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嬉皮笑脸地说:“报告头儿,我可只是说没劲,我可没替别人擦屁股!”r
丫头在旁边也大声喊:“你刚才明明说心里怪怪的感觉怪怪的,小鬼哥哥,我听到了!他明明说了!”弟弟高高地扬起巴掌吓唬她:“我打死你!看你这丫头多嘴!”丫头就大笑着跑开了,躲到粗牛背后。r
场面乱糟糟的。老奇连忙说:“头儿你别发火,这第一回,大家都没经验,头儿要不你和淼儿先回心字大街十七号,我看淼儿也累了。其他人先在哑巴这渔屋留宿一夜,头儿放心吧,这儿有我们兄弟呢,有什么事,我们会及时向您老汇报。”说着老奇弯腰鞠躬,把我也逗笑了,只好点头答应。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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淼儿第一次出现在心字大街,正是初秋的天气,风很大,树上的零散的几片叶子,不紧不慢地飘落下来。淼儿坐在一棵大榕树下面,衣衫褴褛,头发短而凌乱,脸很脏,一双同样脏乎乎的小手紧紧地抓住一把铁叉,聚精会神地在火堆上烤着一条鱼。我在她对面蹲了下来,看着她。她仰起脸,对我天真地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她说:“哥哥,要不要吃鱼?”那只乌山鹰站在她旁边,缩着脖子,一动也不动的。我接过她递过来的鱼,咬了一口,不禁说:“真香!”r
“那当然!我烤的鱼有不香的吗?”她得意地笑起来。r
“咦,表扬你一句你就翘尾巴了?”r
“给你鱼吃还惹我?!”她一点都不懂幽默。r
我狠狠地咬了一口鱼uff08真香!uff09,说:“惹你,你一个小丫头,我陈小鬼还惹不起?就欺负你又咋地!这条街还有谁我惹不起的?你是哪来的?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r
“你惹——乌山鹰!咬他!”uff08我吃了一惊,怎么就忘了她有鹰,要早知道就不惹她了uff09她拍拍鹰背,那只鹰就真的气势汹汹向我扑过来。我喊了一声糟糕,扔掉手中的鱼,拔腿就跑。心里暗骂自己大意,出门身上怎么可以什么家伙都没带,背上马上就挨了一下,很痛。只听得背后传来那死丫头哈哈的笑声,又听她一吹口哨,我回头一看,鹰飞回去了,这才松了一口气。定下神来才知道自己已经跑到隔壁街。我什么都没带,进了隔壁街,就是进入了危险地带,只能眼观四路耳听八方,生怕遭到伏击——大人们不知道,只有孩子间的打架才是最纯粹最残酷的,而且跟大人的打架一样关乎尊严。我二叔给我制作过各种各样的武器,比如吓唬人的木蜈蚣,用于打人家屁股的连环珠,还有功能复杂的折扇,如此等等。当然,我自己也学着做了些粗陋而实用的东西——能喷射尿液的雨伞,装有辣椒末的马灯……通常我都是依靠精良的武器装备获胜,并成为他们尊重的孩子王。我们配合默契,群进群退,干了不少事,有好事也有坏事,没少偷鸡摸狗到地里烤着吃。我二叔告诉我,在城堡时代,谁拥有武器谁就是统治者。今天的情况十分糟糕,粗牛、老奇、哑巴、弟弟都不在,如果遇上敌人,又没有我二叔来救我,很难保证走得脱。打架没少受伤,但被群殴问题就严重些,动了真格那可不是玩儿的,一时半会是好不了。我背上有个旧伤,每到天气不好,起雾或下雨,都会发作,痛得整个半身都麻了。通常都要哑巴给我揉,我就趴在那里,嘴里不停说:“上一点,不对,下一点,左左,哦对对,就这里!啊,太大力了,痛死我了!”r
我正在担心,但已经太迟,因为很快,我对自己惨然一笑——我被围住了。“揍他!”有不少人喊。为首的男孩冷笑两声说:“不急不急,爪下的老鼠,我还真舍不得吃呢!”说完歪着头看我。周围的人爆发了按压不住的热情:r
“小指头,这次看你怎么跑,胆子倒挺大,一个人也敢过来……”r
“小指头,上次那泡猪尿的仇,今天我们可以算清了!”r
“小指头,嘿嘿,好天气遇上好人,你今天要感谢我们这帮哥们。”r
我强作镇定:“你觉得我会一个人过来吗? ”r
“别嘴硬了,从你早上一个人出来,我们就一直盯着,你的兄弟们打鱼的打鱼,打猎的打猎,玩弹珠的玩弹珠,谁还来管你?”我隐约记得当时,他们手中亮出了各种各样的武器,传统的与先进的,都带给我眩晕的感觉。当然,后来再回忆时,这些都成为没有的事——你知道,对于不光彩的记忆,本来我们都会毫不怜惜地剔除。r
“怎么就没人管啦?谁想欺负我们街上的哥哥呀?也得问问我肩膀上这毒鹰愿不愿意呀。”大家都回过头去,是那个脏兮兮的小丫头,乌山鹰就站在她的肩膀上。大家与其说是看着她,还不如说是看着那头鹰:黄色的小眼睛,羽毛纯黑,双爪如钢。很快,他们找了个理由就撤退了。r
不难看出,他们曾经吃过这头鹰的亏。r
第一次和她碰面,就出了大丑,被鹰追,还得她来解围,大大的丢脸。我一句话都不说,转身就走。她在后面喊:“你这人怎么这样,救了你连个谢字都没有?别走,你还走,你背后被我的鹰啄了一下,再走毒性就发作了!”r
我一听后面这句话,马上就停住了。吓得脸都白了。r
她笑嘻嘻地走上来:“别紧张,吓你的,我这鹰没毒,哈哈,你看你都绷紧身子,哈哈,像条死鱼一样……”被她这样一闹,看着自己凝住的样子,我不禁也笑了。后来我告诉淼儿,其实我胆子很小的,我是个胆子很小的头儿。淼儿说,不会啊,我只觉得你当时逃走的样子很有趣。看到我的窘态还说有趣,活脱脱一个没良心的怪人。世界上的怪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本来都不想当怪人,甚至还在尽量不怪,但还是不可避免地怪了。比如我二叔陈大同,还有我后来遇到的许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