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像是被小子的情绪感染了,他不懂小子,虽然他不懂,但是他明白那种无助,就像置身于一个漩涡里,四周是死寂的,你能看到的是足以淹没一切的风,你不知道出口在哪儿,留下来的只有无尽的痛苦。
你不愿意永远呆在一个看不见光的地方,但是你无可奈何,因为没有人可以带你离开。
就是这样的无可奈何让他失去了对未来的丝毫向往,可是那一刻他在想如果两个人能够相互扶持的话生活也不是毫无色彩。
小子在发泄之后彻底清醒过来,他突然发现周易的右手此刻被他紧紧扯住,脸颊通红,仿佛在忍受着痛苦。他说出一声抱歉,不该把他的手拉得生疼。
然后沉默。
周易记得那天小子带着他去了天子城最繁华的街道看着车水马龙仿若有一种恍若隔世的错觉。周易喝了他碌碌半生来的第一口酒,是他们用劳动换来的。从此他就爱上这种味道,或者说是这种感觉,好像只要一喝醉了就什么都不用怕了,那些平日里欺辱他,像一群马大哈一样的人渣在他眼里是个屁。喝醉的他感觉到从所未有的自由,没有任何的东西可以打败他,他一步一步踩在地上,仿佛整个世界都在他的脚下,听见了吗?它在发抖诶,在我脚下瑟瑟发抖,真是个软蛋!
然后世界在他眼中变成了一半,恍恍惚惚的一寸寸崩裂。他醉倒了,再次睁眼的时候他梦醒了,又变成了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敢做的傻叉,原来这才是真正的自己,从来没有一刻像当时那样感觉自己简直一无是处。
然后他感觉他自己无比的渺小,再后来小子离开了他,在他走之前他知道小子不是小子,而是一个可怜的小女孩。她叫唐月,未来要进神道宫努力修炼成为一个强大的觉醒者。
这个世界是庞大而荒诞的,作为作为这个阶世主流灵脉术的修炼者,并不代表着所有觉醒者。唐月说这个阶世是百术争鸣的世界,如果你走出去,在整个阶世游行,你会看到各种各样的奇异的术法。有虚实难辨的幻术,有可以沟通万千生灵的千语术,有以奇门遁甲制造阵列的阵术,制造机关为武器的机关术,以虫为引的虫术……你会惊叹世界的宽广,会鄙夷自己的无知,会在心里默默地感到自卑,惊觉自己的渺小。
虽然灵脉术作为主流,但强大的术法往往传承千百年,灵脉者一脉面临巨大的威胁。
周易这才知道原来真实的世界是这样的,原来在周府与自己同龄的那些人大都已经能够控制灵气,成为一个灵脉者了,自己仍然是什么都不懂的傻叉一个。讽刺的是这些印象中无所不能的灵脉者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丝毫无抵抗之力,周府的命运竟掌握在自己这个废人的手里。
其实也不甘心,谁叫自己自己活得窝囊,丝毫没有价值啊。
也不是没有价值啊,心里有个有个声音对他说,你的价值就是让整个周家跟你一起陪葬,你的价值就是整个周府啊,开不开心,小废物,你的价值可不止如此哦!
周易霎时拔地而起,脑中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周易沉下心来,极力的从脑海里想抓住点什么东西来。
片刻之后他又紧张起来。自己还是太弱太弱了,甚至不被任何人放在眼里。这样的自己拿什么去跟那么强大的人去谈判呢,他迫切的希望自己有着极高的天赋,在一个月之内成为一个灵脉者或许那个男人就舍不得杀掉他了呢?
周易请了个假,是他最近三年来唯一请的一次长达一个月的假,他把自己弄得面目全非,负责看管他的人见他这个样子也看在老爷的面子和自己的私心上批下了,并告诫他要好好养病。
他又来到了断桥街,天子城最贫瘠的街道,在这里满目皆是疮痍,厚重的灰尘充斥着各个角落。这里是荒街,摩肩接踵不属于这里,人山人海也不属于这里,有的只是贫穷落后,有的只是令人焦躁的粗鄙与谩骂。
他之前来过这里,这里是不可接触的贱种住的地方,窄窄的街道,难以忍受的恶臭,夏天时一场大雨足以毁灭这里的大部分景观,然后密集而恶心的臭虫会席卷这里,它们与杂质共生,将这里当作狂欢的乐园,载歌载舞。
周家的周小志他同父异母的三第将他带到这里来,一群人团团将他围住,告诉他,这里才是你应该生活的地方,什么样的货色就该住在什么样的地方!
那时的周易习惯了唯唯诺诺,骨气这种东西十几年来,从未有过,也不允许有。
而今他再次踏入这里是为了寻找上次来这里卖书的老道,其实不是老道,街道里好心的人告诉他那人是个骗子,是以骗你们这样未经世事的小屁孩为生的老神棍。
周易当时看着他褶褶发亮的目光不愿意相信,有着这样眼睛的人怎么会是骗子呢?可这是事实啊,半老的老道亲口说的。
“我也不是谁都骗的,想当年我也是天子城的一号人物,谁不认识我张机密,虽说不是真神仙,天下人也看在范朴衣的面子上给我个张老仙的尊号。可谁又能一生幸运,没了范朴衣授业恩师的帽子,谁敢认我这老头。小兄弟我一生浮沉终究是高估我自己了,我能感觉到你能成大事,这本书你拿去吧,带你成了事,你来这里找我,把我接到天子城最繁华的街道,让我安享晚年吧!”张机密在一堆年代久远的破烂的拿出一个精致的崭新的书,新的与这个街道格格不入,如镜面般的封面让人简直不敢相信这是被老头珍藏几十年的,从他小时候在华南县做小小的衙役的时候偶然间得到的,没想到过了几十年书还是老样子,好像永远不会旧,旧的是人。
他这才发觉他是得到了至宝啊,可是里面的内容大抵是说一种失传的语法,关于教人说话的,据说学成之后可以与万千生灵沟通,从而得以与鸟兽达成某种交易。只是自己最烦这种东西了,以前范逸范朴衣最喜欢研究这种东西,什么拉丁语啊,阿拉伯语啊,烦都烦死了。那些尚且是与人说的活,自己勉强可以忍受,要自己学动物的语言,痴心妄想。
这秘宝自己藏了几十年了,不舍得拿出来给人看一眼,如今下定决心像为它找个主人,没想到真的给找到了。
周易看了老头一眼,然后拒绝了,总感觉收下了这本书他就要背负起什么东西,他不喜欢这种感觉,他不愿去承担什么,这意味着风险,虽然自己活得卑微,但不想死。
时至今日,他才蓦然发觉或许这就是他最后的机会,他必须要找到那个老头,然后拿到那本书。其实老人也没有多老,只是带着难以形容的枯槁,好像随时都会死去一样。
周易不敢乱想,但愿他一切安好。
张老头一见面就认出他来,他问周易:“你认不认识范逸范朴衣,我是他的授业恩师啊,在他成名之后我就跟着沾光,倒也有很多人巴结我。可是范逸不在了,他失踪了,老有人落井下石,我在天子城也混不下去了。可怜我那徒孙,刚娶亲人就不见了!”
周易摇摇头:“我……不认识!”
“你到底是不是天子国的人啊,范逸这么厉害的人都不认识,皇子你都可以不认识,但是你不能不知道范逸。知道吗?”张老头皱眉的样子很是滑稽。
周易十六年来很少离开过周府,印象中屈指可数,谁有病才跟他谈论什么天子国的大人物。
他想要拿走那本书,无论付出什么代价,哪怕是不顾周府的人反对将自己卖给他也心甘情愿,反正他早就想离开周府这座在他心中早已腐烂的围城。
令他疑惑的是老人并没有提报酬,只是一个劲的与他拉着家常,或许是多年来没有人陪他说话寂寞了吧。最后他如愿以偿的得到了那本书,临走前深深看了老人一样,他把老人的恩情记在心里,哪怕这就是一本普通的书,哪怕自己练不成神功,哪怕他最终还是会死,他也要许诺,在他有生之年一定要让老人不再感到寂寞。
走出断桥街的周易好像与之前唯唯诺诺乏陈可善的样子不太一样,虽然看上去还是一样的毫不亮眼,走在人群中仿佛要与背景融为一体了。但是他不再背着光,之前它是一只默默生长的植物,而现在他开始向阳了,眼里燃起了熊熊烈火,小小的一簇。只是不知什么时候又会悄无声息的熄灭,至少他现在终于感受到少年该有的一切。
少年的热血,少年的执着,少年的不知所畏,在那一刻终于在他身上觉醒了,他昂起头终于背起了一切,虽然他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又会变得懦弱,又重新变成一条哈巴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