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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第二章:终于搞定r

在卫生间对水龙头发了一通脾气,然后蹬蹬蹬又冲出了房门咣铛一声把门关了。来到马路上,这时天灰蒙蒙的正下着小雨,他也不管,尽情地让雨浇灌。慢慢地雨下大了,他还在路上走着,梳理得油光水亮的头发和衣服往下直掉水他也不在乎,好像有意跟雨点儿赌气。出租车在他身边停了好几次,他理也不理,仍让雨淋着。路上的行人不断地朝他望他也当没看见,一个劲地向检察院方向走去,边走边在心里骂着:“奶奶的个球!死婆娘欺负老子这么多年,今天老子终于出了一口恶气,哈哈哈!”笑出了声。路边的行人以为他神经出了问题,也不去理他。r

第二天刚上班,伍卜便来到邹局长办公室,说是要看‘起诉意见’。邹局长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拿出昨天草拟好的文稿交给五卜检察长说:“按您的意思写好了,能不能通得过去很难说。”伍卜检察长说“没事,我和其他几个领导都通气了,估计没啥大问题吧?”于是,伍卜检察长拿着那本厚厚的“意见”上了二楼。r

不一会儿,伍卜检察长打来电话说通知在家的检委会成员马上开会。一小时后都到了会议室。r

经过讨论,关于对尤天北案的起诉意见在伍卜检察长的主持下定了下来。基本意思一是本案所涉及的几人中,吕其因贪污数额较小,本人有巨大的立功表现,是检察院查出大案要案的主要证人,因此不予起诉;冼明能够确定的是他承认贪污了吕其送给他的五千元,此案由沉沙县检察院起诉;介于祖朋人已自杀死了,现在也没有取得可靠的能够确认他贪污的罪证,就不予以追究了;至于案中所侦查出来几十万元没有入帐的问题,不再追查。二是尤天北的问题是十分严重的,要从重从严处理。一审法院由克城县人民法院审理,由克城县检察院起诉;起诉的问题一是挪用公款案,虽然此案在细节上还存在一些问题,证据上也不那么扎实,但并不影响构成挪用的基本事实,是可定罪的;二是贪污案。贪污问题不用说是定死的,他本人也招认了,这是铁案。r

介于尤天北的特殊情况,所以不能让他有翻案的机会,要把他的问题在我们这里搞定,这就是把一审法庭放在克城县法院的主要原因。r

上述意见在审委会上以两人反对一人弃权四人支持获得通过。反对者提出一个关键性问题,就是尤天北为什么要为别人还钱?作为财务处长处长,他不可能不懂得动用军费的严重性。此案没有作案动机,而且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他确实代人还了钱;至于贪污问题,只提出几十万的问题没有查清,如果尤天北贪污了,那么就不是几万元问题。再就是尤天北承认拿了那点钱,并没有时间地点这个基本要素,那个笔记本上记录的数字也对不到一起。吕其本人是这个案子的中心人物,每次钱都是他拿出来的,这与他有着十分重要的厉害关系,他不具备作证人的条件。所以,这个案子按常规是不能结案的。弃权的人是一个在检察院工作多年的科长,正在办退休,他不想说什么,他认为反对和支持都没有什么实际意义,所以选择了弃权。不管反对也好弃权也好,提出疑议也好,这个‘意见’最终还是以少数服从多数获得通过。r

邹局长在拿出这个意见之前,曾与伍卜检察长反复商量过。他们两认为这个“意见”突出了重点,抓住了中心,按这个“意见”操作,完全可以达到预期目的。这样对下对上都是可以交待的。至于法院,实际上他们也估计到了会提出一些关键性问题,伍检察长说他去勾通勾通,邹局长也就没再说什么。r

“意见”通过后,邹局长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尤如一块重重的石头压在心上一下子落了下来,他感到从没有过的轻松。这个案子前前后后搞了几个月,起诉意见的形成,说明案子的终结,下面的工作就是别人的事了。因此,他十分地舒畅。r

克城县检察院把起诉意见转到起诉科李科长手上,李科长反复研究了案子,认为起诉意见认为的两种罪名的成立在细节上证据不足,按规定不能起诉。于是他拿着意见向领导汇报,领导说给市检察院退回去,这种案子怎能么能起诉呢?李科长执行了领导的指示。结果,县检察院挨了批评,并明确指示县检察院必须按上级的意图办。还说县法院那边我们会考虑的。县检察院领导心里直犯疑但又不好说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