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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故事


    翌日清晨。

  点点阳光洒进了落地窗内,再照到了白色的大床上,映入眼帘的是一幅唯美的画面——米苏甜甜的睡颜被刚刚醒来的顾泠一览无余,米苏娇小的身子被顾泠完全包裹在他怀中,宁静和谐,美好。

  画面太美,不敢看!

  (彬:咳咳,我来解释一下上文所述的“娇小”,嘿嘿,其实米苏很高挑,但对于顾泠大神来说……真的好娇小……)

  顾泠静静的凝视米苏甜美的睡颜,唇角轻轻扬起一个愉悦的弧度。

  早晨醒来睁开眼第一眼看见的就是心爱的人。

  这也是一种幸福。

  (彬:给大家推荐一首歌——《完美人生》程响)

  米苏平时因为去公司起床的也很早,自然也不会睡的太晚。7:00,米苏的生物钟很准时,米苏缓缓睁开了眼睛。

  迷迷糊糊之间,米苏感觉有一双眼睛在看着自己,她睁着眼睛寻找那双看着她的眼睛,在慢慢看清楚眼睛的主人之后,米苏惊了一下!

  瞪大了眼睛,错愕的看着顾泠。

  就像一只受了惊吓的可怜的小兔子。

  一大早就能看到米苏脸上出现如此精彩的表情,顾泠乐了,开起了玩笑,“怎么?睁开眼就看到我你很开心?”

  顾泠低低的笑声传进米苏的耳膜,米苏回过神来,真的是泠哥哥……昨晚的一幕幕都不是梦?!!

  没有得到回应的顾泠也不介意,连人带被子的抱着米苏缓缓坐起身,整个重力往后放,倚在床头上,道,“傻姑娘,不是做梦,该醒醒了。”

  米苏迅速转头看着顾泠,“你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

  大手抚摸她柔滑如丝的脸颊,闻言,顾泠轻笑着道,“我还不了解你么?”

  米苏蓦地别过脸去,双颊顿时升温,浮上一片可疑的红晕,这自然是落在了顾泠眼中,顾泠撩起她肩头上一缕发丝缠绕在双指间把玩,玩味的轻轻勾了勾唇,道,“怎么脸上红红的?”

  米苏的双颊变得通红,如同红通通的红富士苹果一样色泽诱人。顾泠盯着那诱人的双颊眼眸低垂黯了黯,没关系,来日方长,他一定会慢慢吃掉这个诱人的苹果的……

  “让我猜猜,是不是……害羞了?嗯?”顾泠发出如同红酒一般低醇的低低的笑声,灼热霸道的男性气息强烈的入侵米苏整个感官,米苏不自然的抬手顶开顾泠结实的胸膛,硬着头皮道,“才不是呢!你走开点,不要挨我这么近吖!”

  顾泠偏不依她,覆在米苏腰间的大手稍稍用力箍紧了米苏纤细的腰肢,道,“不是吗?不是害羞为什么要我走开点呢?”

  女人的体力怎么能板得过男人呢?

  米苏那微不足道的小挣扎无果,她只能放弃了所谓的挣扎,收回了顶在顾泠胸膛上的手,闷闷的嘟哝着,“你才害羞呢……谁害羞了?哼,谁准你挨我这么近了……”

  死鸭子嘴硬。

  顾泠低声失笑,调侃道,“唉,小时候都同一张床睡了这么多年了,还不准我挨近点了?”

  米苏睁大眼睛瞪着顾泠,抬手在在顾泠精瘦的腰上使出全身的力气重重的掐了一把软肉,“不准你提小时候的事!”

  顾泠“嘶——”的低低痛呼一声,大手迅速抓住腰上欲要撤离的小手,用力扣在手中,眯起双眼看着瞪着自己的米苏,唇角勾起一个邪笑,“掐了就想跑?嗯?”

  米苏心知被扣在顾泠打手中自己的手是抽不回来了,干脆任由他扣着,还没开始挣扎就放弃了挣扎。

  米苏轻哼,“不准你提小时候的事,不准你提,你听到没有!”

  顾泠不买账的稍稍用力捏了捏米苏的葇荑,“为什么不准提?嗯?小时候能够抱着你一起睡,长大了就不能了?”

  米苏嚷嚷道,“那不一样!!!”

  顾泠挑了挑眉,摆出一副“愿闻其详”的模样,看着米苏,“嗯哼?怎么不一样?哪里不一样了?”

  “小时候那是不懂事,现在长大了,我们都是成年人了,男女授受不亲!”米苏撇着嘴道,环手抱胸,窝在整张被子里,好不可爱。

  对于米苏的说法顾泠不屑一顾,扒开裹着米苏的被褥,一把将米苏打横抱起(彬:嘿嘿,其实就是公主抱了啦!),“哦?是吗?照你这么说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一起做点成年人该做的事呢?”

  忽然凌空而起吓了米苏一跳,她心有余悸的拍了拍胸脯,听清楚顾泠的话之后大叫着抡起粉拳捶打顾泠的胸膛,“你干嘛!你想干嘛!放我下来!放我下来啊!”

  顾泠自动屏蔽了米苏的叫声,自然也忽视了胸前不痒不痛的捶打,嘴角噙着一抹邪气的笑容,道,“你猜我想干嘛?”说着,顾泠抱着怀中“手舞足蹈”的米苏走下了床,走向浴室。

  (彬:“手舞足蹈”这个词用买上文,至于怎么理解是亲们的事了,语文不好的亲们可以去问文科生朋友哦……)

  米苏瞥见是浴室的方向顿时松了一口气的同时,方才还在“手舞足蹈”的手脚瞬间就安分了下来,乖乖的呆在顾泠怀中。

  顾泠抱着她进了浴室,将她轻轻放到浴室内落地镜前的椅子上坐好,拿起一边洗漱台上的牙膏牙刷替她挤好了牙膏之后,再把牙刷和漱口的被子递给她,“刷牙吧。”

  这些小小的琐事她完全可以自己来的,根本就不需要顾泠帮她做,让她感觉就像被顾泠供着的老佛爷一样,养尊处优的,感觉真不好……米苏撇了撇嘴,将满腔的哀怨敛尽眼底,伸手慢慢的接过了顾泠递过来的牙刷和漱口的被子,扭开水龙头,接了一杯水,开始慢慢的刷起牙来。

  看着米苏开始刷牙,顾泠勾了勾唇,拿起另一个牙刷挤了点牙膏也开始刷起牙来。

  白花花的泡沫在两边唇角溢出,越积越多,米苏含了一口清水漱口之后噗的一声吐了出来,嘴边还残留着两行白花花的牙膏泡沫,米苏看着镜子里宛如圣诞老人的自己不禁傻呵呵的笑了,那个模样憨憨的,可爱到不行!

  米苏身后正在为米苏准备擦脸的毛巾的顾泠看着镜子里的米苏,唇角无声的勾起一个温柔的弧度。

  ……

  梳洗完毕之后,顾泠牵着米苏的手下了一楼大厅。酒店经理(彬:哎呀,就上回那个,你们懂哒!嘿嘿!)早早就在电梯口守着两人下来了,电梯门缓缓打开之后,一看见顾泠和米苏两人,酒店经理就上前一步,恭敬的说道,“早上好,顾总,米总。”

  顾泠心情愉悦的微微点头,米苏回以一个微笑,“早上好。”

  酒店经理微笑,做了个请的手势,“二位的早餐已经准备好了,请跟我来——”

  酒店经理领着顾泠米苏两人来到一个小小的露台,暖和的阳光照在露台上,露台里摆着一张乳白色的大理石圆桌,两张乳白色的背椅,以及一把同样是乳白色的遮阳伞。乳白色的大理石圆桌中央的透明的玻璃花瓶里放着一束新鲜娇艳的花儿,花瓣上还残留着清晨吐露的芬芳。

  顾泠拉着米苏坐下,酒店经理朝露台外边挥了挥手,几个身穿白色厨师制服的男人各自捧着一个盖着灰铜色盖子的盘子走进来,酒店经理道,“米总,这是顾总为您点的果酱草莓馅饼,馅饼里面的草莓是今天凌晨三点的时候从C市郊外的乐扣果园空运过来的,非常新鲜。”

  随着酒店经理的话,第一个男人放下一个盘子,揭开了灰铜色的盖子,露出摆盘精致,色彩鲜明诱人的几块果酱草莓馅饼。

  酒店经理继续道,“这是顾总为您点的低脂芝士蛋糕。”

  第二个男人放下盘子,揭开了灰铜色的盖子,是一个小小的刚好合适一个人吃完的芝士蛋糕。

  酒店经理继续说着,顾泠总共为米苏点了五道早餐,果酱草莓馅饼,低脂芝士蛋糕,培根奶油蔬菜丝沙拉,蔬菜火腿三明治,以及一杯低脂肪的纯牛奶。

  这些都是米苏从小就爱吃的,也是米苏从小就每天固定吃的早餐。果酱草莓馅饼里的果酱最好是橙子果酱,因为米苏喜欢草莓馅饼里放入橙子口味的果酱(彬:简单来说,就是米苏爱吃这个口味,哎哟我的个亲娘诶,口味真重哈!米苏:滚粗o(-`д?-?)!!);低脂芝士蛋糕会成为米苏每天早餐里固定的一样是因为米苏喜欢在早上吃芝士蛋糕,可米苏又害怕变胖(彬:青春期的女孩子都不喜欢自己看起来很胖不是吗?至少视觉上看起来不是胖的,即使你很重!),所以芝士蛋糕就换成了低脂芝士蛋糕;培根奶油蔬菜丝沙拉里的培根口感要好,嚼劲要到位,沙拉酱不要放太多,因为米苏不喜欢吃太甜;蔬菜火腿三明治可是米苏每天吃早餐的必备品,也可以说是米苏的最爱(彬:这个就不多解释了,咳咳,其实本人也喜欢吃蔬菜火腿三明治,我小学的时候的四伯母给我们做过一次这种三明治当早餐KO,老好吃了老好吃了^ω^);低脂肪牛奶,嘿嘿,米苏爱喝牛奶,不管会不会变胖她都要每天早餐喝一杯,顾泠把正常的牛奶换成了低脂肪牛奶……这些繁琐的小事情顾泠都记得一清二楚,平时最爱吃的三明治吃在嘴里米苏却感觉味同嚼蜡,木木的咀嚼着嘴里的三明治,那呆呆的样子令顾泠挑眉,“怎么了?苏苏,是不是不好吃,嗯?”

  米苏摇了摇头,“不是,很好吃啊……”

  顾泠疑惑的偏头看着她,问道,“那怎么不吃?”

  米苏放下了手中的蔬菜火腿三明治,看着顾泠道,“泠哥哥,你对我这么好我该怎么谢你?”

  顾泠一怔。

  原来是为了这个,傻姑娘!

  顾泠轻嗤,“谢我?那苏苏给我唱首歌听听,或者讲一个故事?”

  米苏想了想,她才不要唱歌,所以她讲了一个回国之前在网上看到的一个以第一人称自述的故事——每个人总有自己的青梅竹马,而这份柔软的感情,总是会或因天长日久无意识的疏忽,或因沉重的世俗流言,而不存在。所以我要写下我和他之间的事情,为的就是留下点可供以后回忆的东西。其实当我在怀念这些和他的故事时,便也在怀念着我的再也回不去的过去。

  幼时

  脑海中第一次有他印象的那年我5岁,谋介是一条小狗。5岁孩子的心如同天上的浮云般柔软与温暖,所以当那只刚生下来不久的小狗在他家安营扎寨的时候,我也几乎同时在他家长住了,我们象疼爱一个婴儿般的宠着那只小狗,我们和小狗甚至合吃过一碗饭,合喝过一碗汤,只是很可怜,小狗在这样的照顾下却也没能熬过那个冬天,死去了。他招徕一个小瓶子,将小狗的落毛藏在里面,听他妈妈说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他看到这个瓶子还是会哭,对那只小狗的愧疚。

  断断续续的回忆已经无法串到一起,但已经足够发掘出了我们共同的爱心。

  小学

  终于到了可以自己背着书包去上学的年龄,好开心可以过另外一种生活了。于是背着同样漂亮的书包,怀着同样兴奋的心情,我们去上学了;可是却因——月份太小,我竟无法报名,无奈地随妈妈回到家。看着他可以每天快乐的背着书包来回在学校与家之间,而我却只能落寂的枯坐在家里,我好可怜。而他终也很好心的没有扔下我,每天让我和他一起做功课,给我讲课堂里的趣事,跟我说他班上可爱的小朋友们……那段时间,他幸福如在天堂,而我苦痛如入地狱。

  还好老天并没有太虐待我,终于通过爸妈的关系我可以去学校了!还那么碰巧地和他分在一个班。实在很珍惜这个机会,所以我很用功,于是那一年我和他一起捧回各自的“三好生”奖状。可是,呵,也许我身上就是流有一种叫“不安分”的血液,时间长了,我也就忘了自己是怎样争取到这个上学的机会的了,于是上课不听讲的有我,下课不做作业的有我,考试成绩退步的有我;在老师,同学对我嗤之以鼻的时候,他却会很耐心的期望可以改造我这个疯丫头,仍如初般每天陪我做作业,虽然结果只会是我抄他的,每天逼我读生字,虽然结果也只会是读不成音,写不成形,他却终不灰心。

  只是我这种顽童实非他一介书生可以挽救的,看着我成绩下跌比滑翔机还快,爸妈终于坐不住了,将我转到一所重点小学去了。在那个陌生的环境里,找寻不到一张熟悉的面孔,我害怕极了老师手中拿的那根称为“教鞭”却时常挥打在人身上的东西,于是除了听课,看书,做作业,我不敢做别的任何事情。再这样的压迫下,我竟然也顺利的考上了一中。

  初中

  到新学校报道那一天,哈,发现他坐在邻班最后一排,我就知道优秀如他是应该出现在这儿的,就象是要给他一个见面礼般,开学后的第一场摸底考试我便和他并列年级第一。只是初中相对小学而言实在是一个天堂,这里没有呵斥,没有责打,在这样宽松的自由里我又开始迷路了,旧态复发;而他则一如既往地优秀着,于是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和他便成了老师口中批评与表扬的对象:“聪明+勤奋=成功,代表人物就是他;聪明+贪玩=失败。代表人物就是我。”

  可是终于出现了一些很让人不可思议的流言飘入耳中,有人说:“他编织了爱情,让我跌入,可他却趁此专心的学习。”天知道,这是一个怎么编出来又怎么一传十,十传百的谣言,哎,真是给足了我面子,而他却也从此与我行同陌路了。可怕的谣言,十几年的友情竟抵不过这样的几个字,唉!!

  而中考便也在这时开始了,他依旧优秀,直升高中,而我却只考上了一所普通高中。~~~

  高中

  高中生活开始了,我说过我体内流淌着一种叫“不安分”的血液,尤其在高中这样一个年青,反叛的时段,我不在乎老师对我的评价,我无所谓考试卷上满满的“x”,我只对自己说“我行顾我在”。那样的日子,我丢失了许多,错过了许多,也放弃了一些本该珍惜的东西,只是偶尔脑中却也会想起他,便也就恨他的懦弱,居然仅因一句话,就抛开我们十几年的友情,真痛心。眨眼间,高考就近了,和他的关系依然如冰山,

  恰逢老师布置了篇题为“路”的文章,不觉脑中便想起了他,文章写好,老师颇喜欢,投报,发表了,我便将报纸寄去给他看。

  路

  他家就住在隔壁,我们是同龄人。

  小时侯,我和他手拉着手踩着那条小泥路去幼儿园、去小学。在下雨时,小路总是泥泞不堪。我摔了,他扶起说“不许哭,要坚强”。从他那里,小小年纪的我虽然不知“坚强”为何物,却也知道了,哭就是不坚强。

  后来,路宽了,但还是泥路。那时,我们去上学不再手拉着手。下雨的时候,路仍然很滑,我还是会摔倒,但此时,他只是站在一边,静静的等我站起来。因为,这时候,已有同学会说:“xx和xxx好。”尽管,那时的我们还不理解“好”的真正含义。

  在后来路上添了黄沙,也不再泥泞不堪。而我们也已知道,他在路的这边走时,我就要在路的那边走;他的路的那边走时,我便要在路的这边走。

  如今,路已是柏油的,很平坦,而他上了重点中学,我则在普通中学,虽然同在一座小城,虽然路上还常遇见,我与他却成路人。

  这天,放假回家的路上,我们不期而遇。他先开了口:“以前,你在这儿常跌倒。”我尴尬的笑笑:“你在路的那边还偷过人家桃子呢!”我们互相揭短,接下来是很坦然的大笑。然后我们聊国事,聊足球,最终聊到我们共同面对的“七月”。我发现,我们还是从前的我们,还爱玩闹,还怕考试,只不过他变高了,我也变高了,但我们脚下的路不也变宽变平了吗?我问:“什么时候开始,我俩装做不认识的?”他笑着说:“大概是这条路变成沙路的时候把。”“其实那时我们也挺可笑的!”“是呵,只是那时还不知有句名言‘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把’!”

  正说着,我滑了一跤,不是因为路滑,仅仅是没在意而已。他马上伸出了手:“不许哭呵!”我的眼前立时出现了一幅画面,弯弯的泥泞小路上,两个小家伙正去幼儿园,唱着《好儿郎》,手拉着手。

  他很感动,写来信,“我很抱歉,因为我不勇敢,我甚至嫉妒文中的‘我’,因为他至少还知道伸手去扶起你,但我却一点也帮不了你,可是我真的很希望你可以在大学和我一起聊天,一起玩闹。”当时我别说重点大学,就算一所普通高校,都很困难,只是为了他的“希望”,我几乎是垂死挣扎了一个多月,我是很不想让他失望,可是三年的时间实在不是这短短一个月可以弥补回来的。最终他考取了北京的一所重点院校,而我却考取了依然位于家乡的一所普通高校。

  大学

  他去北京,我没有送他。只是那天我无数次的抬头望天,企望可以看到他坐的那架飞机。完了,低下头恨恨的想,“你走吧,走吧。你去看那如此多骄的‘江山’吧!有什么了不起,总有一天我也会到北京去的”。哎,想归想,日子还是得自己过,不管无聊还是充实。而大学的生活在离了新鲜感之后就真的是趋于平淡了,尤其是象我这样一匹天生脱缰的野马,在学校就如同要窒息而亡的鱼,孤独,郁闷,却又不想与任何人沟通交流。坚持多年的日记竟也懒于维持下去。我将自己的门关得好紧,自己出不去,别人进不来,如困兽般,对谁都保持警戒。那段时间我几乎得罪了除爸妈外的所有人,包括他。可是无论我信上话语的杀伤力有多大,寄出去,他总是没事人般,给我的回信始终温吞吞,似不带暖气的跟我说他大学的生活,说他学校的美丽,说他的思家……只是几乎每封信他都会给我一点点惊喜,去香山他寄来红叶,去天坛他寄来明信片,去天安门他寄来照片……多美丽的北京啊!~那个秋天,我被感动了。安抚下浮躁与不安,勇敢的正视自己。我不再觉得自己是孤寂的,因为我知道我无论开心还是难过,他都会认真的倾听。

  ——分割线——

  (以上是故事,请不要和情节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