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酮给路峰去了电话,让他查一下傅昌源的妹妹傅颖以及彩虹色调的前台。
“那个徐少丽?”我问任酮。
不,不对,不是徐少丽。
我窜动了一下,拍了拍车玻璃,有些激动,“不是徐少丽,是一直站在徐少丽旁边那个女人,你要查的是那个女人。”
“可我怎么记不起来她长什么样儿了呢?”我怎么想也想不起来她的样子,只记得是一个长相清秀的姑娘,但具体容貌,却怎么也记不起来。
任酮警告我,“安静点。”
“哦。”我点点头,兴奋的抿抿嘴。
任酮没给我继续询问的机会,把车子停到商场旁边的停车场,带我进去买礼服。
他给我买了一件灰蓝色的礼服,颜色挺让人舒服,样式也不错,挺显气质。唯一不好的一点,是我撑不起胸。倒不是我没胸,是领口太大,直落到肩膀,我又太瘦,自然就撑不起来。如果我稍微胖点,那就没什么问题了。
任酮找到了解决的办法,去给我拿了一个超厚垫的胸衣,还特意给我借了两团卫生纸,当着两位售货员的面,塞到我手上,让我垫在胸衣里面。
我脸烫的能烙饼,羞窘的要吐血。
胸衣最后没用上,穿了它,礼服就没形了。
售货员找到两个关针,在礼服后面里边用关针别上,总算让我把礼服穿服帖了。
“就这样穿着。”任酮让我就这么穿着。
高个儿售货员“噗嗤”笑出了声,指指我脚上的布鞋,“她脚上这双鞋,和衣服不是很搭。”
高个儿售货员说的很委婉。
任酮对售货员点点头,拉了我的胳膊,带我去卖鞋的地方。
我用力抽了下胳膊,“要不你把钱给我,我自己去买吧。”
我实在不愿意同他一起去买,他不仅控制欲强,而且丝毫不顾及我的脸面。
“不行。”任酮紧了紧手,握的我胳膊有些疼。
我掀了下上嘴皮子,郁闷的停下脚步,“我自己去。”
“不行。”任酮扔给我两个字,用力扯了一下,扯的我踉跄了两步。
“乖一点。”任酮又放出来这三个字。
我真怀疑他出生在法西斯世家,亦或者他家族还处于封建社会,一切以男权为尊,所以才养成他这样唯我独尊的狗屎性格。
真想揍他一顿,当着所有人的面,让他丢个大脸。然后他跪在我眼前,哭着喊着求饶。
“想什么呢?试鞋。”任酮训斥我。
我耷拉着眼皮子,半死不活的坐下来,试他挑的那双鞋。
买好了鞋子,我拖拉着脚步,垂头丧脑跟在他身后。
“会不会化妆?”任酮转身问我。
“会。”我低着嗓门,瓮声瓮气的回答。
任酮上下打量了我几秒钟,带我去化妆品专柜,豪爽的买了一套三千多的乳霜,然后让售货员给我化个淡妆。
售货员嘴特别甜,“你皮肤可真好呢。”
我没吭声,耷拉着眼皮子,眼珠子使劲儿朝上吊。
“你男朋友对你可真好。”
我用鼻子哼了股气儿出去,“我是他跟班的。”
“你可真逗。”售货员明摆着不相信。
妆画好了,头发也整理了,一切都收拾妥当,天也黑的差不多了。
在我弄头发的时候,任酮去换了一身衣服,一身藏蓝色暗纹的休闲西服。
给我弄头发那个雌雄莫辨的兰花指,一劲儿从镜子里头瞅着任酮,用眼神勾搭他。
临走的时候,兰花指拐弯抹角的向任酮要电话号码。
任酮毫不留情抛给兰花指一个冷哼,带着我扬长而去,驱车前往宴会所在的地方。
宴会在海边一处别墅举行。
宴会主人是名来自台湾的富商,名叫常月。他个子极高,相貌清俊儒雅,说话时眼光专注,极为富有个人魅力。
富有个人魅力的人,容易蛊惑人心。
就连任酮这种冷酷脾性的人,在常月面前,也掩去了平常的冷漠,露出几分暖意。
任酮让我到窗边沙发那里坐着,他与常月以及几个我以前见过的富商,在一起谈着话。
那几个我以前见过的富商,不时的看我一眼,眼神很奇怪,有忌惮有猜疑,也有着诡异的兴奋,像是看到了什么稀罕野兽似的。
想也知道,他们谈的是我进精神病院的事情。
我撇撇嘴,转头看向窗外。
窗外种植了一片月季,枝叶蔓叠,郁郁葱葱,上面却没有花儿,大概是过了花期。
院子里的灯光很明亮,月季叶子反射着灯光,点点滴滴晶晶莹莹,像是无数小星星。
有一片叶子上的小光点,大概是想找个阴暗的地方睡觉,悠悠忽忽的从叶子上飘了起来,飘向了墙根下阴暗的角落。
那个小光点,应该是某种甲壳类的小昆虫,所以才能反射灯光。
咦?
不对劲儿。
我欠起身,凑到玻璃上,眯着眼睛仔细瞅着那个小光点。
小光点竟然在墙根悬空停了下来,不是依附在墙壁上,而是离墙壁有一段距离悬空着。
一般的昆虫,不可能悬空这么长时间,它肯定会挪动。
可这个小光点一动不动的,就悬空在那里,实在古怪。
小光点悬空的位置,渐渐出现模糊的一团烟雾。
烟雾很快凝聚成人的形状,并由蹲着的姿势,站了起来。他身周环绕着浅薄的厌恶,看不出长什么样子穿什么样的衣服,只能看出是个高大的男人。
是鬼?冤鬼还是好鬼?还是妖精?
为什么不避讳着任酮?
我转头看了任酮一眼,任酮正在和常月谈话。
我想了想,决定先不打扰任酮,因为外面那个东西,说不准是好是坏。
如果是坏的,任酮肯定不用我提醒,就会出去受了他。如果是好的,那就没必要提醒。
我转过头,继续观察外面那个东西。
他缓缓抬起了右胳膊,朝我这边招了招手。我左右看了看,现在来的人不多,宴会厅只松松散散站了几个人,我身边就更没人了,只有我一个人。
是在和我招手?
我也举起手,朝着他招了招。
他缓慢的放下了胳膊,渐渐消失了。
我看着他消失的地方,摸摸鼻头,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站起身,我决定亲自去看看,看看那边到底有什么东西。
我站到半截,还没直起腰,肩膀突然被重重拍了一下,吓的我一个哆嗦,魂儿差点儿被吓跑了。
人吓人,吓死人。
我拍着胸口,恶狠狠的转过头,想训斥身后的人。
喝!
我身后站着的竟然是我小表姐,我小姑的那个宝贝闺女于锦瑟。
她一脸得意,骄傲的像只孔雀,眼底藏着对我的鄙夷和嘲讽。
“表妹,你病好了吗?该不会是偷跑出来的吧?”她不怀好意的问我。
我上下审视着她穿的礼服,扯着她礼服的裙摆,用力抻了抻,“这衣服你穿着不错,你挺会选的,把你那扁屁股也遮住了,平胸也遮住了,看着挺有点麻雀变凤凰的味儿。”
于锦瑟是个火气冲的,歪歪心眼儿不少,但没什么城府,一激就会炸。
她果然炸了,脸红脖子粗,粗气喘的呼哧呼哧,和野猪似的。
不过她还算有些脑子,知道这是别人家举行的宴会,所以并没有大声吵嚷,只阴狠着声音恐吓我,“宁彩,现在不是以前,你现在什么都没有了。你以后小心着点儿,别得罪我,要不然,我有的是办法弄死你。”
我挑眉,挑衅的看着她,“我一直挺小心的,不像你,从小儿就粗心大意,上厕所能掉茅坑沾一腿屎,走路能掉下水道,谈个男朋友,差点儿把人命根子给坐断了,自己也弄个撕裂伤,还劳累我半夜送你们去医院。你有那个心提醒我小心,不如多小心小心自己,别惦记着过年却命残活不过八月十五。”
我这可不是为了气她,胡乱编造的话。我说的这些,都是她曾经做过的,是她一直觉得羞耻的事儿。
以前我从来不拿出来说,因为她是我表姐,我得让她有面子。
现在,我恨不能扒她一层皮,当然要怎么让她难受怎么来。
她哪儿疼,我就打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