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砰的一声落到地面上,差不多要摔散架了。呻吟着抬起头,拢拢胳膊腿,惊喜地发现还是自己的,很是欣慰。
那个该死的电梯,我一步跨进去,却做了个自由落体运动。看我不打官司告死他们!电梯商、三十八层楼上的咖啡厅,还有大厦的物业,一个也别想跑,不告得他们将本姑娘下半辈子的花销赔出来,本姑娘就不叫林若溪。
我一边在心中咒骂着,一边扶着旁边的墙壁颤颤巍巍地站起来。四周黑漆漆的,光线很暗,加上我刚摔得七荤八素,越发觉得眼前一阵阵发黑。
虽然看不清楚,但我的头脑可比任何时候都灵光。首要的问题,赶快离开这儿啊!一会儿哪个缺心眼儿的人按了地下负二层,电梯就下来了。我别没给摔死,反被下坠的电梯压死,多冤枉!进了阎罗殿都要被小鬼笑话:脑子进水了,嫌自己没死透,还等着挨压!
我扶着墙一步步地挪动,才发现这里不像是电梯底部的密闭空间,而像一条幽深的走廊。手指下的触感粗粝不平,借着微弱的光线看了一下,是大块的石头垒成的墙壁。我不禁心虚起来,我这是掉到哪里了?
我站住,仔细辨认。我的脑袋已不再嗡嗡作响,此刻隐隐听到嘶哑的咒骂声、呻吟声、哭泣声、哀号声……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血腥的味道,混着经久不见阳光的腐败发霉气味,令人作呕。
恐惧瞬间抓住了我,妈呀,地狱啊!我即刻检讨反省,追溯自己做过的亏心事。想了半天也想不出来。说实话,我还真算得上是个对社会无害,对亲朋友爱,对花花草草、猫猫狗狗都充满爱的这么一个人。
我唯一能够想起的就是在我九岁时,养了一只猫,脑门上有一撮黄毛,我给它起名叫月亮。有一天,月亮将我辛辛苦苦捉来的、准备写观察作文的一只大蚂蚱给吃了。我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拿起拖鞋冲着它的屁股拍了一下,它幽怨地看了我一眼,喵呜一声逃走了。事后我也很后悔,为了弥补我的过错,把自己舍不得吃的烧鸡和红烧鱼都给它吃,让它吃成了“加菲”,耗子在它面前大摇大摆胜似闲庭信步,它都不带睁眼的。除此之外,我还真想不起还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不想了,快逃吧,先出去再反省。
走廊前方有些光亮,光明啊!自由啊!我来啦!我跌跌撞撞地跑了几步,眼前豁然开朗,竟是一间很大的屋子,四周是厚厚的石壁,地面也是青石铺成。正对着的墙壁上,在很高的位置有一个不大的窗户,镶着铁栅栏。侧面立着一根十字形的刑柱,上面绑缚着一个人,手臂平伸,双脚离地。看那身量,应该是个男人。
铁窗外的阳光照射进来,像给他的身上打了一束光,使他整个人沐浴在金色的光芒中。我如被施了魔咒一样走到他身前,仰头望他。但见他衣衫褴褛,碎布条一样挂在身上,浑身是发黑的血污,有的伤口已经溃烂,有的伤口还在淌血。我看不清他的脸,他的头发很长,乱蓬蓬像草一样遮住了大半的脸颊。他的头无力地歪在一边,像死了一样,了无声息。
我本该失声尖叫的,但是我没有,那一刻,我以为我见到了受难的耶稣。我甚至抬起了右手臂,在胸前画起了十字。画了一半又顿住,忽然想起,我不信教啊!若认真追溯我的宿命观,也只能是“佛法无边普度众生”的千年沉淀,跟基督教没有丝毫关系,于是放下手来。
出于救人的本能,我压住心头的恐惧,连这儿是哪里都顾不得多想,抬手去解他胳膊上的绳子,那绳子勒进他的皮肉,将他的胳膊牢牢地禁锢在横着的架子上。
绳子很粗,黑乎乎的,以我的手劲根本动不了分毫,更郁闷的是,我连绳结都没找到在哪儿。我环顾四周,想找个剪刀之类的工具,这才发现在他对面的整整一面墙上,挂满了各种型号尺寸的皮鞭、铁链,还有好多我不认识的东西。我忍不住倒吸了口凉气,我居然掉到十八层炼狱来了!心里挣扎了一下,他会不会是十恶不赦的强奸犯、杀人犯啊?!那我岂不是做了东郭先生?不过我这人向来心软,见不得人受苦。电视里看到饿得如大头鬼一样的非洲孩子,都让我泪眼婆娑,吃了一半的馒头都堵在嗓子眼了,恨不得立刻坐飞机飞到非洲去做志愿者,更别提此刻看到他这副凄惨模样。
我去对面墙前挑拣了一下,拿起一柄类似于匕首的短刀,刀柄和刀刃上还沾着黑色的血迹,我差不多是用两根指头捏着刀拿了过来。
我费力地用刀割他身上的绳子,因为他被悬挂在刑架上,所以我只能踮起脚尖,举着胳膊,这让我很难施力,又怕失手伤到他,他可禁不住我再捅一刀了!我累得汗都快出来了,才看到绳子起毛。
我一边割绳子一边颤声问:“喂,你死了没有?你要是死了可得告诉我一声,我就不费这劲了!”我的手触到他的胳膊上裸露的皮肤,还好是温的,不是冰冷的,禁不住轻舒了口气,“太好了,你还活着呢!”我不禁欢欣鼓舞,干劲十足。
突然耳听有人大喊:“有人劫狱!”啊?什么年头了,还有人劫狱?我轻蔑地摇了摇头,脑袋被门挤了,太小瞧我们神勇的公安叔叔了。劫狱?哼!心中嗤笑着,手上却一直没停,直到有一群人冲进来,用大刀对着我,我还在如入无人之境般地割啊割、割啊割……有人上前,像老鹰捉小鸡似的揪着我的头发将我拖开。我疼得眼泪都流出来了。疯了吧你,敢动本姑娘的头发!我今天刚烫的凌乱美,这下彻底成鸡窝了。我拳打脚踢,被那人一把扔在地上。人摔到地上,头脑却清醒了,不对啊!我这是在哪儿?为了便于继续思考,我索性躺在地上,眼睛却滴溜转地四处打量。牢房?没错,还不是现代的,连电椅这种高科技刑具都没有,落后!看看这群人,穿着黑色的长袍,戴着奇形怪状的帽子,哪有半分人民公安的威风凛凛?切,只能叫牢头。再看看他们手里拿的,没有枪,也该拿个警棍什么的,又是刀,又是剑的,还玩冷兵器哪!
我正在胡思乱想,众人分开,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如风摆荷叶似的扭着胯走了过来。他穿着暗红色的锦袍,上面绣着团花,倒也生得五大三粗的,身量不矮,就是唇红齿白,怎么看都觉得他擦了粉。虽然他没留胡子,但也看得出来,是个擦了粉的大哥,而不是大姐。
刚才揪我头发那个人,躬身抱拳,难道是在作揖?
“启禀马公公,抓住一名赤身露体的劫狱女子。”我呸!长眼睛了吗?说的是人话吗?本姑娘这件Prada黑色吊带裙,是花了半个月生活费在地摊儿买的,老板拍着胸脯跟我保证是超A版的。还是那位马公公识货,一手叉腰,一手伸着兰花指,翘着指尖依次点着他们,尖声细气地说:“一群废物,你们懂什么,这是夜——行——衣!”我倒!大白天穿夜行衣,我还真不是一般的脑子有问题。他继续操着公鸭嗓摇头晃脑道:“你们再看看她脚上的暗器,戳在身上就是个透明窟窿,指不定还抹了见血封喉的剧毒,你们没人破了皮儿吧!”说得那群人都纷纷查看自己裸露在外的手脸。
我有必要介绍一下我自己和我这身行头的由来。我,林若溪,22岁,某大学企业管理系的工商管理专业学生。其实是我高考志愿报错了,我原本要上新闻传播系,结果填了服从分配,就被拨到企管系了。众人都说我因祸得福,他们哪里知道我将面临的找工作的痛苦,谁要刚毕业的企管?
这半年我忙着写毕业论文,考虑到毕业就失业这不容乐观的前景,我已加入了考研大军,日夜苦读。没办法,这年头,天上掉下块石头砸死八个人,得有七个是大学生,有个大本文凭,还不如过去的高小毕业含金量高呢!
今天的事儿都是因为我同宿舍的天仙张(她自己封的)新交了个男朋友,据她说是个如假包换的青年才俊。别看她自诩貌比天仙,但这孩子内心极不自信,总怕男友禁不住诱惑。于是她想出个蔫儿损的主意,让我们宿舍的女生分别扮成各具特色的美人,陪她去约会,仔细观察男友的反应,有没有色迷心窍,把持不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