自由抓人,不允许任意抄家、封门,不允许体罚和变相体罚,例如戴高帽,挂黑牌,游街,罚跪,等等。认真提倡文斗,坚决反对武斗。(4)一切外出串连的院校师生、文艺团体、体工队、医院和军事工厂的职工等,应迅速返回本地区、本单位进行斗批改,把本单位被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篡夺的权夺回来,不要逗留在北京和其他地方。(5)对于冲击军事领导机关问题,要分别对待。过去如果是反革命冲击了,要追究,如果是左派冲击了,可以不予追究,今后则一律不许冲击。(6)军队内战备系统和保密系统,不准冲击,不准串连。凡非文化革命的文件、档案和技术资料,一概不得索取和抢劫。有关文化革命的资料暂时封存,听候处理。(7)军以上机关应按规定分期分批进行文化大革命。军、师、团、营、连和军委指定的特殊单位,坚持采取正面教育的方针,以利于加强战备,保卫国防,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8)各级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用毛泽东思想严格管教子女,教育他们努力学习毛主席著作,认真与工农相结合,拜工农为师,参加劳动锻炼,改造世界观,争取做无产阶级革命派。干部子女如有违法乱纪行为,应该交给群众教育,严重的,交给公安和司法机关处理。

  军委办公厅在通知中要求将军委《八条命令》广为张贴,要印成材料,做到每个指战员人手一册。

  在当时的混乱局势下,军委《八条命令》发布对稳定军队起到了积极作用。2月21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指出:“中共中央认为,中央军委1967年1月28日的八条命令很好。这个命令,除第七条关于军队的文化大革命的部署外,其他各条,都适用于地方。”但是,由于江青等人的破坏,《八条命令》很快就难以发挥效用。

  革命委员会的陆续建立

  自1967年1月上海夺权,经过20个月的“夺权”斗争,到1968年9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也宣告成立革命委员会。至此,全国(除台湾省以外)29个省、市、自治区都已相继建立了革命委员会的领导机构。

  革命委员会是伴随着各地的夺权而产生的。上海的夺权得到了毛泽东的肯定。1月8日,毛泽东在与中央文革小组成员的谈话中,对上海的夺权给予高度评价。毛泽东的这次谈话,实际上成为全国进行全面夺权的号召。由上海“一月风暴”刮起的“夺权风”蔓延到全国各地。在江青、康生授意下,1月12日夜,在八届中央委员、原山西省委负责人之一刘格平组织下,各造反派联合行动,“向以卫恒、王谦、王大任等为首的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反革命修正主义集团进行夺权斗争,占领了省、市委,省、市人委,后又占领了省市公安机关”。1月14日,由25个造反派组织组成的“山西革命造反总指挥部”发布《第一号通告》。《通告》指出:“我们庄严地宣布:原山西省委对文化大革命的一切领导权,自即日起由本指挥部接管。”1月25日,《人民日报》刊登了“山西革命造反总指挥部”发布的《第一号通告》,并发表了《山西省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胜利》的社论。实际上,这就表明中央批准了山西省和太原市的夺权。山西省夺权早,但夺权后矛盾不少,所以到3月18日,省革委会才正式成立,刘格平任主任。在康生“要立即夺权”的指示下,1月22日以王效禹为首的青岛23个造反团体联合成立“革命造反委员会”,一举接管了中共青岛市委、市人委的一切权力,并发出了《青岛市革命造反委员会第一号通令》。接着,又率众到济南,夺了中共山东省委和省人委的权,于2月3日,成立了山东省革委会,王效禹任主任。

  1月16日,在省委第一书记潘复生、省军区司令员汪家道的支持下,黑龙江省23个单位的造反团体组织联合总部,发布了《红色造反者联合接管省、市党政财文大权的公告》。1月31日,“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大联合大夺权誓师大会”隆重举行,宣告成立了“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开创了全国省、直辖市的夺权“典范”。黑龙江省的夺权虽然不是最早,但是在夺权后建立的机构中,以革命委员会命名的却是第一个。潘复生任主任。

  在中央文革的支持下,在原省军区副政委李再含的领导下,1月25日,“贵州省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总指挥部”发布《通告》,宣布接管原贵州省委、省人委、贵阳市委、市人委等党、政、财以及文化大革命的一切领导权。2月14日,贵州省革命委员会成立,李再含任主任。

  但是,通过造反而产生的权力机构叫什么名称呢?

  1月19日,张春桥将“一月夺权”称为“一月革命”,同巴黎公社和苏联十月革命相提并论,并提出全市政权机构可以称作“新上海公社”。2月3日出版的《红旗》杂志在社论中讲到“去年6月1日,毛主席就把北京大学的全国第一张马列主义的大字报称为20世纪60年代的北京人民公社宣言。这时,毛主席就英明地天才地预见到我们的国家机构,将出现崭新的形式”。陈伯达又告诉张春桥:主席正在考虑建立北京人民公社的名单。于是,张春桥便找10多个造反组织的头头座谈,提议把“新上海公社”改名为“上海人民公社”,当即获得赞同。2月5日,经毛泽东批准,上海人民公社成立。

  可是,毛泽东很快另有考虑。2月12日,毛泽东召张春桥、姚文元回北京,对他们说:原想建立北京人民公社,这样就发生改变政体、国家体制问题、国号问题。如果改称中华人民公社,那么国家主席就得叫公社主任或社长了。国号一改,就要发生外国重新承认的问题。因此,他考虑各地夺权后的新机构,还是叫革命委员会。

  2月19日,中央还专门发出《关于夺权斗争宣传报道问题的通知》,规定“各省、市、自治区和各城市的政权组织形式,除上海外,另有指示外,一般的不要采用人民公社的名称”。

  根据毛泽东的意见,2月24日,上海人民公社临时委员会改称上海市革命委员会。

  3月30日,《红旗》杂志社沦《论革命的“三结合”》传达了毛泽东的指示:“在需要夺权的那些地方和单位,必须实行革命的‘三结合’的方针,建立一个革命的、有代表性、有无产阶级权威的临时权力机构。这个机构的名称,叫革命委员会好。”

  1968年9月5日,西藏、新疆两个自治区的革命委员会同时成立。至此,全国(除台湾省外)29个省、市、自治区都已先后建立了革命委员会。这标志着“文化大革命”的夺权任务已基本完成。9月7日,北京举行庆祝全国省、市、自治区成立革命委员会大会,《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发表社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全面胜利万岁!》。社论指出:“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的全部成立,宣告了中国赫鲁晓夫及其在各地区的代理人变无产阶级专政为资产阶级专政的反革命阴谋的彻底破产”,“全国山河一片红……它标志着整个运动在全国范围内进入了斗、批、改的阶段”。

  革命委员会是“文化大革命”中产生的“新生事物”。毛泽东说:“革命委员会的基本经验有三条:一条是有革命干部的代表,一条是有军队的代表,一条是有革命群众的代表,实现了革命的三结合。”按照当时的说法,无产阶级造反派及其所代表的广大革命群众,是革命委员会的基础,人民解放军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柱石,革命领导干部是革命委员会中的骨干和核心。就多数省、市级革命委员会的委员构成来看,三方面的比例大体如下:各造反派组织代表(群众代表)一般占50%左右,军队代表20%,革命领导干部代表占20%,其他方面的革命群众代表10%。在群众代表中,工、农、红卫兵的代表也有一定比例。一般的情况是,工人代表比例较大,贫下中农代表次之,红卫兵代表又次之。例如:江苏省筹备成立革命委员会时,革命委员会拟由165名委员组成,其中10名作为机动。155名委员的分配为:革命群众代表95名,占57.5%,其中,工人代表37名,占22.5%,贫下中农代表18名,占11%。红卫兵代表28名,占17%。其他系统的革命群众代表12名,占7%;军队代表30名,占18.2%;革命领导干部30名,占18.2%。

  在革命委员会成立过程中,特别强调它不仅要与旧时代剥削阶级庞大的官僚机构截然不同,而且要与“文化大革命”前的“旧机构”划清界限。在这种思想指引下,革命委员会在成立过程中,一般都非常强凋机构的“革命化”和“精兵简政”。在省、市、自治区等各级政权机构的革命委员会中,一般设办事组、政治工作组(或政治部)、生产指挥组(或生产指挥部)、保卫组(或政法工作组、保卫部)。各组(部)也由革命领导干部、军代表和一般工作人员组成。各组之下又分设若干小组,分管各方面事宜。

  革命委员会在人员构成上说是实行“军、干、群”三结合,实际上大多是军队干部主持工作。军队干部在当时做了大量工作,对缓和紧张局势、维护社会秩序、减少动乱造成的损失起了积极作用。但是,在总的“左”倾方针影响下,他们在工作中也不可能不产生许多缺点和错误,带来消极后果。革命委员会中的造反派组织的坏头头互相结合或互相对立,在革命委员会内外继续兴风作浪,成为最大的不安定因素。许多革命委员会经常处于纷争和动荡之中,无法正常行使议事办事的职能。革命委员会集党、政大权于一身,形成党政合一、政企合一的一元化领导体制,实现了更高程度的集权,又必须在各项工作中贯彻执行“左”的方针,实际上是国家政治体制和国家行政工作上的一次重大倒退。

  1979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革命委员会改为地方人民政府。在文化大革命这样一个特定环境下产生的、持续了13年之久的革命委员会宣告结束。

  二月抗争

  二月抗争指的是1967年2月间党内上层对“文化大革命”错误做法的强烈不满。

  全国范围的全面夺权行动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动乱,这使许多老一辈革命家担心和忧虑。当时发生了一系列使人愤慨的事件。中央政治局常委陶铸,未经中央任何会议讨论就突然被打倒。陈毅、谭震林、李先念等对此深感困惑,就去问政治局常委李富春,得到的回答却是:“不知道,没有讨论。”

  在林彪、江青的故意纵容下,造反派开始冲击一些老帅、老将军。甚至连功勋盖世的朱德也被诬为“大军阀”,公开贴出“打倒朱德”、“把大野心家朱德揪出来示众”等巨幅标语;造反派掀起“炮轰聂荣臻”的黑浪;大街上还出现了攻击徐向前元帅的大标语;贺龙遭到诬陷被批斗、抄家,儿女流落离散。中央文革小组第二副组长王任重和全军文化革命小组组长刘志坚也在这时被江青点名打倒。煤炭工业部长张霖之被红卫兵批斗、鞭打致死;云南省委第一书记阎红彦因不堪造反派的围攻和陈伯达、江青的恶语咒骂而含恨自杀;很多省、市党政负责人如上海的陈丕显等被造反派批斗揪走,下落不明。

  在北京,总参、总政、总后三大机关也遭到冲击。各地军队也纷纷向军委告急。1967年1月1日凌晨2点20分,沈阳军区司令员来电:昨晚9时有数千名造反派学生冲进军区大院,殴打警卫战士,揪斗军区领导,唐子安副司令员在揪斗中被打成重伤,生命垂危!

  同日,南京军区副司令员张才干来电:昨晚11时,大约万名红卫兵抄了8名军区领导的家,2名部长和1名副政委被抓走,下落不明。福州军区韩先楚司令员来电,说首都红卫兵到福州胡闹,弄得战备工作:无法进行。

  为了制止阴谋家搞垮国家、搞垮军队,老一辈革命家在党和军队的高层会议上同林彪、江青等人进行了激烈斗争。

  1月19日、20日在扩大的军委碰头会上一些元帅、将军们同中央文革及叶群等人进行了斗争。这导致了《中央军委命令》(军委八条)的颁布。特别是毛泽东在2月5日、6日的中央常委扩大会议上,严厉批评了中央文革的陈伯达、江青等人。这使中央文革乱了阵脚,江青装病不出,陈伯达成为被批评的主要对象,扬言自杀。毛泽东对中央文革小组的批评,引发了老同志的抗争怒火,以陈毅、叶剑英、谭震林、李富春、李先念、徐向前、聂荣臻为代表的中央一批老干部同林彪、江青一伙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

  1967年2月11日下午,由周恩来主持的中央碰头会在中南海怀仁堂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