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边暮色半掩,夕阳懒懒地休憩在黛绿山头,青石板铺成的街道慢慢逸出丝丝凉意,亭台楼阁,帷幕渐垂,隐隐透出一点点妃色的烛辉,暧昧地氤氲成女子的笑语。街边夜市的摊子早已支起,灯笼高悬,桌椅齐全,食物的香气飘出老远,人们的笑语喧哗驱散渐渐浓稠的夜色。
大行国土广袤,繁荣昌盛,民风开放,故夜市也极为热闹,亦没有宵禁一说。炎炎夏日酷热难耐,夜晚随家人出游纳凉,在夜市小坐,买些甜水茶果、熟食点心尝尝,也是乐事。大家闺秀大多白日上街游玩,来夜市的虽然少,且多戴帷帽掩去容颜,却也不是没有,只是,那位方才经过的那位大家闺秀,未免也裹得太严实了些,甚至显得有点……鬼鬼祟祟的?
只见那位裹得极为严实的大家闺秀一路躲躲闪闪,左顾右盼之后,拐进了一家书斋。书斋挺大,弥漫着纸墨香气,书柜虽塞得满满的,店里却寥落得没几个客人,只有一名胡子拉碴的男子在与书斋老板争论着什么。
“老板,你看看我写的小说吧,字字血汗,出书之后定能为你的书斋挣来许多银子,你就收了吧,绝不会让您失望!”
书斋老板无动于衷,面无表情地拒绝道:“你就是字字血泪都不行。言骁,你也知道,我是商人,不会做赔本买卖,虽然现在武侠小说大行其道,极受欢迎,可你写的实在是……”他很好心地没继续往下说。
言骁摊开书稿,指着它开始滔滔不绝:“我写的如何?你看我的主人公,有大智慧、大机缘!纵横天下,无人能敌,一路成长,难寻一败,多么令人热血沸腾……”
书斋老板打断他的话:“就是因为你的主角这么完美,故事情节这么一面倒,我才说不行的啊……”突然他眼睛一亮,瞟到那位刚踏进书斋的大家闺秀,招手笑道:“叶家小姐,请你过来一下可好?”
叶容浅撩开帷帽,走过去笑道:“老板真是有一双慧眼,穿成这样你都认得出来。”
因前日出门路遇匪徒之事不慎被四妹妹容瑰知道了,容瑰尚且年幼,恰好是年少不更事的年纪,一个不慎又将此事捅到了近来心情一直不好的父亲面前,令她不仅独领了父亲的训斥,还被下了禁足令。
父亲的命令,固然是要听的,但今日上街买书之事,她已期待了足有一月之久,也是必定要做的,小小地违反一下,应当……应当也不为不孝,万万不可算作恶缘。
“放眼京城,也只有叶家小姐你才会穿成这样子。”书斋老板笑吟吟地指着她对言骁道,“言骁,别看她穿得与众不同,这位叶家小姐,其实她的看书品位最同大众一致,你不妨请教一下她喜欢看什么类型的书,以后也好往那方向发展发展。”
大行繁荣已久,民风开放,百姓大多识字,闲暇时光,五大三粗的汉子武将喜看角斗,稍文雅些的则爱读些小说书籍、谈些八卦逸闻取乐,故话本杂谈在当今极受欢迎。
“叶家小姐喜欢看主人公十分完美,横扫四面八方的武侠小说吗?”
容浅看了眼书稿,想想,委婉地道:“呃……武侠小说我的确爱看,但主人公这么强大,一路胜利,听起来好像并不是很有悬念,算不上特别吸引人吧。”
“啊……果然如此,就跟老板说的一样……”言骁沮丧地叹了口气,低头想了想,又兴奋地抬起头来道,“那这样如何?主角一路战败,但越挫越勇,百折不挠,在失败中成长,逐渐强大起来,然后在最终决战中……”
他别有意味地停下,等着对面两人的追问,容浅则十分知趣地接上:“终于战胜了?”
“错!还是战败!怎么样,你们猜不出来吧?够有悬念够别出心裁吧!”
……
沉默片刻,容浅和书斋老板对视一眼。
“这……”
“看得也太憋屈了吧!”书斋老板一针见血。
言骁把手稿往柜子上一摔,负气道:“胜也不行败也不行,到底要我写成什么样才可以啊!叶家小姐你说,你到底喜欢哪种小说!”
对她来说这种东西不过打发时间,只要有趣就好了,真的不挑的。叶容浅扶额笑道:“说到武侠小说,我觉得主人公的完美与否不重要,我只是爱看江湖上的爱恨情仇罢了,打打杀杀什么的,还是能免则免。”就算是书里虚构的人物,能让他们积些善缘也是好事。
“……不爱看主人公决战?只喜欢看江湖上的爱恨情仇?”这什么奇怪的口味,决战激斗有多热血她到底懂不懂啊!
这位仁兄的脸色有些发青。叶容浅忙弥补道:“也不能这么说,只是比较喜欢,相对而言。”
言骁面沉如水地打量了叶容浅片刻,还是一把抢过摊在柜上的手稿,愤愤甩门而去:“庸俗!”
居然……就这么跑掉了,不愧是写书人,果然十分有个性。
身为叶家小姐,京城宰相之女,按理来说她应当醉心琴棋书画,精通诗词歌赋,成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才对。但她就是没有普通大家闺秀的高洁爱好,也没有拿得出手的女红才艺,倒是喜欢上街东游西逛,拿话本笑话来打发时间。连叶容华她们都嫌自己这个姐姐平凡庸俗,风雅的写书人嫌弃自己也是应该的,应该的。
被大力摔上的门还在微微晃动,叶容浅眼巴巴地望着门口,叹了口气:“唉,又没能结下善缘……”
书斋老板见她十分沮丧,便好心安慰道:“哪里哪里,你帮我赶走他,让我免受嘈杂之苦,换来六根清净,也算是一种善缘吧。”
“……也是。”蚊子再小也是肉,善缘再小也是福,同样能为来世积德,她暗暗记下一笔,终于问出今晚来此的目的,“对了老板,《会心一笑》还有吗?”
《会心一笑》是当今京城最受欢迎的笑话书,也是叶容浅最爱看的书。从去年开始,一月一期,已经出了十九期了,书并不厚,可里面的笑话却十分新奇有趣,引人发笑,深得叶容浅的心。最别出心裁的是《会心一笑》每期都会有两三页拿当今权贵的窘事做雅谑,大户人家的八卦向来是百姓最感兴趣的话题,据她看来,《会心一笑》靠这个大概也赚了不少银子。
叶容浅也曾在《会心一笑》上小小地露过一把脸,这小小露的一把脸可比她平日为了逗人发笑做的鬼脸要有用许多,竟博得了百姓不少的笑谈和戏谑,托他们的福,也结下不少善缘。
去年叶容浅进皇宫赴宴,一不小心失足栽进荷花池里,挣扎过程中着实尝了好几口污水,弄得一身淤泥,水淋淋地被几个宫女拖上岸去,实在是狼狈极了。幸而是在后宫,外男不得入内,否则那等情况下只会更令人难堪。
也不知执笔者是从何处得知此事,虽然下笔很和善,并没点出她的名字,整篇文章只用了叶家小姐这四字来称呼她,但京城里谁人不知,在叶家四位姑娘中,也只有她这位大姐才会出这种丑。
自此以后,叶家小姐便成为叶容浅的专属称呼,倘若有人敢用叶家小姐称呼叶家其他几位姑娘,必然会为自己招来叶容华的一顿鞭子。
“便是货源再紧,卖得再俏,在下也必定为叶家小姐你留着一本。”书斋老板躬身在柜台下翻找半天,终于寻出一本递与叶容浅,“这期还有清舟先生执笔的笑话,想必你定然爱看。”
叶容浅闻言翻书细细查看,惊喜地笑道:“真的呢!”
清舟先生算来应是如今最讨百姓喜爱的写书人了。他的笔力极见功底,不论是大开大合的写意勾勒还是柔软细腻的工笔描绘,都能拿捏得十分得心应手,故事跌宕起伏,引人入胜,文风又俏丽,便是信手拈来的小令杂谈,都能极好地融入文章中去,丝毫不显突兀。百姓看故事看个热闹,文人雅士探笔力叹个不如,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见解,却又殊途同归,一致认为清舟先生实非常人也!
“所以这期的《会心一笑》卖得相当火爆。”书斋老板意有所指地道,“好不容易才为你留了这最后一本下来。”
叶容浅拿到新书自是十分上道,从荷包里摸出一锭银子放到柜台上,笑道:“知道您辛苦了,在下也没有多的,若是不嫌弃的话,剩下的银子您留着买杯茶喝吧。”
“不辛苦不辛苦,劳姑娘费心。”书斋老板收了银子,笑容越发和善,对容浅道,“若不嫌弃的话,不妨再在我这书斋里看看。”
叶容浅刚要婉拒,门帘忽然被人撩开了,一身青色麻衣的小子一头撞进来。夏日夜晚颇凉,他倒跑出一身的汗,还来不及喘口气便急匆匆地嚷道:“老板,还有《会心一笑》吗?听说这期有清舟先生的手笔,咱家公子说他也要买两本来看!”
“有的有的!别急。”书斋老板弯腰在下面掏了半天,搬了一大捆《会心一笑》出来垛在柜台上,笑眯眯地道,“要多少?”
……老板,说好的最后一本呢?你是不是忘了她还站在这里,怎么就直接搬了一大摞出来了?
那小厮想想,十分财大气粗地挥手:“都要了!”
“马公子果然是爽快人,我这就给你包起来。”
叶容浅看看那高高一摞《会心一笑》,又想想自己攒了好久的那锭银子,默默地掀起帘子走了。
算了,施舍银子也算是积了善缘,不可在意,不可在意。
只是这个月大概又没法吃到正餐以外的点心了。想要加餐,绝不是因为她嘴馋,虽然,她的确是有那么一点点馋,但是府内管制她膳食的嬷嬷,实在厉害了些,教导她大家小姐一定不许多吃,否则甚是不雅,每餐只允许她吃个七分饱。有时厨房里额外剩了些点心或是做坏的松子糖,也常被嬷嬷拿去给她那小孙子解馋,或是散给小丫头们甜甜嘴,这也没什么,她看看就好。冬天的时候,天寒地冻,下人大多惫懒,那七分饱也时常变成五分饱。
她在府里,时常要赶工做针线活,有时还要兼顾着挨上一顿家法,若平日不抽空补食些点心,哪里熬得下去。
这笔银子,理当算是大大的善缘。
叶容浅走在街上,想着鲜花饼清香甜润的滋味、灌汤包子滚烫鲜美的汤汁、蒸蛋羹滑嫩的口感,一边往下咽口水,一边在心中盘算着这个月到底该怎么过。
把自己做的女红偷偷拿出去卖肯定不行,因为她做女红都是在贴身侍女眼皮底下,一针一线都是有数的。从前她也想过这么做,只是还没走到相府大门口,自己就被人拦了下来。是她从前的贴身侍女清儿发现了,转脸就向二妹妹叶容华报了上去,二妹妹得知此事,便早早地命人守在大门口,截住了她的生财之道。
彼时二妹妹小小一个人,带着一群侍女,气势十足地站在相府大门口,吩咐府里的老嬷嬷押着她在一旁跪下,把她做的荷包锦囊全部收了,当着她的面烧了个精光。
烧这个,她固然不是很在意。只要烧掉它们能让二妹妹高兴,能结个善缘,她没有任何意见。
要不把爹爹从前给她的金簪当掉一支去?虽然她屋里值钱的东西基本都登记在册,想偷偷耍花样基本不可能,但她还是私自藏了些从前的东西,那些都是她留着以后救急用的,为了一个月的点心……是不是有些不值当?
夜渐深,路上的行人慢慢少了,她依旧慢悠悠地迈着步子,正想得入神,不料经过一个死胡同口的时候,却冷不防被人一把攫住胳膊大力扯进浓稠的黑暗里。
一股浓重的血腥味涌进鼻翼,叶容浅心中一沉,倒吸了口冷气,暗道不妙。
“姑娘,能否帮在下一个忙?”
和想象的不一样,这竟是个异常温柔和煦的声音,干净清澈,像温和的春风,细细地拂过来,和冷酷残忍相去甚远。
叶容浅缓缓吐出一口气,在心中数了三声暗自压惊,激荡的心跳逐渐缓和下来。她非常识趣地没有回头看那人的样貌,平和地答道:“公子请讲。”
他的声音十分从容:“劳烦姑娘帮我去药铺买些纱布和两瓶上好的金疮药来。”
叶容浅只觉得手心一凉,下意识握住他塞过来的东西,掂上一掂,倒挺沉的,大约是给她买东西所需的银两。如果此时她拿了银两就走,把受伤的人扔在这里不管,必然是极大的恶缘,只是若帮了他,又难断言此人是否是穷凶极恶之徒,为虎作伥,应该也算不上善缘吧。
叶容浅沉默了。
像是看透了她在想什么,他笑了:“叶家小姐,这个善缘,你不愿同我结吗?”
不不不,她非常乐意同别人结下善缘,不过她素来喜爱默默无闻地行善积德,这人倒好,直接认出她了……熟人?叶容浅道:“这位公子,既然你认识我,那也算是朋友一场,我见你身上带伤也不忍心,公子不妨随我去医馆走一趟,这看大夫总比抓药要来得好。”
“都说叶家小姐好结善缘,果然不假。”他低低地笑了一声,低沉的声线随着温热的气息灌入她的耳内,“我这伤不要紧,叶家小姐不必担心,只管帮我去买药来就行。”
他温和的目光落在叶容浅的身上,少女柔软乌黑的鬓发倒映在他含笑的眸底。
叶容浅想了片刻,手里冰凉的银两已经变得温热,她微微笑道:“既然公子这么说,那我也不强求了,我去去就来,请公子在这儿稍等一会儿。”
夜已深,街上行人寥落,许多店铺都关门了,只剩下零星几盏青灯,糊糊的一团光晕,兀自在屋檐前挂着,薄薄的灯纸被风吹得簌簌作响,映出沉夜里建筑隐约的轮廓。
所幸叶容浅相熟的那家店铺尚且还亮着灯笼,她袖了银子,生怕拖太久那人伤得重了,忙买了药,急匆匆地赶回来一看,却发现那人已经不在了。低矮的胡同十分幽邃,树枝的影子被外头一盏小小的灯照着,嶙峋地映在斑驳的墙壁上,枝影横斜,像怪物的爪印,看着倒叫人害怕起来。
“人呢?”叶容浅捧着金疮药四处寻了寻,也没见着半个人影,待在胡同口等了半刻钟,料想他不会再回来,便只好带着金疮药和剩下的银子回府去了。
稀薄的月光洒落下来,飞檐的阴影沉沉地压下来,映得门前阶下的小白花越发苍白。屋子里黑灯瞎火的,寂静清冷得像是没人居住。
清冷些好,这说明爹爹并没发现她偷溜出去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