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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病患者的饮食禁忌(6)


生冷的食物,如冷饮、冷的瓜果,以及一些性寒的东西,如蟹、柿子、蚬等。疳积患者食用后容易伤胃,影响消化,加重病情。

汗证患者的饮食禁忌

大葱。

大葱,性质偏热,有辛温助热和发汗之力。正如《随息居饮食谱》中所说:“葱,气虚易汗者不可单食。”汗证患者更应忌食。

辣椒。

无论是阴虚盗汗,或阳虚自汗患者,都应忌吃辣椒,因为辣椒兴奋作用能刺激汗腺机能,帮助发汗。患者食用后会加重病情。

生姜。

生姜,性温热,味辛辣,能解表散寒,是因为它有强烈的发汗作用。如《本草经疏》中告诫:“表虚有热汗出,自汗,盗汗,法并忌之。”

胡椒。

胡椒,为最常食用的辛辣刺性调味品,多食动火燥液,耗气伤阴,无论是湿热黄汗,还是阴虚盗汗患者都应忌食。

紫苏叶。

紫苏叶,为民间常用的香味调料,性温,味辛,有发汗散寒作用,汗证患者应忌食。

白酒。

白酒,辛烈而苦温,有助热动火之弊。如明·李时珍认为:白酒为纯阳毒物,与火同性,“其味辛甘,升阳发散”。《医林纂要》中也指出,白酒可“助肾兴阳,发汗”。

所以,汗证患者应禁止饮用白酒。

湿疹患者不宜食的物品

糯米。

糯米,性温,味甘,滋腻黏滞。皮肤湿疹多为湿热缠绵,多食或久食,湿热之邪更为厉害。

羊肉。

《随息居饮食谱》中明确告诫,疮疥初愈忌吃羊肉。皮肤湿疹也属疮疥范畴,多为湿热内蕴之患。

鸡肉。

鸡肉,性温,味甘,虽有温中益气、补精添髓作用,但皮肤湿疹者多属湿热之邪为患,鸡肉为肥腻壅滞的温补食物,应忌之。皮肤湿疹患者食了,极易引发皮肤瘙痒,加重病情。

鸭蛋。

鸭蛋,性凉,味甘,能滋阴,湿疹患者应忌食。《食性本草》中也认为:“生疮毒者食之,令恶肉突出。”

螃蟹。

螃蟹,性寒,民间及古代医家都视为发风动疾的大发之物。皮肤湿疹患者误食,会加重或诱发皮肤瘙痒的病情。

鲢鱼。

鲢鱼,性温,味甘,有温中补气作用,皮肤湿疹患者误食,会加重皮肤湿疹病情,或引起慢性皮肤湿疹的复发。

石首鱼。

石首鱼,俗称黄鱼,是一种发物食品,多食会加重皮肤病的病情。如《本草汇言》中曾说:“石首鱼,动风发气,起痰助毒。”

鲥鱼。

鲥鱼,性平,味甘,能补虚损,但它又是一种发物,多食容易发动病气,加重病情。如《随息居饮食谱》中明确告诫:“诸病忌之,能发痼疾”。

黄鳝。

黄鳝,性温,味甘,虽能添精补髓,也是一种动风食品,多食动风、发疥,患有皮肤病瘙痒患者,包括皮肤湿疹病人,都应忌食。

葱。

葱,性质偏热,有辛温助热之弊,且有香窜刺激性气味,升散而不收。慢性顽固性皮肤湿疹等皮肤病患者,多吃或久吃大葱,会诱发或加重病情。

芫荽。

芫荽,又称香菜,也属辛辣温热的刺激性发物食品。慢性顽固性皮肤湿疹等皮肤病患者,多吃或久吃芫荽,易诱发或加重病情。

皮肤瘙痒症患者的饮食禁忌

酒。

酒,对皮肤有强烈的刺激性作用,使皮肤血管充血,诱发皮肤剧痒。

刺激性食物。

刺激性食物,如茶、咖啡、巧克力、草莓、辣椒、大蒜、芥末、鱼、虾、海鲜、乳品、腌腊制品等。这些食物带有强烈刺激性,能使血管周围释放活性物质,使皮肤产生剧痒,加重原有病症。

温燥食品。

温燥食品,如油炸禽类、狗肉、羊肉、烧烤食品等。这类食品不仅温燥助热,而且不宜消化,长期滞留肠道,导致大便不通,产生郁热,加重瘙痒。皮肤瘙痒症患者食用后会加剧病情恶化。

头屑与脂溢性皮炎患者忌食肥肉

高脂肪食物,如荤油、肥肉、奶酪等。本病患者食用这类食物会加重皮脂的溢出,促使病情发展。

牛皮癣患者忌饮酒

牛皮癣是一种慢性皮肤疾病,主要表现为皮肤出现红斑,血疹上覆盖着多层发亮、容易刮下的银白色鳞屑。其病因目前还不很明确,但一般认为与脂肪代谢异常、精神刺激、内分泌变化等有一定关系。

祖国医学认为,血热是牛皮癣发病的内在因素。饮食不节,过食腥荤与辛辣动风之物,可生内热,热壅血络则发斑,血热日久易血燥。血热血燥导致肌肤失养则皮肤出疹,起白屑而发痒。

酒性温热,其味辛辣,善于走窜肌肤,能助热耗阴血。因此,牛皮癣病人饮酒,往往可引起疾病复发或皮肤损害加重。所以,患有牛皮癣的病人不宜饮酒。

痤疮患者的饮食禁忌

肥肉。

中医认为本病是由过食肥甘,以至于湿热熏蒸,滞于肌肤所引起,肥肉助湿动热,痤疮患者食用会加剧病情。

糖。

糖类食品会刺激皮脂腺,以至于皮脂分泌过多,加重痤疮病情。

发物。

发物,如羊肉、公鸡、咸肉、香肠等熏制食物及虾、蟹等海鲜食物。发物中的某些成分含有一定的激素,能促使体内代谢紊乱,使雄激素分泌增加,诱发病灶扩散,加重炎症。

浓茶、咖啡。

浓茶、咖啡等刺激性食物,通过对炎症病灶的刺激,可以加重炎症反应,于病情不利。

白癜风病人忌吃富含维生素C的食物

维生素C是大家熟悉的药物,如果人不能从自然界中得到维生素C,便会得坏血病,轻则牙龈、口腔粘膜出血溃疡,下肢肿痛,重则发生某些癌症,可以导致死亡。所以有人把维生素C称为现代生活的骄子。可是,维上素C却是白癜风病人所禁忌的。

因为白癜风是一种局限色素代谢障碍性皮肤病,临床上一般没有症状。开始时,是色素减退的斑片,逐渐地色素完全消失而成为白色斑片,扩展较快呈各种形状,斑内的毛发亦可变白。

维生素C在黑色素代谢过程中,能使黑色素的生成被中断,使之不能合成黑色素,从而加重白癜风。所以这种病人不宜服用维生素C,而且应尽量少吃或不吃富含维生素C的食物,如柚子、橙子、柑橘、番茄、酸枣、柿子椒、猕猴桃等。

近视眼患者不宜多吃糖

吃糖多了,血糖含量会逐渐增多,相应地降低了体液的渗透压,使眼球内房水渗透到晶状体内,从而引起晶状体变形,屈光度增高,导致近视加重。

因糖在体内代谢需要大量维生素B1,如果糖成分摄取过多,维生素B1就显得不足了,而且过多摄取糖分也会降低体内的钙质,这会使眼球壁的弹力减弱,助长近视眼的发展。

另外,糖属酸性物质,如果食用过量,体内碱性物质,如铬、钙会消耗过多。钙、铬的消耗和减少,会促使发生近视或近视加重。

因此,近视者不宜吃过多的糖。

青光眼患者的饮食禁忌

刺激性饮料。

浓茶、咖啡、酒类等刺激性饮料能兴奋中枢神经系统,反射性地引起血流加速,眼压增高,对青光眼病情不利。

刺激性食物。

辛辣等刺激性食物,如辣椒、芥末、胡椒、大蒜、姜、咖喱等,有助热、生火之弊,本病患者食用会加重病情。

肥肉。

青光眼患者食用肥肉容易引起眼睛血管的硬化,血管壁弹性下降,会导致眼压增高,而诱发加重病情。

水。

青光眼患者一般饮水一次不宜超过400毫升,若突然饮水过多,会造成血液稀释,使眼内液增多,眼压升高,加重病情。

老年性白内障患者的饮食之忌

酒。

酒对视力有很大伤害,不仅能生湿,而且还会化痰生火,老年性白内障患者饮酒会加剧眼晶状体混浊和视力模糊。

辛辣食物。

辛辣食物,如葱、蒜、辣椒和油炸香燥食物,老年性白内障患者过食会耗损阴精,使双目更失所养,加重病情。

眼病患者忌吃大蒜

近视眼、花眼、白内障、角膜炎等眼病患者均应忌食大蒜。

有些人平时爱吃大蒜,到了五六十岁,感到视物模糊,视力下降,耳鸣,头重脚轻,记忆力减退,殊不知这可能是吃大蒜造成的不良后果。还有些人患了近视眼或其他眼病,虽服了中药治疗,但未忌大蒜,结果疗效不佳。

中医对忌口是比较讲究的,眼病患者在治疗时必须忌五辛,它们是大蒜、小蒜、洋葱、生姜和辣椒,否则影响疗效。在夏秋季时吃大量大蒜,对眼的影响最大。

中医认为,长期大量地食用大蒜,伤人气血,损眼伤肝。因此,眼病患者应尽量不吃大蒜,特别是身体差、气血虚弱的病人更应注意。

口疮患者的饮食禁忌

炒米。

炒米,又称爆米花。如《随息居饮食谱》中说:“炒米虽香,性燥助火,非中寒便泻者忌之。”口疮患者多食炒米,助火伤阴,必增加病情。

狗肉。

狗肉,性温,味甘,是为温补食品,多食极易“发热动火”,口疮患者服食后,助长内火,加重病情。

羊肉。

羊肉,为温热性补益食物,易助热上火。口疮反复发作患者,多为脾胃伏火,宿热内炽,应忌食羊肉。

橘子。

食用过多橘子,会引起“上火”表现,会出现口角生疮,或口腔黏膜溃烂,或舌尖起泡,咽干喉痛等,而口疮患者更应忌。

荔枝。

荔枝,性质温热,多吃极易助热上火。口疮患者,包括口舌溃疡、口糜烂、齿龈肿痛等,都忌多食荔枝。

龙眼肉。

龙眼肉最易助痰助热,口疮患者应忌食。

花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