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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监狱里听来的故事(二)


据他自己说他出市里的方法很很简单,在他从商场出来的时候就换上了从商场顺手拿的衣服,然后顺着人流就出了商场,监狱里的人脸上又没有字,没有人知道他就是刚从监狱里出来的,我想那时即便是他从警察身边走过也不是每一个警察都能认出他的。

他没有从市里多耽误时间,直接穿小巷朝着警察来不及布防的野地里去了,穿过野地的时候,他甚至都能看到路边的警车在排查各种出市的车辆,警察想把一个有几百万人口的城市围的水泄不通那是不可能的。他就这样在警察还没来得及布防的地方溜出了城区,一出城区也就意味着警察能抓到他的可能性就减小了很多。

在他发扬了我军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优良传统狂奔出十几公里后,他进入了一个村庄这时候天已经快黑了。他趴在不远的山坡上仔细的观察着整个村庄,他需要一些东西用来跑路。太阳慢慢的落了下去,刘世勋慢慢的站了起来,他活动了一下身体,把身上用来伪装的杂草甩掉,现在他不需要隐藏了,因为夜里他最好的隐藏,对于这些没有经验的普通百姓他认为不需要那么认真了,随风吹过来的炊烟让他觉得有些饥饿了,以前当兵的时候即使是两三天不吃饭,也能撑下去,但复员了这么久了,让他所有的能力都有所下降,他必须找到吃的,因为一路的狂奔让他的体能消耗太大了。刘世勋,坐在小山坡上,打量着每一个庭院,他要确保自己在不惊动村民的情况下,取到自己想要取的东西。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村民屋里的灯也一盏盏的熄灭了,刘世勋在心里估算了一下时间差不多是夜里十点左右了。

他忍住饥饿,咬着牙等他需要的时机。。。人类的深度睡眠时间。这是他在部队学的,只有在这个时间,成功率才会很高。

时间终于到了,刘世勋慢慢的潜进村子里,村子很静大部分村民都熟睡了,他的脚步虽然很轻,但还是偶尔的会把狗给惊醒,传来几声狗叫,他迅速的在村里穿行,靠着精确的记忆,很快到了自己的白天所好的目标跟前。

他站在墙脚下左右看了看没有别的人,往后退了两步,脚尖轻点幸墙面,人就翻到了墙上,他趴在墙上通过微弱的星光,再次仔细的观察了一下院里的情况,确定没别情况后,轻轻的翻到院里,到院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门拴轻轻打开,然后他拿了一件院里晾的衣服把屋檐下的腊肠给包了起来,又顺带找了一双鞋,然后他轻轻的潜出了这家的村民的院子,临走时候他还不忘把门给关好。

他必须要有足够的食物,他知道从明天起通辑他的通辑令就会贴遍有人的地方,电视上也会不停播通辑令的。所以他要尽量的减少自己在有人的地方出现。

刘世勋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把偷来的鞋换上,又把原来的鞋给埋了起来,他不希望有任何人发现他曾经到过这里。

他在山里找到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急不可待的吃起了腊肠,吃完了后,找到一个小水洼喝了点水,一切完成以后,他就找到一个背风的地方休息了一下。他必须在晚上行动,白天他就是走再偏僻的路也有万一遇上人的时候。夜间行动对他来说已经只是一个习惯的过程。

他先判断了一下警察的行动方向,警察如果知道他越狱的目的,那就肯定会加重往他家乡走的路的盘查。而且肯定在媳妇身边会有警察盯梢。所以即使他要做什么事,现在也不能回去,他要做的就是和警察比耐心。他相信警察不会死盯他一个人很长时间的,每天都有罪犯,每天都有新的案件,所以他要在人们的关注中消失,他要去一个人烟稀少的地方,那就只能出关了!

另外他相信警察也会判断他可能会出关,所以这条路也不会很太平的。

刘世勋抬头看了看天上的星星辨别清楚自己所要前进的方向,便开始了自己的逃亡之路。

他一边走一边适应,退伍后长时间的休息,让他的身体不如以前那样有耐力了。在在亮之前他到了一个小镇边上,

他需要在这个小镇上给自己补给一下,但又要确保不留下任何给可以让警察发现的线索,所以偷和抢这两条路都有点不太合适,那就只有买了。。

这时从镇上走来一个长的很粗壮的男人,戴着一副墨镜,一看就不像什么好鸟儿,他挨个商铺的收着钱,一看就是收保护费的。

这是一个很好的下手目标,一是他们这些人平时得罪的人多,恨他们的人也多,再一个像他们这样的人即使是被抢了也不会报案的,一是公安局未必信他们,二是他们也丢不起那人。

选定好目标以后,刘世勋紧定着目标,只见这个家伙在收完整条街的保护费以后,朝一辆车走去。。。。

绝对不能让他上车。

刘世勋顺手从地上抄起一块砖就跟了上去,他不能用很专业的手法去制服这个人,这样都会给警察留下可以找到的东西。

他跟在那个家伙的后面,那家伙走到车边却没有上车,他转到一边的墙角掏出了家伙开始撒尿,这样的机会再不把握,那就是傻子了,刘世勋快步跑到他的后面,抄起砖头就往那个家伙的脑袋上拍去。那家伙只是哼了一声就倒下了。

刘世勋拿走他胳膊下面夹着的包,又把他的墨镜给摘了下来。

过了一会儿,一个戴着墨镜的人就出现在了小镇上,在这个小镇上,他买了一个仿制的背包,买了两套迷彩服,一双山地靴,一只强光手机,一只军用手表,还有一个指北针,这些东西军用品店就有虽然都是仿制的。接着他又买了一些压缩饼干和牛肉罐头还有水和一些常用药品以及电池等,最后他买了一把三十公分长的刀,他用手指轻弹了一下,又用手摸了一下刀刃,然后他摇了摇头,这刀的刀质和锋利度都达不到他的要求,但现在他没有别的选择,付了钱以后他把所需的东西基本都买全了,当然他不是在一家买的。

在离开小镇之前,他站在贴有他通辑令的电线杆前仔细的看了一会,突然他发现他居然还是挺帅的,以前他还真没发现自己有这个优点。

人们总是不会珍惜轻易得来的东西,比如说自由,这东西人一生下来天生就有,所以说没有几个人真正的体会到没有自由的痛苦,但这个世界上有两件事是让人失去自由的,一个是当兵,一个是监狱,这两件事刘世勋都做了,所以他格外的珍惜自由,特别是现在,他知道自己这种自己的生活不知道能维持多久。当一件平时我们很容易得到的东西突然变得珍惜起来,那就说明这个东西是真的很值得我们去珍惜了。

这一天刘世勋并没有进行他的旅程而是躲在暗处始终关注着这个小镇,他要确定他今天所做事确实没有给警察留下什么可以推断他行程的线索。他可不想在自己前进的路上到处都是警察。只要警察不知道他的目的地,那警察只能无目的的对他进行拦截,他想要的就是这种结果。

小镇的一天在他眼睛的注视下很平静的渡过了,被他打的那个家伙果然没有报警,所有的他去过的商家也没有去派出所报警的,他的行踪没有被发现。在天快要黑的时候他出发离开了那个小镇,没有人会记起他这个过客,他也会很快的忘掉这个小镇,人生的很多事对我来说都是很匆匆的,能让我们记住的都是曾经让我们感动或受过伤害的。

在夜色的掩护下,他走在崎岖的山路了,这让他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看着山底下那条平坦的公路,他有些感叹,他的人生就像自己现在走的这条路一样,永远是不平的,而那条平坦的路是给别人走的,路上偶尔驶过一辆大卡车,车灯照亮前方,让他觉得还有一点点的希望。

于是他大步的向前走。

在找到一个很小的山洞后他开始准备休息的。他点亮手电,用衣服蒙住手电的光开始吃他一边吃着牛肉面包一面喝着矿泉水,他觉得自己仿佛又回到了部队,他现在不过是在进行一次单兵拉练,在不久他还会回到营房,在那里有他最亲的战友等他安全的回去。

山洞外面的风声把他拉回到了现实,他只不过是一个逃犯不再是兵了,他苦笑了一下,用最快的速度吃完了自己的晚饭,他需要休息。

睡觉前的准备是必须要做的。即使是逃犯也要做的很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