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修杰把豆浆杯子放在茶几上,打开跑步机,先开慢速健步走。
闫璐练完最后一个瑜伽动作,收功起身,用毛巾擦着汗,说道:“杰哥也经常健身吗?”
孙修杰想了一下,才开口回道:“以前没有注意这个,不过经过这次的事情,决定把健身提上日程表,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有个好身体,是做一切工作的根本呀!”
闫璐点头应和道:“杰哥说得对!你前天突然昏倒,有前段时间累过头的原因,但是和你的身体素质也有关系,如果早点开始健身,可能就没那么一回事了!”
孙修杰呵呵笑道:“是啊!不过也多亏了那个事儿,要不然我还没有机会得到你的照顾,尝到你的厨艺呢!”
闫璐嘻嘻一笑,说道:“可依姐还没起来吗?我上去叫她。”
孙修杰闻言,连忙从跑步机上跳下来,拦住她道:“别去!”
闫璐停步疑问道:“为什么?”
孙修杰眼睛转了转,说道:“她为了前几个月的演唱会,也累得够呛,也需要多休息,就让她多睡一会儿。”
闫璐点头说道:“对哦!”
孙修杰摆手说道:“谭总虽然是让你来照顾我,但是你也不用每天都围着我俩转,有自己的事情只管去做。”
闫璐点头甜笑道:“嗯,我知道了,谢谢杰哥!”
孙修杰笑道:“应该说谢谢的是我。”说完,重新踏上跑步机,开启自己的健身计划。
孙修杰“本尊”是个典型的公子哥,虽然为了形象计,饮食方面颇为注意,没有年纪轻轻就弄出个大肚腩出来,但是对健身却从未上过身,身体还是有点亚健康,看似挺好的,实际上还是有点发虚。
这一点在床上的表现最为明显。
今天凌晨被徐可依第二次斗得溃不成军,还是令孙修杰耿耿于怀的,也是让他这么快就把健身计划提上日程的重要原因。
别墅里的健身区规模虽然不大,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各类健身器械一应俱全,比孙修杰前世只有哑铃、沙袋的条件可强得多,孙修杰练起来就停不下来,一上午的时间都耗在这里了。
徐可依直到吃午饭的时间,才从楼上悠然走下,坐在餐桌旁的时候,仍然和昨天一样,跟闫璐有说有笑,对孙修杰却视而不见。
孙修杰实在是搞不懂徐可依的脑袋是怎么张的,怎么一夜之间,会出现如此截然不同的变化。不过,他现在已经失去了深究的兴趣,爱咋咋地吧。
午饭过后,孙修杰换了泳衣,先去后院的泳池地刨了两圈,然后浑身清爽地躺在泳池旁边的躺椅上,畅快地睡了个午觉。
一觉醒来,回房间冲了个澡,换了身衣服,下楼去娱乐室里,找了部徐可依主演的电影继续打发时间。
一下午的时间,徐可依和闫璐,都坐在一楼的客厅里,翻看着时尚杂志,聊着天。
孙修杰在客厅里来回了几趟,只跟闫璐说了两句话,和徐可依都把彼此当成了透明人。
晚饭过后,孙修杰继续霸占娱乐室,不再看电影,而是找了几个耳熟的歌曲,实验自己的唱功,没想到,“本尊”的嗓音条件比他前世强多了,前世提不上去、沉不下来的音阶,现在应付得都颇为轻松自如。
唱得正嗨,娱乐室的门被从外边推开,徐可依和闫璐相携走进来。
徐可依径直走到沙发旁,一屁股坐下来,也不管占没占到孙修杰的地方,伸手从孙修杰的手里把麦克风抢过来,看着荧幕,自顾自地唱了起来。
孙修杰现在已经懒得跟徐可依计较了,让到三人沙发的最里面,招手让闫璐过来坐。
闫璐却没有先去坐,而是稀奇地先打量了一番娱乐室里面的陈设:这间与KTV中包差不多面积的房间里,安装这一套顶级的音响设备,集家庭影院、在线视频、KTV于一身,只着一套设备,就能够在京城的五环外换一套两居室的房子!
闫璐以前也跟同事来过别墅几次,这回又干脆住了进来,却还是头一次走进娱乐室,之前听同事说过,娱乐室里的设备多么高级先进,却一直没有概念,现在亲眼得见,确实叹为观止。
别的不说,这套设备里自己的环绕立体声音响系统,就效果而言,已经堪比大型演唱会上的专业大型设备了,徐可依的歌声在房间里响起来之后,效果一流。
徐可依的嗓音虽然缺乏鲜明的特点,但是经过专业名师调教过,对演唱技巧的掌握,却不是孙修杰这样的半吊子可比的,一开嗓,就抓住了人的耳朵。
孙修杰选的这首歌,是一首粤语歌,由香江最有名的摇滚乐队别安乐队发行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名字叫《喜欢你》。
这首别安乐队的代表作,是一首慢摇曲,是乐队主唱写给分手的女友的,歌词感人至深,旋律优美动人,经过二十多年的时光洗礼,魅力丝毫不减,堪称经典。
孙修杰不会粤语,对这首歌的粤语歌词发音,都是靠死记硬背下来的,演唱的时候,总是少了点味道;加上对歌词涵义也没有自己的了解,唱不出这首歌的真正精髓所在。
徐可依一开腔,效果比孙修杰提高了不止一个档次,字正腔圆的咬词,娓娓动听的腔调,余音绕梁的韵味,深得词曲三昧,把这首歌的精髓,演绎得淋漓尽致。
孙修杰对徐可依的演唱缺乏专业的评判度,但是单从聆听感觉论,徐可依的演绎,不能说超越了原唱的境界,但也是春梅秋菊,各擅胜场,令人叹服。
而闫璐对徐可依演唱的反应,就直接得多了,不知道什么时候,眼泪已经夺眶而出,尤不自察,直到音乐告一段落,才从那种引人入胜的境界中醒转过来,顾不得擦拭脸颊上的泪痕,第一时间送上热烈的掌声,嘴里感叹道:“太好听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