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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KMS党


一个谎言说了太多次,到头来,会让自己也信以为真的。r

如果有人问莎莎:“你出生在巴黎吗?”----她会笑靥如花地点头说:“是的!那很美!”r

但如果有人问她:“你出生在什么地方?”----她会面带笑容地告诉你:“波士顿!”r

没错!莎莎确实曾在巴黎生活和学习过几年,但那里并不是她的出生地,她真正的出生地是美国东部城市波士顿,而巴黎是比她大四岁的同胞姐姐麦琪的出生地,这也是她擅自篡改出生地的最直接原因,因为内心的那一点点虚荣和心机,使她对姐姐也存在攀比心理。r

事实上,她对波士顿的记忆很模糊,满月后她便随母亲和姐姐去了巴黎,和在那边经营葡萄园的父亲团聚,直到3岁回美国,定居纽约曼哈顿,10岁又前往英国和法国的贵族学校寄宿,16岁再次回纽约读高中,偶尔才去波士顿探望祖父母,所以她生活时间最久的城市不是波士顿,也不是巴黎,而是纽约。r

比起姐姐的积极进取,莎莎的性格更像她的母亲路易斯伯爵夫人,安逸、慵懒、懂得如何讨大人们的喜欢。她打小就是一个女孩气十足的小公主,喜欢蝴蝶结,喜欢芭芘娃娃和泰迪熊,喜欢茜茜公主和奥黛丽·赫本,喜欢法国式的衣裳和点心,她还有略微的洁癖,总爱时刻保持美美的、安静的姿态。r

从4岁起,父母就给姐妹俩请来贵族出身的家庭教师,传授她们英语、法语和拉丁语文学及历史知识,母亲教她们弹奏钢琴,父亲教她们如何品酒,莎莎7岁时就被允许在餐桌上适当地喝一点葡萄酒,然后向父亲形容酒的味道,甚至有时还能说出是哪一种酒,但只限于周末的晚宴上。父亲也曾打算让姐妹俩习马术,但被母亲劝止了,伯爵夫人认为,女孩子骑马的姿势实在不雅,不如去学美术和芭蕾。9岁时,外祖父甚至破例带姐妹俩出席了白金汉宫的女王晚宴,虽然那次她不小心打翻了酒杯,但她只记得,那晚她穿的雪纺裙非常美。r

她的人生几乎没有弯路和挫折,除了10岁那年父亲路易斯伯爵因病去世。童年时代的莎莎,特别喜欢跟父亲待在一起,印象中,父亲总是很亲切、很温和,不像母亲那般不苟言笑,姐妹俩都喜欢听父亲讲故事,念诗歌,父亲的声音很好听,即使在他离开十多年后的今天,仍旧萦绕在莎莎的梦乡里,每每想起这些,她会感伤,会追忆,会流泪。r

母亲的管教苛刻严厉,缘于良苦用心,伯爵夫人希望两个女儿将来能成为有教养、受人尊敬的淑女。父亲去世后,虽然遗留下来的财产微薄,但凭借母亲富裕的家境,姐妹俩依然过着如公主一般的生活,因为父亲曾说过,女孩要贵养,眼界才会高,不易在诱惑中迷失方向。r

单亲家庭和贵族寄宿学校的经历,让莎莎的性格里多了一份坚强和独立,16岁时,她返回纽约,和当时20岁的姐姐麦琪,开始了真正属于她们的名媛生活,在她们的姑妈---纽约名媛弗洛丽丝·路易斯(Florès Louis)的影响下,以她们名门望族的高贵出身,正式踏足上流社会的社交界。r

上流社会的名媛们都热衷拉帮结派,以排挤圈外人的进入,莎莎初入社交界时,麦琪早已形成了自己的社交圈,所以她最初都处于姐姐的保护伞下,但天秤座的莎莎善于交际,在进入普林斯顿大学后,很快便拥有了自己的小圈子,和一群年纪相仿的姐妹党。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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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兰·亨德森(Milan Hunderson),赶在双子座的最后一天出生的费城女孩,能跟天性傲慢的莎莎小姐亲密相处的名媛不多,她算得上第一人。r

她是费城名门亨德森家族的千金,美国东部显赫的名望世家,她的曾祖父早年从事金融投资生意而富贾一方,她的祖父涉足政坛,是民主党前宾州驻国会参议员,在华盛顿有相当的声望,她的父亲鲁伯特·亨德森(Rupert Hunderson)是常驻联合国的外交官,母亲埃玛·亨德森(Emma Hunderson)年轻时是新闻主播,婚后转战幕后,是一位成功的电视节目制片人。r

米兰是亨德森家族同辈成员中,唯一的一个女孩,从小在兄弟堆里长大的她,开朗活泼,随和友善,毫无千金小姐们持宠而娇的通病,她学习成绩优异,又出落得清丽可人,颇受学校同学们的欢迎,所以她朋友很多,上至名流显贵,下到普通大众,交际面甚广,更有一帮称兄道弟的异性朋友,实属难得!r

因为父亲从事外交工作,小时候的米兰曾在许多国家旅居过,印象最深的是每年过生日,她都会收到一些外国使节、甚至国家元首送来的小礼物。她通晓六国语言,父母冀望她成为一名优秀的女外交官,但她本人似乎对此并不上心,她觉得,女孩长大了终究是要嫁人的,拥有一份让人羡慕的职业,还不如拥有一个让人羡慕的家庭,也因此,她经常被朋友们批判说胸无大志。r

16岁时,她接受纽约Debut Ball的邀请,初登上流社交界,也正是通过那场奢华隆重的舞会,她结实了同龄的波士顿贵族千金莎莎·路易斯,那个时候的莎莎,刚从巴黎转学回国,她们彼此很聊得来,就互相留了联络方式。r

但那场舞会结束后,她们谁都没有主动联系过对方,直到一个月后,在纽约川普大厦购物区逛店时,才偶然巧遇,那天下午她们一起逛完店,又去共进了一顿晚餐,聊天中才发现,原来彼此在念同一所高中,自然而然,她们成了最要好的朋友,而这层关系,在她们共同考入普林斯顿大学后,更加强和升级为密不可分的死党。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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琪雅·威茨(Kira Witz),加州威茨重工集团的董事长唐纳德·威茨(Donald Witz)和洛杉矶名媛雪莉·威茨(Sherry Witz)的千金,在家里四个孩子中排行老三。她自幼就跟随名媛母亲出入洛杉矶和纽约的上流场所或私人宴会,4岁时,她就拥有了第一件高级定制小礼服,13岁时,母亲带她去巴黎看时装秀,卡尔·拉格菲还送了她一只精巧的涂鸦包。r

富裕的家庭环境,培养了她独到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金牛座的她,善于理财和经营,她大学主修法语,但毕业后,却在洛杉矶开起了酒吧和书吧,还学会了法式烹饪,并通过家族关系和自身的条件,搞定了电视制作公司的合约,开设了个人厨艺节目。r

她的性格,如一半暖流一半冰川,爱憎分明,处世不惊,女孩们欣赏她的雷厉风行,男孩们喜欢她的性感直率,她的恋爱态度很鲜明,既认真又随性,只有她甩男友的份,永远轮不到男友甩她,她非常不屑于那些娇柔做作的芭芘型女生,比如她刚进普林斯顿大学时,那个自称是公主转世的校花莎莎·路易斯,就极其不讨她喜欢。r

但琪雅和历史系的米兰是挺要好的朋友,平常一块用餐、看书、逛街时,自然免不了和莎莎照面,久而久之倒也熟络了。她的一位男性友人暗恋莎莎,多次恳求她牵线介绍,于是她借助常春藤校盟的一场假面舞会,促成了这桩美差,这个家伙就是南方物产集团的公子希恩·麦克格文(Sean McGewan),他四年为莎莎砸掉了八位数的美元,却仍然不得善终。r

后来发生的一件事情,让琪雅完全改变了对莎莎的看法和成见。那个周末,当她和莎莎步进第五大道的Ferragamo店堂时,好死不死地撞见希恩陪着另外一个女孩在试鞋,动作亲密暧昧,当时连她都有臭扁希恩一顿的冲动,但莎莎居然没有当众撒泼,而是主动上去,勾着希恩的脖子,娇嗲嗲地呢喃:“亲爱的,你下礼拜一就要月考了,怎么还有闲情出来溜猫啊?我帮你把法学史的笔记整理好了,晚上记得过来取走!别玩得太晚哦!”说完,还在希恩的右脸颊上轻吻了一下,根本无视他身边那个彻底傻了眼的女孩,希恩更是吓得半死,一句话都不敢说,当天晚上,就捧着99朵玫瑰,伫在莎莎的寝室楼下,请求她的原谅。r

对于男人,对于第三者,拿捏自由,掌控于手中的,才是女中豪杰,这一点上,琪雅认为莎莎有她九成的功力,手段狠毒而不见滴血。但后来她才知道,莎莎那天回到寝室后,就直接躲进洗手间里,坐在马桶上,死咬住毛巾,痛哭了一场。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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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个性格迥异、来自不同家庭的女孩,有一处共同点:年轻貌美,家世显赫,标准的上流名媛,而且能考取普林斯顿大学,说明她们也绝非绣花枕头。因而她们形成了自己的小圈子,人称KMS党(按三个人的名字首字母排序),并以此为核心,笼络了一众亲信,而这群朋友当中,最出名的当数凯馨和洁西,因为她们跟KMS党的其中两位核心人物的关系非同一般:r

凯馨·戴尔文(Cathy Darwin),外号“莎莎小姐的发言人”,基本上莎莎最近有什么动向,譬如和希恩第一次约会啦,和安迪在酒吧邂逅啦,小克在莎莎家里煎牛排啦,都是经她的嘴走漏风声的,每次披露完消息后,她还不忘来那么一句:“该死,我又说漏嘴了!”r

她是华盛顿新闻署高官的女儿,相貌端正,却总是戴着一副500度的近视眼镜,双鱼座的她,绝对是一个品学兼优的乖乖女,极少单独去夜店消遣或参加派对,她更愿意待在图书馆或寝室里看书,她也曾一度是莎莎的朋友中唯一会做菜的(比琪雅至少早五年)。r

她在普林斯顿大学攻读心理学,和莎莎同班,又同寝室,因为成绩好,莎莎经常向她请教课题,渐渐发展成了朋友,自从她融入KMS党后,交际圈开始扩展,衣着品位也迅速提高,不再是那个成天担心毕业舞会时没男生邀请的丑小鸭了。r

毕业后的她,经米兰母亲的介绍,进入了CNN工作,米兰更将她的高中学长柯林·福克斯(Collin Fox)撮合给她当男友,此男是纽约一家大型文具零售集团的公子,服过兵役,追求过莎莎未遂,但他在IT方面极具天赋,开发游戏软件,创立游戏网站,三年市值过亿,是个智商超群的优质男,他在失恋后,让米兰帮他介绍一位女孩,相貌中上即可,起码看起来得像个老婆。就这样,凯馨博得了头彩。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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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西·莫里斯(Jesse Moris),人送外号“米兰小姐的女保镖”。她是威灵顿体育学院校董的女儿,父母都是退役的运动员,现从事国家体育工作,所以巨蟹座的她,从小就被鼓励参加体育运动,擅长短跑、足球和篮球,高中和大学时都是学校篮球社团的积极分子,毕业后,她顺利留校担任大学体育老师。r

她和米兰是历史系的同班生,她个头很高,个性大大咧咧,很是爽快,加上米兰易于相处、没心没肺的性格,两人很快就成了朋友,且关系很铁。她经常一身宽松运动的中性打扮,陪米兰出街,让米兰的母亲误以为女儿在跟男生约会,她曾当街追捕过抢走米兰背包的混混,还顺便把那小可怜的手臂拧成了麻花。r

她十分反感普林斯顿的两样东西,一是女生校服,因为她讨厌穿裙子,二是校花莎莎·路易斯,因为这贱人特爱穿裙子。她和莎莎充其量只能算半敌半友,彼此都看不惯对方的行为和作派,互相讥讽、挖苦、搞人身攻击,自然是免不了的娱乐项目。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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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莎莎小姐的价值取向和逻辑思维,有一件事情会发生,绝对出乎朋友们和死敌们的意料,那就是……像小克那样完全不符合她择偶标准的男孩,竟然会最终赢得佳人的芳心,着实叫人跌破眼镜。r

纽约的上流社会,时至今日,仍有不少人在议论,关于地产大亨安德鲁·巴顿(Andrew Barton)和莎莎·路易斯取消订婚一事,无论家世背景,还是品貌才学,甚至从任何方面来讲,安迪和莎莎都堪称天造地设的一对,如果他们结婚了,依托各自家族的势力和名望,他们必将是纽约上流社会中的上流社会,金字塔尖级别的核心人物。r

安迪的母亲巴顿夫人非常喜欢莎莎,她一直在埋怨儿子当初太倔强,这么草率地宣布分手,而不是去及时沟通,才会闹到今天这般田地。同样的,莎莎的母亲路易斯伯爵夫人打心眼里,也认定安迪是最理想的女婿,对于他们的分手,伯爵夫人虽然表面上没有任何表态,但心里却为女儿感到惋惜。r

生命中,有一些情缘,或许注定是要错过的,与其留恋不醒,不如坦然面对,莎莎是这么想的,但有时候午夜梦回,仍叫人隐隐地失落和无奈……她悔恨那天中午,干么要去开门看热闹,不然就不会认识小克了,她更悔恨那天晚上,头脑发热给小克留了手机号码,不然那个小警察一辈子都蹿不进她的世界里来。r

说一句没良心的话,如果当初安迪回心转意,哪怕做一丁点的挽留,莎莎也愿意义无返顾地选择嫁给他,但他没有这么做,在无望、煎熬和对小克的残存思念中,最后莎莎退而求其次,选择了去找回那个傻傻爱着她的小克。r

她知道这对小克很不公平,但令她欣慰的是,她感觉自己的心,正在被小克慢慢填满,再也容不下任何人了,她在试着改变,为这个爱她的、也是她爱的男人,努力改变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