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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他那时就是个皇帝


他第一次动手打死者的耳光,打的是王奎的母亲,要不是她,他的狗不会死,要不是王奎,他不会在这个令他厌烦的火葬场工作。r

他的老婆最后还是走了,在他三十三岁那年。他在那次灰溜溜地从老婆身上爬下来后,胯下的东西是越来越不顶用了,渐渐的一点用武之地也没有了。他勉强实验了数十次,还是不行。最终,他不再有灰溜溜的感觉,因为他不再碰她的身子。r

为此,他的代价是陪着笑脸,多做家务。可女人的脸还是一天比一天黑。那几天,她的脸忽然不黑了,红光满面,洋溢着喜气。街头巷尾的流言也同时传入了他的耳中。r

他听到后,关上卧室的门,没有开灯,在黑暗中喝了二斤白酒。第二天,他依旧低眉塌眼地做家务,向女人陪笑脸。r

他的笑脸还是没有留住她。她走了,和一个男人去了南方。一个月后,关于她的传言就散播开来。有人说她在深圳一家纺织厂打工,有人说她在广州做鸡。r

他半醉半醒地听着这些话,浑不介意,好象什么事也没发生过。r

半个月后,他从狗市上买了那条狗,他叫它王子。当王子渐渐大了,会双腿直立地趴在他脸上呜呜叫着舔他,或在寒寂的冬夜跳上床,挨着他的身子睡下,他觉着自己这时真的象个皇帝。r

那时他的钱只买两样东西:肉骨头和酒。r

他上好了剃须刀片,在死者脸上抹了清水,开始给他刮脸。胡须刮完后,他在紫灰的嘴唇上擦口红。涂好口红,他用手指撬开了尸体的嘴唇,一排森森的白牙横在紫黑的口腔中。他再撬开牙,黑洞洞的口腔里躺着一块晶莹的琥珀。r

这人生前是个有钱人,从价值不裴的寿衣和这块琥珀他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他顺手又在尸体脸上抽了四记耳光。冰冷僵硬的肉在他手掌下发出令他愉悦的脆响。r

他讨厌有钱人。他觉着人一有钱,就不把别人当人看。见了生前是有钱人的尸体,他就多抽几个耳光。r

他先前抽尸体的耳光,还只捡有钱人的抽。后来他心情不好的时候,是什么样的人都抽。只是抽有钱人的多点而已。r

他没拿那块琥珀。他不屑于拿。他不拿,钟潇和陈二也不拿。r

他的狗叫王子,在他身前身后跑来跑去,喉间不时发出欢愉的呜呜声,他那时就是个皇帝。r

王子和王奎家的的狗咬架了。王奎是有钱人,当然要喂好狗。王奎的狗是纯种的西施犬,眼大而黑圆,毛直而白顺。王奎的母亲拿这条狗当宝贝,整天在怀里抱着,在院子里走来走去,逢人就夸耀一番她的狗如何听话,如何高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