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飞雪,孤锋残月。男儿有志在何方,我自横刀饮热血!
来回冲杀,左右挥刀,踏踏马蹄激荡鼓点节奏,狂吼声声胜过翻云真龙。司马隆勋杀得痛快,若只有十几个蛮子,还真未凑得狂刀一饮;百十来骑也只够战甲浴血。真英雄要的就是万军丛中取敌将首级,大豪杰比的就是快意斩尽恩仇。
若无千军精锐之敌,何显万夫莫匹之威,一刀斩尽敌蛮,此生默守承诺!
纳扎哈远远注视月光下的来犯之敌,从所未的勇士。来人身份地位绝非等闲,看他一身战甲刀枪不入,手上长刀百战不折,显是精良名器。寻常将士是用不起的,此人不是贵族就是名士,值钱啊!
“抓活的!”纳扎哈弯刀一挥,身后两百名蛮族勇士扬刀跃马,嗷嗷叫着冲了出去。
司马隆勋战得正痛快,忽闻喊杀声起,蛮族阵地上一个整齐的骑兵方阵向自己猛冲过来。一里地距离,快马疾奔中转瞬既至。司马隆勋手中龙首吞月刀在月光下画出光圈,逼退身周敌寇。双腿一夹,坐下神驹心领神会冲了出去,迎上蛮族骑阵。
蹄声整齐划一,弯刀冷冷散光。看来这是蛮族最精锐的骑兵队伍,果然有得一打,司马隆勋精神振奋。自阵上霸刀练成以来就没有遇到过真正的大战,今天以一当百,定要战个痛快!
“来!我要打一百个!哈哈哈!”司马隆勋一声长啸,掏出腰间酒囊,灌下最后一口烈酒。酒劲刚猛,从喉咙一路烧到胃腹,真是痛快非常!
“啊咯咯咯……”蛮族骑兵叫嚷着急速奔来,手上弯刀已然高举,只等接触的一霎那挥刀直下。
砰!砰!砰!三声连响,司马隆勋的身影已经被这钢铁洪流淹没。蛮族骑士的黑铁铠甲里外三层,依次是棉绸、锁甲和铁铠,刀枪不入水火不进。北齐一直以来都是靠着北方的边城才得以阻止其长驱直入,而如今北齐又多了一道城墙。
司马隆勋双手舞刀,大开大合间尽显大将风范。一个直刺杀入蛮族骑阵,接着一招夜战八方,大刀在身周舞成一道光墙挡住进攻之敌。冲过整个骑兵团的最前沿,司马隆勋便如鱼得水。重甲骑士在集团冲锋中全靠自身重量和速度引导前进,一旦被强敌深入阵中,它的弱点便体现出来了。后排的重甲骑兵往往不能随意改变前进方向,只能跟着前方的同袍,否则相互冲撞会乱了阵形。
司马隆勋正是掌握了他们的弱点,在骑兵阵中左右穿插躲开进攻,同时手上长刀频频出击,一刀一个绝不落空。龙首吞月刀舞动之下,四周血花四溅碎肉横飞,简直如人间地狱。蛮子的精铁铠甲没有任何防护作用,五十六斤大刀砍下来,振也能把他振死。司马隆勋也不急,十个呼吸间传出蛮族骑阵,身后已经乱马嘶鸣血染一地。
难道就这点能耐?忽听一声呼哨,身后蛮子已经散开成伞状。
放着骑兵阵形有势不用,难道还有什么奇招?司马隆勋横刀立马,杀戮的欲望正在召唤战神的降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