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爵士舞的是五个女生,水平都是业余及以下,我这种学过一个学期但跳不出一支完整的舞的还是里面最有底子的……一帮弱兵就这样勇敢地开始了。
面条选了个视频,有快的表演部分,也有慢的教学部分,我们就照着上面的学,一开始速度特别慢,一个晚上只能学一个八拍,这种时候最没劲了,因为重复跳那么几个动作挺无聊的,问题是还跳得不好看。
第二天我们照旧去宿舍二楼那块空地对着电脑慢慢练舞。而与此同时,空地的另一边是小学妹在排舞,也是为毕业晚会准备节目,她们动作已经相当熟练,直接跟着音乐走了,她们的音乐可比我们的快了一个档,动作也比我们的有难度多了,可是她们跳得那么性感又不失力量,动作整齐,一群人跳起来特别有范儿。反观我们,还在慢吞吞喊着“一…二…三…四……”学第二个八拍。
被小学妹瞬间比下去了,我们顿时都有点泄气。不过一想其实也没什么好嫉妒的,她们到这种程度,肯定之前已经练了很久了,我们才练多久啊,充其量三小时,竟还希望能跟她们比。羡慕别人也没用,还是好好练吧。
刚开始真的挺艰难的,那些动作看起来好看又简单,可是学起来发现掌握精髓还是蛮难的,所以学得很慢。但是渐渐地,越往后学得越快了,我们的学习进度从一开始一天学一个八拍,到一天两个,一天三个。到后来也开始能连贯起来跳一小段了。不过大家到这里都有些懈怠了,晚上要是面条没来叫,我们就不会主动集合去练舞,一到晚上我也挺累了,巴不得不练,好偷个懒休息下。估摸大家都有这么个惰性。
所以不知不觉,已经有一个多星期没练过了。
让我们终于紧张起来的是彩排的日期。还有一天就彩排,我们才急急忙忙重新开练,这下好了,又回到解放前,之前学的都忘得差不多了,又要重新记,跳得参差不齐,还性感爵士呢,分明是一顿乱舞。
彩排还是如期而至。那天早上我们爵士舞组和草蜢组、天竺少男组合了一下,毕竟是个舞蹈串烧,还是要串起来的。草蜢组的动作记得挺熟练,天竺少男们虽然舞蹈水平不高,但是笑点就在这里啊!唯有我们爵士组,动作记得也不熟,跳得也不到位,没有那种味道,再加上有人快有人慢就是合不上音乐节奏……我们几个都有种想逃跑的感觉,这种水平拿上去未免太丢人了。没办法,彩排是必须要参加的,赶鸭子上架,我们节目排到第七位,从前面的一路欣赏过来,看到舞蹈节目就各种自卑。
面条突然说:“怎么办,我好像动作都忘光了。”
我好像也是……我们赶紧找个角落记一下动作,不过临时抱佛脚也没用,那天彩排我们上台的表演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
下台后我们都很沉默,果断受了刺激,那天晚上就自发集合练舞了,练得格外狠。
从彩排完那天开始到正式的毕业晚会,我们几乎每天都练,慢慢记熟动作,动作做到位,找到感觉,慢慢合上节奏,做到连贯流畅,跳得整齐有力。
准备充足的感觉就是和瞎混的不一样,毕业晚会那天正式上台,我一点都不紧张,动作早已烂熟于心,急不可耐地想快点表演。站在舞台最中央,台下尖叫响起,比平时排练更有感觉,跳得更尽兴。
庆功宴那天玩到凌晨才回宿舍,躺在床上,闭上眼睛,脑海里依旧是舞台上的劲歌热舞。
我想到了很多。
比如,当看到精彩绽放之时,不用羡慕,在你没有看到的地方,她已经沉默地积累了很久很久。每一支精妙流畅的舞都是从别扭的第一个动作开始的,每一口流利的英语都是从生硬的第一个单词开始的。台上时长不过一分半钟的表演,也许她已经为了这一分半钟练习过成百上千个小时。
或许那短短的绽放并不是生活的常态,枯燥、重复的练习和沉默、孤独的积蓄才是。
不要在还没积蓄够的时候就急不可耐地登上舞台,准备不足的样子一点都不好看。还没到足以绽放之时,就请继续努力积累。
这种从积累到绽放的过程,实在太美妙了。
我太热爱这个过程,因为每经历一次这个过程,我都会比从前更有力量,更相信自己,更相信努力的意义。
不论是说跳舞,还是与梦想有关的一切。
对自己宽容点
读柴静的《看见》,这本书涉及各种或感动或同情或无奈的故事与真实,它们都给予了我一些触动,然而我最喜欢的,合上书之后依旧感触良多的,还是作者的成长。
从书的开始,到结尾,我看到了她的成长。
看开头,我觉得柴静真是嚣张,意气昂扬,眼高于顶,一种专属于年轻的嚣张,一种我没有办法不在心里暗暗鼓掌的嚣张。后来她去东方连线,做得郁闷不已,自己找不到那种用心的感觉,周边同事领导也对自己越来越失望,内外夹击之下,似乎那一年的时光每一天都煎熬又麻木。说实话看到这里我变态的心理得到了某种满足,看,后来这么厉害的人也有这么一段被别人否定,甚至被自己否定的曾经啊,如此地抑郁不得志,如此暗无天日,找不到出口。甚至那一年的时间都是在做一些只是为了让领导让同事开心的选题,并非出自本心,换句话来说,就是做些于自己没有意义的事情,直到后来调去新闻调查组,开始做自己想做的东西。
这又令我安慰,是不是在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前,总要先做点不得不的事呢?是否在触及“意义”之前,总要做点无意义的事呢?看,连柴静都做了一年无意义的事,我这实习才多久啊,这就不耐烦了?那还怎么去触及意义呢?
继续往下看,中间好多次,我都觉得柴静其实有点尖锐,那种举着正义大旗特理直气壮的尖锐,刺得当事人无语凝噎。我想,怎么能这样呢,弄得人多难堪。不过似乎当时她就没怎么意识到这一点,陈虻劝她,她还死不悔改。
但是,恰恰是她反驳陈虻的那一段对话,是我在全书最喜欢的一段。
“你为什么总是不听我的?”陈虻说。
“我有我自己的标准。”
“但做一个伟大的记者必须要这样。”
“我不需要成为伟大的记者,我只要当一名合格的记者就行了。”
“可我说的都是对的。”
“我不需要完美。”
看到这里,真是不由得为她的冥顽不灵拍案叫绝。我觉得她真的是一个自我非常强大的人,自己有想法,并且非常顽固,别人是说不通的。同一个问题一定要被很多人,并且是于她很重要的人,反复碰触,她才会开始觉醒,开始觉得:咦,好像是该改一改。幸好她身边都是对她格外宽容的人,用几年漫长的时间,等她慢慢意识过来,改过来。
而我喜欢这样一个过程,大概因为她醒悟、改变的过程很“慢”,这种“慢”能给我一点安慰,因为我也很“慢”。事实上我很善于自省,总是很容易知道自己的缺点在哪里,哪件事做得不对,但我还是很“慢”。她“慢”在醒悟的过程,而我“慢”在改变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