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到三亚的时候,很乖。r
我每天准时上班下班,晚上也不出去玩,遇到同事生日,或老板请客吃饭,总是吃饱了便马上回家。他们去泡吧,我没去,我说我不喜欢那样的环境,那样的气氛。在同事的眼中,我太冷漠,太孤清,一点也不解风情。不过老板娘喜欢,人前人后,赞我是个好女孩。r
我是不是个好女孩,我自己清楚。r
我不必要向全世界人,广而告之。r
我用省吃省用的钱,买了一台电脑,无所事事的时候,上上网,看看新闻,听听音乐,玩玩游戏。因为平日里喜欢看书,学生时代作文写得也不错,还得过奖,兴致来的时候,我也写写点心情日记,书评杂论之类的,放在博客里。r
博客的文章,常常有人进去看。r
也常常有人留言。r
后来不知道是谁,写了一条很有作用的留言:你的文笔这么好,故事性又强,为什么不试着去投稿呢,看到自己的文字变成铅字,也会有一种成就感。他还在我的博客里,留下了某个杂志社的投稿邮箱。r
那个杂志,很有名,我常常看。r
我想想,对哦,平日我在杂志里看的那些文章,我感觉到自己写的,也不比他们差。于是,我兴致勃勃地整理了自己较为得意的几篇文章,用了电子邮箱发送了出去。没多久,杂志便回复了,说稿子不适合他们。在发退稿的同时,编辑也发来了他们杂志的约稿函,需要文章的类型,字数要求,等等。r
我按子他们的要求去写,写了两篇稿子,又再发过去。r
结果,我的两篇稿子,有一篇退了回来,有一篇过关了。r
我很兴奋,领稿费的时候,我请了我自己去必胜客,大朵快颐,吃了BBQ烧烤肋排,法式红酒拘蜗牛,香草凤尾虾,美式香酥薯格,最后还叫了趣味双莓冰沙。r
我的笔名,叫逃色。r
什么是逃色?逃离帅气的帅哥,简称:逃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