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万历皇帝下旨:高时夏以前的奏盐是胡说八道,两浙确实无余盐。但既然我下了旨就不能白下,你们多想些办法给我凑够2.6万两,分夏秋两季交给内帑。
因为盐的利润极大,通常净利润都在200%以上,因此,引得万千权贵竞折腰。首先进行搜刮的就是皇帝,正如上文所说。其次就是各方权贵。这种事情在明朝中前期就出现过,但因为朱元璋父子时代,法律比较严苛、对宦官的约束较为严格,这种现象并不多见。自成化年间开始,宦官巧取豪夺的案例越来越多。
本来皇室、王府、官员等政府已经给了相应的食盐配给。但自成化三年(1467年)德王讨盐100引尝到甜头后,又于十七年(1481年)再次奏讨1000引。
成化年间,各藩王讨盐的数量一般在1000引左右。即使只按照小引制度,1000引盐也是20万斤,显然这么多盐是吃不了的。那么多出来的干什么?私卖。
随着私卖现象越来越普遍,到了弘治年间,藩王们讨要的数量则十几倍、几十倍地增加。弘治四年(1491年)兴王奏讨1万引,两年后将纪录大规模刷新的人是靖王,他一下子就要了10万引。其后的弘治皇帝是明君,对这种现象进行了或明或暗的制止。从此以后,再次恢复到了千引时代。
自成化三年(1467年)太监也开始进入私盐运输领域,到了成化十四年(1478年)南京的留守宦官覃力朋贩私盐达到了10万引,得银500多两,甚至武装走私。
一次,甚至殴打巡检典史,打死税务官员一名。虽然有刚正廉洁的宦官汪直出面将覃力朋抓捕问罪,刑部也以贩私盐和拒捕之罪判了死刑,但在皇帝的过问下没有被处死。自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宋玉偷卖长芦盐于两淮处10万引开始,太监们则公开进入了卖私盐的队伍。
成化年间,唯一被处罚的太监就是熊保。因为这小子打死了人,不知道被害者是什么背景,最终惊动了东厂太监,熊保被发配到“南海子”做了“海户”。
成化年间太监因为卖私盐打死了人还会受到处罚,但到了万历年间,高寀害死了上百条人命,甚至吸食童男童女脑髓,仍然逍遥法外。
在藩王、太监先后贩私盐之后,文武官员、地方官绅也陆续加入私盐队伍。
结果,国家盐法遭到破坏,最终不得不进行改革。
不断改革下的真实:从明代七位百姓的悲惨命运说起
一切都是为了盐
在山东潍坊,有一个姓丁的人家,有四个儿子:丁一、丁二、丁三、丁四。
因为务农艰难且没有办法交足税款,兄弟四个个个犯愁。最终,丁一、丁二、丁三商量好准备卖私盐。丁四年龄小,留在家照顾父母。丁一先找到了一个认识的灶丁于某,于某也因为灶户的生活非常艰苦、社会地位又低,早有逃户的想法。
于某找了两个好朋友,一个负责盐的搬运、一个负责外联购买生活用品。丁氏三兄弟,丁一负责观察巡检军队动向,丁二负责寻找交通工具和买家,丁三负责接应于某三人、与他们联系。
盐场周围每隔两三里就有一处驻军,虽然人数不多只有三十个人,但他们经常巡视,只要发现有人形迹可疑一嚷一叫其他营的官兵就会迅速赶来。于某的一个朋友不慎被抓住了,以夹带私盐出场之罪被绞死,他的上司百夫长也因为监管不善被杖一百。
其他五个人一看没有办法,只好赶着马车逃离了盐场,马车上装着一千斤食盐,按照市价不过三两银子而已。官兵追来,丁三为了保护大家,仗着一身武艺跳下马车与官兵对打,最终被捕。盗盐还拒捕,丁三也被杀。最终马车也跑坏了,四个人每人背着一袋食盐逃走。
第二天,四人觉得危险已过,这才松了一口气,雇了一艘小船前往他乡。不想船行了没多远,就碰到了收税站。因为没有盐引,四人都被拖到岸上各打了五十军棍,四袋食盐全没收。收税站派衙役准备将四人押回盐场,于某的朋友在船上突然发力,将收税站的衙差打下了船,四人四处逃窜。无奈,于某的这位朋友因为受了伤在逃到一户农家之后,被农家发觉有问题送了官,被斩了。
丁一走散之后,来到北京城,身无分文。正巧宫中招阉人,丁一便去宫里做了太监。
于某则在逃亡中,入赘当地之家。结果被官府发现,以“脱籍”之罪发回原地,又发现他盗盐,最终被斩。
丁二则逃到海上当了海盗,在一次抢劫中被打死。
唯有留在家中的丁四性命稍长,娶妻生子。但在一次水灾中,儿子被大水冲走生死不明,妻子则被水灾之后的瘟疫夺去了性命。丁四苟延残喘又过了八年,35岁那一年遇大旱,被饿死在家中。不过,临死前他听说了一件令他兴奋的事儿,他那被大水冲走的儿子没有死,在城里的一个大户人家做仆人。被冲走的那一年孩子5岁,如今已经13岁了。丁四在微笑中逝去。
不要以为上面的故事是纯粹的瞎编乱造,这是有历史根据的。明代中后期,普通百姓其实就生活在这样的境况中。
明代中后期朱元璋盐政体制失败,各种盐业改革措施纷纷出笼。然而,无论怎么改革,百姓的命运仍然是悲苦的,为了几两银子就会铤而走险,从而不断上演人间惨剧。
朱元璋的盐政体系是盐业走私的根源,中后期的各种修修补补式的改革,根本解决不了盐业走私的问题。那么,有明一代盐业的改革历程怎样?
明初,盐的运销分为两大系统,引盐系统、票盐系统,它们都有官盐、商盐(客盐)之分。引的含义就是凭证,引目由工部进行制版(铜质),宦官掌握出入,户部盖章后发给盐运司。因为明初战争仍在继续,所以,朱元璋便借助商人之手施行开中制。由商人运粮到边关各镇,边关验收粮食后,由仓管粮郎中发给勘合证明,拿到盐运司进行比对照磨后发给盐引,商人按照盐引领取食盐进行批验后,按照指定销售地区销售食盐。
盐引分为大引和小引,一般规定是400斤、200斤,但由于各地度量衡较为混乱,直到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才统一为200斤,但随后又改为400,不久又改为200斤。但到了明末,各地标准又开始不一样,200斤、300斤、400斤都有。
开中制虽然给明代边关稳定、国家税收带来了好处,然而,由于运粮到边关路途遥远、花费巨大,许多商人无法涉足。只有那些距离边关较近省份的商人获得了大利,例如陕晋两地的商人。陕商在是开中制最大的受益者,因此对它也最支持。
直到嘉靖十六年(1537年)这种状况才出现了转机。这一年,巡按浙江御史李遂建议,因为商人在崇山峻岭间运粮实在辛苦,请两浙的黄岩、长亭、杜渎三场的盐商不必再运粮,而是到收税所按照每百斤税银二分的税率缴税,然后去干白水溪、清溪镇、宁海县三地领取票据。
李遂又建议,不仅商人可以买卖盐,灶户、军户、民户也都可以买卖。尽管票盐施行地区仅限山区,但因为免去了运粮这道烦琐的环节,各地方政府开始纷纷效仿。最终,两淮盐场也开始施行,由此开中制彻底崩盘。
隆庆二年(1568年),总理江北等处的屯盐督御史庞尚鹏开始改革盐务。他上奏朝廷:
国初本来是没有边商内商的区分的,如今居于边疆等待盐引的边商都不愿、也难以再跑到南方盐场去等候支取盐,所以,就把盐引卖给专门守候在盐场等待取盐的内商。内商呢?又很难去边疆办理盐引,所以他们也就乐于买盐引。一个专门负责办理盐引,一个专门等候取盐。
国初盐法治理得很好,盐的流通非常顺畅,可以速买速卖,国家和商人都可以得利。如今盐法不行,内商手中攥着大把大把的盐引却不能取盐,所以都不愿意买盐引。这是他们的原因吗?不是,是形势逼得他们不敢买。为了生计他们便减价卖掉盐引,这样连锁反应,边商手中的盐引也就卖不出去了,结果边商办理盐引也不积极了。
其后,边商为了改变于自身不利的局面,因为他们运粮到边关的投入需要及早收回,因此急于卖掉盐引。而内商却没有这方面的冲动,可以慢慢地讨价还价。
为了制衡内商,边商又建议开发河盐。结果,边商、内商发生激烈冲突。
庞尚鹏对此进行了居中调解,对于这种违反朱元璋时代“开中纳粮支盐法”的内商、边商情况,他并没有反对,还为此规定了三种取盐卖盐凭证的价格。
到司勘合的票据,淮南盐定价0.7两,淮北定价0.6两;起纸关引的票据,淮南盐定价0.8两,淮北定价0.7两;盐引票据,淮南盐定价0.9两,淮北定价0.8两。
由此,陕商没落,晋商成为商帮龙头,徽商则成为后起之秀。不过,陕商在两淮、两浙、长芦等盐场失败后,转向了四川井盐,从而保留了在盐业的一席之地,并最终在清朝成为四川、云南等地的主体盐商。
庞尚鹏改革后不过三四十年,商人久候无盐的情况再次广泛出现。为此,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朝廷接受袁世振的建议,施行“纲法”,将各商所领盐引分成十纲,编成纲册,每年以一纲行积引(即凭积存的旧引支盐运销),另外九纲用新引(即由商人直接向盐户收购运销)。
从此官不收盐,收买远销权都归于商,并可世袭。至此,明代盐业大型改革完毕,纲法一直运行到明末。然而,即使能臣廉吏们呕心沥血地去修修补补,但最终仍然摆脱不了盐业混乱的历史宿命,从而发生抢盐事件。
盐荒下的明财政智慧
明代抢盐风波
正统三年,在今天的北京市密云县的白河发水灾,密云、顺义等地发生水灾并不算什么,自古多灾多难的百姓已经习惯了苦难。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小灾却造成了一次盐荒。人们风风火火地去买盐,却发现哪里都买不到盐了。去盐店,盐店老板哭丧着脸说:“没盐了,真的没盐了。不是我不想卖,确实没了。各地盐场要取盐的人排成了长队,实在弄不了呀。没了。”
可当人们转身走了没有多远,却有一个人露出了狡黠的笑容:“大哥,要盐吗?我这里什么盐都有。官府的大盐和小盐,咱们自己弄的土盐全都有,就看您买什么价位的了。”
“你们那多少钱一斤?”“三分银子。”“啊?太贵了吧,以前一般不过二钱多呀!”“呀,您可真逗,这是啥时候呀,这可是盐荒时期呀。”见来人不言语,卖私盐的人故作神秘道:“我告诉您,您这是托刘公公的福。要不是刘公公让自己的侄子弄了些盐,您呀还真吃不上!”
“唉,正经地方没有盐卖,那只好买私盐了!”而就在百姓们着急之际,四大盐场周边的盐商们也急急火火地利用各种手段在找盐。
形成盐荒的原因其实很简单,江苏、安徽、浙江同一时期水旱灾害频仍,南方的粮食一时接济不上,盐商无法运粮就无法取到盐引无法卖盐。更为严重的是,有盐引也买不到盐。因为,盐首先要供给皇室、政府机构、盐场周边的权贵等,另外,这些人再加上盐场内部人员也贩私盐,等等,盐场当然不够正经盐商支取食盐的了。为此,盐价越来越高。
这一切都源于朱元璋时期。明政府为了较为稳定地开展盐务,同样将户籍制度作为一种根本性的治理手段。朱元璋将一部分军人和百姓划归为“灶户”。他们在盐场居住的同时进行生产。为了保证盐务垄断,不但规定了什么人可以买,还规定了什么人可以卖,而且划定了哪种盐卖给哪个地区的人消费,从而将市场进行分割,保障政府垄断利益最大化。获取利润的前提是向百姓征收盐钞、盐粮。
为了保证供给,明政府还测算了人口消费量。
明政府规定:军人有家小的每月2斤食盐,单身者每月1斤。南京卫戍区的军队食盐则由户部供给,按照洪武一朝规定,每斤食盐是纸币100文(表面上看钱不少,其实各位看看第四章就能明白,官方定价在民间根本不能执行。每斤食盐最高100文折银1分,但实际上,很多情况下是1钱银子1斤)。到了永乐之后,军饷中70%是粮食,30%是食盐。但是,粮食常常不够用,为此,或者多给盐或者多给纸币。我们下文会谈及纸币问题,纸币币值经常波动,因此,造成民间和军队都不愿意接受,所以,一般也就是多给食盐。
老百姓呢?规定是15岁以上的每月2斤盐,10~15岁的每月1斤盐,10岁以下的不给盐。但是永乐二年,陈瑛改革比价之后,全国普遍实行成年人(15岁以上)每月1斤,半成年人(10~15岁)半斤。而到了老百姓那里,则变成:市民每人每月半斤,农民每人每月2两左右(这是明代斤两,1斤为16两)。农户的配给量显然不够,因此,农村地区私盐泛滥。
农户虽然不像军队那样有自己熬制的军盐,但地方政权借助“小盐”、“硝盐”等土盐弥补了一部分缺口,然而,由于地方官员腐败越来越严重,地方土盐的走私仍然较多,跨地区的私盐泛滥。那个时期,销售食盐由政府划分销售区域,为的就是最大化地获取垄断利益。私盐的泛滥阻碍了盐的正常流通,最终造成了正统三年(1438年)在今天的北京市密云、顺义等地的食盐紧缩。
食盐的紧缺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有些人得到盐引后并不急于支盐,为的就是找到一个卖高价的时机。然而,这却使中国赢来了另一个可能振兴的机会——资本市场中的债券市场,特别是政府公债的兴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