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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目标


  旱鸭子的跨海自白

  要想把一件事做出名堂,首先你必须热爱它。因为热爱,才会行动;因为热爱,才会投入;因为热爱,才会坚持。

  30岁生日这天,我刚好在三亚,之前一直寻思着怎样让而立的这天过得名垂青史,刚好永海来找我合计,说他爱上了一个女孩,女孩叫张芸,美得不行,这辈子他不想变了,就选她做老婆了,但自己嘴笨,女孩总是忽冷忽热忽远忽近,他实在不知该怎样表达,问我,当着女孩的面祭刀剖腹以表心迹,是不是个好招?永海是我1997年在宁波镇海结识的小兄弟,第一次写作时,为了屏蔽干扰,我特地跑到海南让他帮我找个地方,他把我安置在距离海口四十公里的南丽湖上的宾馆——那就算是我人生中第一个与世隔绝闭门码字的基地了,然后,每周给我送点鱼肉来打牙祭。在那段日子里,我六亲不认,只有永海定期探监。

  永海说:“乐老,你给我做篇赋吧,我要在她面前大声朗诵。”我赶紧装作很有经验语重心长地说:“做赋早就不流行了,咱要干就干大的,做件大事,感天动地。”就这样,永海决定在酷日烈暑之际游过大海,不如此,不足以向张芸传递他这一生对这个女人爱得有多么强烈。永海这厮,自小长在浙南水库,有浪里白条的基因,作为兄弟,为防止他被鲨鱼饱腹,我头脑一热,决定陪他走一遭。可惜我的游泳技术最多用狗刨式可刨十米,但我认为哪怕用小小的破艇陪他前行,情义上也够水浒。虽然日后吹起牛皮来未必拿得上台面,但毕竟是征服过去从未想过的危险,做一件令自己分外刺激的挑战,就算只是想想,也足以让我心猿意马,内心激荡万千。

  早上十点,我们从三亚湾酒店的海岸出发,他游我划,直扑西岛,按照目测的直线距离,海面总长度为五公里,永海估计咱游两个小时足矣。可怜的是,我俩在海上暴晒之下,足足漂了五个半小时,我老眼时不时昏花,几度怀疑自己肯定撑不下去了,想起大好年华和青春还没来得及享受,就要冤死在这,怕是被鱼啃了,娘亲连骨头都见不到。至于日头的毒辣,我记得四个星期后,褪皮的印迹还依稀可见,而我此生对“绝望”两字开始深刻理解,就是打那以后的事儿。

  之所以当天悲催的结果和我们出发时预估的差别如此之大,事后总结,原因有四:

  其一,微风。在实际前进中,因为迎面而来的不是可以立马警觉的大风,只是丝丝微风的干扰,尚不到拂面的程度,无法让人察觉。好比给你下毒,用的不是一招即死的砒霜,而是渐销筋骨的鸦片,等你上瘾时,你已离一命呜呼不远了。微风犹如慢性鸦片,由此造成的视觉偏差完全不觉得,我们从头到尾都坚定地以为是按照既定方案直行,而事实上,却绕了个大弧,最远的弧角几乎靠近天涯海角,在岸边给我们助阵眺望的同党,喊得嗓子废掉,也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我们在海上绕了一个大半圆,最终,海上的实际距离比原定多了足足一倍,整整十公里。

  其二,烈日。出发前,我向往做场足量的太阳浴,全身先抹了层橄榄油,外面再涂了层太阳油,心想一路晒过去,比太阳灯要天然,赚个古铜色,还是值得的。到达的时候,铜是铜了,可惜变成黑铜。三亚的太阳虽然表面温度不如吐鲁蕃那么疯狂,但与海面热恋后产生的持续反光绝对让人窒息。体力的榨干倒没让人虚脱,但阳光的蹂躏足可让人两眼发花,随时随地出现海市蜃楼的幻觉。

  其三,口渴。出发时,我们带了八瓶矿泉水,想想总共只有两个小时,怎么着都够了。未到一半,右前方的一个中浪毫无征兆地打来,皮艇抖了几抖,隔开了我和永海,我心惊胆寒。名义上,是我陪他,事实上,永海是我大海航行的舵手,在海上只要他离我超过三米,我就心乱不已。看他已经在十米开外,我玩命地往前划,要与他会合,结果又一个左前浪过来,小艇乱摇,水翻出去七瓶,看着离永海越来越远,小命魂飞魄散,不敢去理会那些漂去的矿泉水,拼死吼他,一阵猛赶,十五分钟后,终于和他会合时,两个小伙伴内心都很澎湃。永海趴在艇边,向我讨水喝,这才发现犯了个致命的错误——只剩一瓶了。途中渴得不成人形,我脱掉泳裤,全身赤条,在空瓶子里使尽吃奶的力气尿了四分之一,当然。我当时吃奶的力气也不会很多,不过那已经是我从体内能够贡献的全部液体了。我问他要不要喝,他心疼地瞧了我一眼,温柔地说:“你还是留着自己喝吧。”我看着我的圣水,一阵悲壮,忍住没喝,继续向前。到达终点时,两人踉跄地冲到岛中的小卖部,向店家赊了八瓶椰岛牌矿泉水,每人四瓶,站着一口气喝完;没喝够,再来八瓶,坐着继续喝,那是我此生最珍惜水的时刻。

  其四,恐惧。在海面前进,与在沙漠走路相同,不见人,只见空气冒烟,你总觉得在自己绝望时,没人会来拉你,只能自己等死,就算永海来救我,万一我抱他太紧,会不会两个人一起淹死;另外,因为我根本不具备真正游泳的能力,所以尽管极力抑制内心的惶恐,脑海中仍旧反复出现我坠入海中被旋涡吞噬的种种镜头,经常会情不自禁地想象有条鲨鱼突然从海中跃起一口撕掉我的半个脑袋。恐惧,让我有强烈的放弃感,我有那么几次实在熬不下去了,但看到永海还在那吭哧吭哧用上所有的姿势闷头向前,想想人家在海里游的都没叫苦,我在海上划的瞎哼唧什么,实在不好意思开口,我只能在脑海中浮现起鲁滨逊的模样。

  我清楚,永海在海里坚持下来的唯一动力是——张芸。他告诉自己,如果可以游过去,这姑娘就是他老婆了,游不过去,他这一生就毁了;而我坚持的唯一动力是——一定要写出人生的第一本书。出发前,我发了个毒誓,如果划不到西岛岸边,《色眼识人》永世不得出生,而这本书对我的意义我在很多地方早已说过多次,在当时,那本书代表了我对自己在生命中最重要的承诺。每每想到如果做不到,那个结果是我不能承受的,我就只能熬下去,当然在路上,我也没有回头路走,只能硬着头皮向前。那姑娘是他的目标,那书是我的目标,没有目标,我们都没有动力,无法熬过所有的苦痛。

  回来后没多久,张芸嫁给了永海;一年后,《色眼识人》诞生。有趣的是,为了回忆当天发生的一些细节,我后来给永海打了电话求证细节,结束时,他告诉我,打从结婚以后,他现在每天在泳池里最多游一千米就人仰马翻,回忆起那天的神武,不禁怀疑:“那真的是自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