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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两性隔离制度


明初是一个民族主义思潮泛滥的时期。刚刚赶走了蒙古人,汉族人扬眉吐气了,他们认为自己承继的是华夏文明的正统,所以,民族遗产,尤其是宋代的程朱理学被推崇到很高的地位。胆敢对理学有所不敬,就是不爱国,就是汉奸。一股研究古籍的热潮席卷而来。

另一方面,元代的官僚作风被保留了下来,越来越严苛的儒教统治和道德说教,变成了意识形态的主流。元代宫廷和民间的狂欢被严行禁止,一切曾经在理论上占上风,而现实中未被严格施行的规矩,被要求严格遵守。

两性隔离制度,无比森严地作为现实被人接受了。

葡萄牙传教士斯帕·达·克鲁兹在他的游记中提到当时的广州妇女,他说:

她们通常深居简出,在广州全城,除了轻佻的妓女和下层妇女,竟看不见一个女人。而且她们即使外出,也不会被人看见,而是坐在被遮盖得严严实实的轿子里。任何人拜访也别想看见她们,除非是好奇,她们才偶尔从门帘后面露出半张脸偷窥一下来客。

另一名传教士马丁·德·拉达说:

女人都深藏闺阁,严守贞洁,除干瘪的老太婆外,我们很难在城里和大地方见到女人。只有在乡村,越是质朴、淳厚的地方,反而才能经常见到女人,特别是她们在田里干活的时候。

也就是说,上层妇女在人们的视野中已销声匿迹了。大家能看到的女人,都不是作为女人出现的,而是作为体力劳动者出现的,作为“牲畜”的一种和工具器械出现在劳动中。在马丁·德·拉的描述中,我们还发现,即便是这些不得不从事劳动的下层妇女,也被强迫缠足了。她们卷起裤腿赤脚在田里干活,让人们看到了她们畸形的脚。

对于女人来说,除了足不出户、不抛头露面外,在家里还要严格遵守“三从四德”。

“三从”是: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男尊女卑是贯彻终生的,女人只是男人的附属品。

“四德”是:德、容、言、工。德是首位,“女子无才便是德”。在德与才上,德更重要,甚至要想有“德”,前提条件是去除“才”。而所谓德,就是从《礼记》到《女诫》几千年下来对女人的要求,包括“三从”在内。容是容貌,容貌的标准是端庄持重,而绝不是美丽活泼。对言语的要求,是要“夫唱妇随”,要顺从和附和男人的话,要对男人有毫无保留的理解力,正如孟子所说:“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此外,不可妄谈自己的想法,要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最后的“工”,包括女工和治家之道,就是要鸡鸣而起,勤苦干活,要相夫教子、尊老爱幼和勤俭节约。

女人的贞洁在男女关系中尤为重要,《明史》中有一段记载:

陈节妇,安陆人。适李姓,早寡。孑然一身。归父家,守志坐卧小楼,足不下楼者三十年。临终,谓其婢曰:“吾死,慎勿以男子舁我!”家人忽其言,令男子登楼举之,气绝窬时矣,起坐曰:“始我何言,而令若辈至此?”家人惊怖而下。

这个守了三十年寡的女人,连楼都不下,把自己封闭在小楼之中,更极端的是她死了都不愿意让别的男人来抬尸、入殓,但家人显然没有重视她的遗言,还是叫一群男仆料理了,她居然诈尸还魂,斥责家人。活要贞洁,死了“授受不亲”也要遵守。

这显然是男人的杜撰,意在宣扬这种极端变态的贞洁观。

当然,礼教对男人也有各种约束,在前一章节的“功过格”里已有详细交代。不过问题是,在男尊女卑的制度下,女人无权监督男人,所以男人有权“为所欲为”。《金瓶梅》中的西门庆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在婚姻制度上,只能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导致了许多悲剧,许多新婚夫妻在洞房时,才发现对方不是自己所想象的样子,尤其对于男人来说,对方姿色不佳,使自己的情欲深受打击。不过,传统的婚姻制度对于男人是有所补偿的,那就是他们可以自由纳妾,数量不限,根据家庭条件决定。正房妻子是父母安排的,没法选择,但妾是可以自己做主的。许多男人在外物色,看到美貌投机的,就花钱买来,即便是风月场所的女子也不介意。

男人对外,务必“正经”,要用儒家思想来追求功名。在家庭生活上,他们将儒家礼教存放在妻子身上,而姬妾就成了发泄情欲的对象。女人对内,她们无从选择,只能把自己和社会隔离开来,听天由命,人老色衰之后,唯有在房间烧香拜佛,以修渺茫的来世。

“龟”字的劫难

龟在上古,是占卜之圣物,被视为元气之所在。后来,龟成了神话动物,是图腾物家族的一员。石龟被作为碑刻的趺座也由来已久。许多饰物上也常雕刻有龟的形象。此外,龟是长寿的象征物。俗语有“千年王八万年龟”的说法。

曹操有“神龟虽寿,犹有竟时”的诗句。因为龟的神性和长寿,“龟”字也常用在人名上。如唐代诗人陆龟蒙,唐代宫廷音乐家李龟年,还有宋代的彭龟龄……

清代王士祯在《池北偶谈》中说:“麟凤龟龙,并称四灵,汉唐宋以来,取龟字命名者,不可胜纪。至明,遂以为讳,殊不可解。”

其实并不难理解。龟的形象,由于它的头部和颈部,屈伸状况很像男性阴茎,所以男性阴茎的顶端也被称为“龟头”。由这个形象产生的联想和想象,当然和性交有关。

前代人取名只取龟的神性,但到了明代,理学的严酷,“假正经”和道学家越来越多,龟的神性被忽略,性意味成了此物此字的聚焦点,是以构成禁忌。

明代陶宗仪在《辍耕录》中,转录了两句诗:“宅春皆为撑目兔,舍人总作缩头龟。”传说兔子望月可以怀孕,所谓“撑目兔”,意为妻子与丈夫无关地怀孕了,就是跟人通奸了,而丈夫呢,不仅不问,还做了“缩头龟”,龟显然是很猥琐的形象了。

因为乌龟的头是绿色的,所以任由妻子与外人通奸而不敢或不愿过问的男人,我们一般说他被戴了绿帽子。

《元典章》记载:“娼妓穿皂衫,戴角巾儿。娼妓家长并亲属男子,裹青头巾。”

明代仍依旧制,洪武三年下诏曰:“教坊习乐艺,青字顶巾,系红线褡膊。乐妓,明角冠、皂褙子,不许与民妻同。”还限定:“教坊司伶人常服绿色巾,以别士庶之服。”在《国初事迹》一书中,也说到明初朱元璋对南京娼妓所作的种种规定,对娼妓家的男子指令必须“头戴绿巾”。

娼妓家男子,就是“龟公”,这种人身份卑贱,乃下九流之徒。所以说,从元代开始,“龟”字就有了诋毁和贬低他人的用途。到了明代,男人们当然避“龟”不及了。

“龟”的俗称叫“王八”,更是赤裸裸的骂人话了。

由此可见,“龟”字渐渐和性行业、性行为、通奸和淫乱事件联系了起来。然而从神坛上被作贱至此,也非明代突然出现的。不过,这个字在明代“遂以为讳”,再次向我们证明了明代人的性观念,那就是儒家官方的禁欲所导致的“假正经”和神经质。

藏在箱底的秘密家训

明代是一个收集整理古代典籍的时代,所以房中书可以说是集大成的鼎盛时期。《素女妙论》《既济真经》和《修真演义》等,仍然延续了古代道家房中术理论,大谈各种止精法、回精法和采补术,都是养生之道,目的仍然是延年益寿、长生不老,以至得道成仙。

在这些书中,体例也很规范,还有许多前人没有提到的观点。比如这一时期提到了“三峰大药”。

上峰是女人的唾液,男人咽下,可以左填玄关,右补丹田,生气生血。

中峰是乳汁。这在晋代葛洪的《抱朴子》里,已被提到过。明代人认为,女人乳液可以养脾胃,益精神,也能使女子经脉相通,身心舒畅。最好的乳汁不是生产后女人的,而是少女的。“无乳汁者,采之更有补益”——这很残忍。

下峰是女人性高潮时阴道分泌的爱液。吸取的方法是将阴茎稍稍拔出一点,仍然保持交媾的形态,使阳具像一根导管那样在攫取。

此外,还有一些房中书大多作为医药篇章,这从隋唐就开始了。在《道藏》中也有一些房中炼丹术,在此不赘述。

值得重点介绍的是这一时期的另一种房中书——家训。

从元代开始,人们在公开场合就不能谈论性事了,新婚者如元代皇帝,只能靠欢喜佛来性启蒙。到了明代,就更为严格了。因为程朱理学认为“存天理,灭人欲”,指导世俗男女的房中书被严禁刊刻和流布。男女之事,如何教导呢?

一些人身为长辈,他们觉得有必要教导子女这方面的东西,所以开始通过“家训”来传授经验。家训是秘不示人的家族读物,一般由长辈写好,藏在箱底,等到子女成人,才拿出来给后者学习。这里面除了有为人处事的道理,也包括一些性生活的心得体会。

有一本《某氏家训》,只是一个残本。对于性生活,它分四个部分来阐述:

第一条,由于女人足不出户,一辈子的时间都在家里度过,生活是很单调的,除了琴棋书画、打牌打麻将,性生活对她们来说可能是最大的娱乐,以至于比丈夫本人还重要,所以一定要在性爱上满足她们。

第二条,如果男人性能力太低,不能使女人满足,那么她们的脾气会越来越坏,容易导致家庭纷争,到时候闹得鸡犬不宁是很麻烦的。

以上两条是在强调家庭性生活的重大意义,也把明代女人的生活状况说得很透彻。

第三条,要学会安抚女人,不要让她们因为自己纳妾而心生妒意。要让她们感到有个先来后到的优先权,也就是,先来的女人比后来的女人在丈夫心里重要。纳了新妾,在跟新妾性交时,最好让她们在一旁观看,免得让她们觉得新妾是神秘的,要让她们知道新来的女人无非如此。

最后一条是提醒后辈,不能动辄打骂女人,尤其不能虐待妻妾,防止家庭暴力。那样不仅对女人不好,对自己的形象也有恶劣影响。不仅不能使自己在家里树立权威,反而使自己众叛亲离。

此类家训,因为属于家族秘物,所以流传下来的不多。但可以想象,它曾经广泛存在于长辈的箱底。这些书弥补了性读物的空白,有效的传授了性经验和男女之道,减缓了理学对人欲的压抑,使人可以在家族的关照下维护最根本的人性。

《金瓶梅》等情色淫秽小说

理学禁欲的高压之下,压力越大,反抗力也越大,你越禁,我越好奇,这就是潘多拉现象。在明代,在假正经道貌岸然的时代,居然涌现了一大批色情淫秽小说,表面上看是奇迹,本质上则是必然。

下面我们简单地看一看这些小说对于性的呈现。

《金瓶梅》

传为兰陵笑笑生所著。众所周知,这部小说叙述了富商西门庆和他六个妻妾的故事。虽然故事假托在北宋末年,其实反映的是明代人的生活图景。

西门庆这个人物身上体现了男人的一切情欲,他对许多女人都垂涎三尺、虎视眈眈。通奸、诱骗,为了获得女人,他在道德上可谓一无是处。不过,西门庆值得称道之处是,他对女人有性有爱,并不像那些道德高尚之徒对女人的一幅高傲相。他愿意讨好女人,为女人花钱,为女人流泪。

在性描写上,这部书非常丰富。既有道家的观念,也有各种纵欲和淫乱的旁门左道。口交、肛交、手淫,以及各种体位、各种场景中的性交,花样百出。此外,还涉及同性恋、性虐待、春药和性辅助工具的使用。而西门庆的结局就是死于春药。

《肉蒲团》

传为戏剧家李渔所著。这部小说在文学成就上远不如《金瓶梅》,但在性描写上有过之而无不及,比《金瓶梅》更为淫秽。

本书叙述了一个叫未央生的书生与六个女人的艳史。他按照一个叫赛昆仑的盗贼的教导,体验了各种性交活动。最后,未央生出家当了和尚,在顿悟中结束。这本书可以让我们了解明代性习俗,只是书中有大量篇幅描写性交,笔墨堪称下流。

《绣榻野史》

作者吕天成。这部小说的情节较之于前面两本书,显得非常简单。说的是一个叫姚同心的男子,他不满妻子的丑陋,等妻子死后,他与另一个叫赵大里的男子搞同性恋。后来,他又娶了位姓金的姑娘为妻。金氏很快又与赵大里私通。然后姚同心又与赵大里的母亲麻氏私通。最后,麻氏、金氏和赵大里都死了,姚同心幡然醒悟,出家做了和尚。

这部书的淫乱程度可谓挑战了伦理底线。双性恋问题、通奸问题,尤其是乱伦可谓触目惊心。

《株林野史》

作者不详。这部书的叙事原理是道家的房中术,主要是通过对性活动的记录表现采补方法。这种采补非常极端,结尾素娥和巫臣的升天,是性榨取的结果,是对古代道家房中术的曲解和妖魔化。他们的行为带有恐怖色彩。

不过,这本书一直被人当成一本性生活指导书来对待。书中描述的采补方法虽然极端,但却相当丰富,而且穿插有许多道家的理念,颇能信服于人。

明代情色淫秽小说不仅发达,而且万历年间后,就是明末时期,官方并不禁止这些书的出版和流通。前面已经提过明代在男女关系上的严苛制度,尤其对女人有着种种残忍的规定。这是一个相当奇怪的现象,一方面是理学对人欲的极度压抑;另一方面却是“诲淫诲盗”(《水浒传》、《三国演义》均是明代作品)之书大行其道。据史家研究,这和当时经济的高度发达有密切关系。甚至可以说,经济硕果已开始动摇意识形态,使当时人的思想得到了某种程度的解放。欲望是存在的,所以是合理的,情欲当然也不在外。明代男子,特别是中后期的男子,并不禁欲。色情小说真正成为禁书是在后来的清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