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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四第一学期我们实习,我去L市A法院实习,叶晴在L市一中实习,寝室兄弟们都在K市实习,欣雨回家乡实习。
实习的日子很无聊,我在晚上下班后经常跑到L市的师专去找好友骨头玩。[他在那读大二,中文系。]他们寝室有六人,都是喜欢赌两把的性情中人。出于对——‘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一规律的尊重,我也偶尔跟他们玩铺金花。由于害怕学校那犹如苍蝇般无孔不入地派一些学生会的混蛋来查寝室,所以我们内部约定了敲门密码,即每次敲五下,每次间隔一秒。
有次系书记率领一帮学生会的乌合之众来进行特务活动,学生会主席很积极地充当敲门急先锋,他零乱地敲了几下,骨头大声道:“对不起!您输入的密码不正确,请重新输入。”谁知门外喊了一声:“我们是学生会的,请开门好吗?”听到这话,大家训练有素地飞快把钱藏到身上,把牌藏到被子下面。
开门后,那个不知情的书记打着官腔说:“同学门,你们很有幽默才华有呀!想当年我读大学的时候,也是风华正茂,青春年少,经常激扬文字,挥斥方遒呀!”
“嘿嘿,”他奸笑两声又说:“你们寝室人很齐嘛,查了这么多寝室,唯有你们寝室是满堂红,满堂红啊!值得表扬,值得表扬……”说完以后书记才挺着像孕妇一样的大肚子,踱着方步,带着他的一帮虾兵蟹将耀武扬威、装模作样地走了。
转眼间便过了一个多月,我与法院里的几个比较年轻的法官、书记员等工作人员混得很熟。因为我喝酒很厉害,经常和他们小饮几杯,我们就慢慢地以从酒友便成了朋友。他们给了我很多帮助,并教我许多在社会上混的技巧。这时我才真正明白喝酒对融洽关系的重要性。
记得在学校上课时,老师们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律师吃当事人,法官吃律师,检察官两头通吃。[因为检察官是站着的法官。]那时我还不以为然,可实习了一个月之后,我不得不相信这种想象的普遍存在性。
总之,他们和所以的腐败官员一样,都是极尽堕落之能事的。就像一则短信讽刺的那样
“贪官不怕喝酒难,千杯万盏只等闲;鸳鸯火锅腾细浪,生猛海鲜加鱼丸;桑拿洗得浑身暖,麻将搓到五更寒;更喜小姐肌如雪,三陪过后尽开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