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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故乡的风


  1

  赵一玫最终还是没能前往冰岛参加姜河的婚礼。

  她出发的前一天,一如既往去病房为李槐探病。毕竟是年轻的男孩,身体恢复得很快,已经能自己杵着拐棍下床蹦跶一两步了。

  “等我出院了,就去帮爸妈打下手,等我再长大一点,就可以学开货车了。”李槐的眼睛笑得眯成一条线,“大姐姐,你有没有坐过货车?”

  赵一玫摇摇头。

  “那摩托车呢?以后我有了摩托车,就带你去兜风!姐姐你不是说想去东非大峡谷吗,我载你去!”

  赵一玫拍拍他的头:“人小鬼大,把我当十几岁的小姑娘哄啊?”

  “难道不是吗?”李槐故作惊讶地睁大眼睛。

  赵一玫被他的糖衣炮弹逗得乐不可支,想起:“你马上要过生日了吧,想要什么礼物?”

  “大姐姐你可以陪我过生日吗?”

  “是啊,想要什么礼物?变形金刚?”

  “不要。”李槐撇撇嘴,“我想到了就告诉你好不好?大姐姐,你什么时候从冰岛回来?”

  “说不定,两三天吧。”赵一玫说,“等到极光出现,参加完婚礼就回来。”

  “姐姐,你看见过极光吗?”

  赵一玫摇摇头:“不过我看见过一次流星雨。”

  “真的吗?那你许愿了吗?”

  “没有。”赵一玫说,“那时候已经觉得,没有什么特别的事需要求上天成全了。”

  “你呢?有什么想向流星许愿的事情吗?”

  “我想让姐姐开心一些。”

  “看到你我就很开心了。”赵一玫笑着去摸他的头发,还是硬邦邦的。

  因为第二天要早起去赶飞机,赵一玫这天睡得比平时都要早一些。她躺在床上,脑海里想象着第二天见到姜河和何惜惜的情景,大概永远都会是她记忆里的那副模样吧,别的人都可以变,但是她们不会。

  “啊,死丫头,”赵一玫有些难过地想,“居然就要结婚了。”

  她就在这样的迷迷糊糊中睡了过去,窗外月光清明,非洲大陆一片宁静。

  夜里十二点,忽听一阵巨响,整个医院的玻璃全被震裂开来。火焰弥漫成巨龙,一口将整栋医院吞没。漫天火光,烟雾腾飞,在这片广袤贫瘠的沙漠之上,像是毒蛇一般狰狞地吐着蛇信子。

  开始有人发出绝望的尖叫,火势也一路蔓延开来。

  这天不是赵一玫值班,她住在医院后面的宿舍里,十二个人一个单间,是上下铺。突然感觉大地在颤抖,铁架床微微摇晃,有人在外面大喊:“失火了,快跑啊!”

  赵一玫在大片喧嚣的惊恐中醒来,一下子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赶紧披上衣服跳下床,踉踉跄跄地顺着人流往外跑。现场一片混乱,尖叫声、哭喊声、桌椅倒塌的声音混合在一起,刺激着所有人的听觉。有人被推倒在地,人潮很快踏过去。

  赵一玫几乎记不清自己是如何逃出来的,她知道越是在这样慌乱的时候,就越不可以往前挤。她一路跟着人流,好不容易才挤出宿舍楼。

  呼吸到新鲜空气的一刹那,她抬起头,看到熊熊的火焰已经将夜空照出一片红光。

  你看,夕阳和绝望,竟然美得如出一辙。

  逃生的人们来到医院远处的空地上,赵一玫正准备去寻找自己部门的同事,突然听到一声婴儿的号啕大哭。她回过头去,就看到一名当地女人抱着自己的孩子,满脸泪水。

  赵一玫猛然想起李槐,脸色瞬间苍白,问身边的护士:“那些病人呢?”

  “病人都安排在那边了,你要找人吗?”

  赵一玫拔腿就跑。

  “李槐——”

  “李槐——”

  赵一玫歇斯底里地大声呼喊着他的名字走到住院部的病人聚集处,现场已经非常混乱。许多病人原本就已经病危,从火灾里被抢救出来,没有了呼吸器,整个人就像是千疮百孔的排气扇,只能发出生命残喘的嘶吼。

  火光映红了所有人绝望的脸。

  消防车不知何时才能赶来,赵一玫在地上捡起一块床单,将抢救出来的药水瓶砸碎,浸湿床单,然后捂住自己的鼻子义无反顾地往大火燃烧的医院冲去。

  她听到身后有人在大叫自己的名字,似乎想将她拉回来。

  医院大门口的火势还在蔓延,像是张着血盆大口的怪兽。赵一玫死死地咬牙,眼睛一闭,冲了进去。

  李槐的病房她去了太多次,闭着眼睛都能找到。赵一玫一脚踹开房门,强烈的烟雾将她包围,她被呛得直不起腰来。

  这时,她听到李槐虚弱的声音:“大姐姐?”

  赵一玫在地板上找到了李槐,他在火灾来临时,试图自己拄着拐棍逃生,却从床上跌落,只能拖着受了伤的腿在地上爬行。赵一玫迅速将床单罩在他的头上,蹲下身子背起他。

  十来岁的小男孩沉甸甸地压在她的身上,赵一玫一时受不住力,连带着李槐一起摔倒在地。

  “姐姐,”李槐哭起来,“你把我放下,你快走。”

  赵一玫一言不发,咬牙重新站起来。火势越来越大,她眼前除了火焰和烟雾,已经什么都看不见了。

  等她能站稳以后,她开始试图奔跑。病房离大门的出口并不远,赵一玫在脑海中想象着地图,在大火中试图辨认方向。

  “马上就好了。”她对背后的李槐说,“出口马上就要到了,你看到了吗?”

  突然听到“咯吱”一声,赵一玫的所有精力都放在了前面,并没有察觉到。可李槐猛地抬起头,就看到头顶的一块天花板摇摇欲坠。

  电光石火间,李槐使出全部力气,一把将赵一玫狠狠地向前推开。

  赵一玫突然被他推开,随即跌倒在地,再仓皇地回过头——

  “姐姐,”李槐笑着说,“我们说好了,以后你要教我开飞机。”

  大火燃烧,吞噬了他最后的笑颜。

  这是赵一玫昏迷之前,眼中所看到的最后一幕。

  赵一玫没有参加李槐的葬礼,确切地来说,他并没有举行葬礼。

  这里每天都有成百上千的人死去,死亡本身就是稀疏平常的,事故发生的那天,他父母在刚果,来不及赶回来。最后是由医院统一处理的,将所有遇难者埋葬了。这里什么都缺,物质、金钱、精神、安全,唯独不缺土地。没有墓碑,没有悼词,甚至连谁是谁都分不清楚,死去的人永远长眠于此。

  李槐死后,赵一玫拒绝与人交流说话。

  经过全面的身体检查后,医生断定她与语言功能有关的脑细胞并未在火灾中受到损伤,所以应该是受到刺激以后引发的暂时性失语症,属于心理疾病。

  她又开始严重失眠,一到夜里就睡不着觉,头痛欲裂,耳朵里嗡嗡响,身体机能每况愈下,最终只能靠着大量的安眠药入睡。可即使在睡梦中也不得解脱,她总是一次次地回到那个大火熊熊燃烧的夜晚。

  “姐姐,大姐姐。”他在火中一遍遍地叫她。

  她伸手去拉他,可她的身体却像是被下了咒语,怎么也动不了。她想要大喊,让他快跑,可她的嗓子就像是坏掉了,发不出一点声音。

  她的心在这一刻被撕裂。

  然后她眼睁睁看着那块带火的天花板砸下来——

  赵一玫从噩梦中惊醒,她满头大汗地走出医院外临时搭建的帐篷,看到青白的月光,又大又圆。但是太远了,无论她如何伸手都无法触碰到。

  十几年前,她被人绑架,赵清彤花天价请来的心理医生也是这样,告诉她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甚至还用了催眠术,试图侵入她的大脑,让她忘掉那些不愉快的记忆。

  她们的脸上总是挂着和蔼可亲的微笑,一副认真聆听和感受着你的痛苦的样子。

  赵一玫恨透了这些人,他们自以为看破了一切,将人类所有的感情都理所当然地打上标签。好的,坏的;有用的,没有用的;值得同情的,需要抛弃的;可以纪念的,必须忘却的。

  每当别人对她说“他在天国一定希望你好好的,你要坚强,要连着他的份一起活下去”的时候,她总是出离愤怒。

  她这一生,经历了太多生离和死别,总是笃定活着就会有好事发生,所以咬牙一路走下去,可结果呢?

  她无能为力。

  她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她站在青白尼罗河的交汇处,歇斯底里地发出喑哑的吼声。

  五年,十年,二十年后,除了她和他的父母,世界上再不会有人记得曾经有一个叫李槐的男孩来过这个人间。

  他还有很多很多的愿望,他想要去环游世界,想要学开飞机,想要开着摩托车载着他的大姐姐去兜风,他说过要给她买很多很多的口红。

  她还没来得及为他庆祝生日。

  2

  火灾事件发生后,已经归国的陆桥等人第一时间得知了消息。李岚放心不下赵一玫,打着越洋电话与医院方联系,在磕磕绊绊的交流中拼凑出了事情的真相。

  沈放接到李岚电话的时候,正好在外面陪宋二喝酒。

  宋二一边夹菜一边问他:“之后打算做什么?”

  “想开个学校。”沈放说。

  “搞教育?可以啊。”宋二说,“现在教育是大投资,我之前也想办学校,地皮都看好了,就是手续办起来麻烦些,咱们俩合伙做?”

  沈放摇摇头:“不是那种,我想开一家飞行学校。”

  “你……”宋二一怔,“还惦记着你开飞机的梦呢?”

  沈放顿了顿,将他在非洲遇见赵一玫的事情告诉了宋二。宋二全程听下来,眼珠子都要掉出来。

  “哇!你们这样才是人生啊!”宋二说,“这才叫战斗的民族,和你们一比,我真是输得一塌糊涂。”

  “你们俩的事,你怎么想的?”

  沈放轻轻摇晃着杯中的酒,将它一饮而尽:“她大概还不想回国,我也有很多事要处理,我的,我妈的,包括我爸的……等一切都打点好了再去找她吧。”

  “那她要是不愿意回来呢?”

  “那我就陪她浪迹天涯。”

  宋二吹了声口哨:“你想通了就好。学校那边,你要是遇到什么困难跟我说,我门路比你清一些。”

  “算了,”沈放说,“回去坑爹。”

  宋祁临哈哈大笑,沈放看不惯他得意扬扬的样子,故意戳他:“听说你去年结婚了?”

  “离了。”

  “那我这分子钱,给还是不给?”

  “滚滚滚。”

  宋家二少宋祁临,说起来也是天之骄子,没想到情路却比谁都要坎坷。

  “既然你这么伤心,”沈放坐在榻下,没动筷子,“那为什么还要和她离婚?”

  “你不懂,”宋祁临摇摇头,“我不能让她快乐,如果我连这都做不到,倒不如将自由还给她。”

  沈放没说话,盯着面前热气腾腾的菜,全是空运来的最好的食料。只可惜他早就吃习惯了军中的糙粮,食堂的大杂烩,再来吃这些精贵的东西,总觉得浑身不自在。

  “说起来,”宋祁临似笑非笑,“高中的时候,我是真心喜欢过赵小妹的。”

  沈放淡淡地道:“我知道。”

  “沈放,你算什么男人啊!”宋祁临说,“当年我就看你不顺眼了,一直想跟你来一场男人之间的决斗,打得你屁滚尿流,跪在赵小妹面前俯首称臣。”

  “好啊,”沈放摇了摇面前的酒盏,五指捏拳,挑着眉,不在乎地说,“来啊。”

  就在两人说话间,沈放的手机屏幕亮起来。他和朋友见面时从来不玩手机,讨厌被人打扰,但看到来电显示是李岚的名字,十分担心是部队出了什么事。

  他迅速接起来:“喂?”

  沈放沉默地听完电话,猛地站起身,愣怔地看着宋二:“她出事了。我要去找她。”

  “怎么了?”

  “没什么,”沈放说,“我能救她一次,两次,三次,就能救她一百次。”

  “宋二,”拉开包间门的时候,沈放停下来,顿了顿,说,“我曾经跟她说过,我这一生,只后悔一件事。”

  “我只后悔没能与她好好相爱,白白蹉跎了这些年。人生在世,又有几个十年,几个二十年,几个一辈子呢?”

  然后,沈放好整以暇地给自己的手足兄弟捅上最后一刀:“你自己说过的,爱不起,就别爱了。”

  宋二低下头,凝视着自己手中的掌纹。

  许多年前,还在念高中的时候,他就喜欢上了赵一玫。追求他的女孩想不通,坐在天台上,一哭二闹三上吊,以死来威胁宋祁临。那时的宋二少多猖狂啊,他就坐在下面草坪的铁栏杆上,一只脚悬空,一只脚踩在栅栏上,张开双手,痞气十足却又满不在乎地笑道:“你跳下来,我接着。”

  下面一帮人起哄,最后那个女孩丢了一只鞋下来砸宋二,当然,没砸中。

  宋二好脾气地笑笑,弯腰捡起来,爬上天台还给她,半蹲在她的面前,亲手为她穿上。

  他脸上却是最无情不过的笑:“爱不起,就别爱了。”

  宋祁临抬起头,看着沈放,问:“你是什么时候爱上她的?”

  “我原本以为是她高中毕业以后的那个夏天。”沈放摸了摸鼻子,有些隐晦地说,“你和她合伙把我灌醉的那天夜里……但后来一想,应该要更早一点。”

  早到连他自己都不曾察觉到。

  宋二挥挥拳头:“得了便宜还卖乖。”

  沈放挺直了背,认真地对他说:“那时的我对她很不好,谢谢你一直……”

  他一个二十好几的大男人,上过战场,扛过枪,面对半世的兄弟,却说不出别的什么感谢的话来。

  “去吧,”宋二笑着说,“别再给自己留下什么遗憾了。”

  沈放“砰”的一声关上门。

  半个月后,沈放几经周折拿到了签证,重新回到非洲。

  他抵达医院旧址的时候是个傍晚,大部分的病人和护士都已经被转移,被烧焦的空地上还保留着火灾后的遗迹。不远处的空地上搭建了帐篷,别的医院已经人满为患,留下的都是在排队等待的轻伤病人。

  她独自坐在一块烧焦的石块上,双手抱着膝盖,不知在垂目想些什么。

  她身后是西下的残阳,映红了整片天空,看起来又苍凉又广阔。

  沈放一步步走到她的面前,单膝蹲下,然后抬头凝视她的眼睛,叫她的名字:“赵一玫。”

  赵一玫抬起头,呆呆地看着面前的沈放。她努力张嘴想说点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沈放拿出笔和纸,让赵一玫在上面写字。她接过纸,笔尖在上面戳了许久,却始终写不出一个字来。

  沈放十分有耐心,就坐在她身边,两个人一起等到太阳落山,黑夜完全来临。

  第二天,赵一玫从护士那里借来一把剪刀,沉默地将它放在沈放的手中。然后她挽起头发,背过身去对着他。

  沈放想起他退伍前的那个午后,他和李岚一起去医院找她,在病房门口看到她在为一个小男孩剪头发。

  他们轻声说着什么,她脸上竟露出难得温柔的笑容。

  沈放拿起剪刀,只听到沉默的“咔嚓”声,她及腰的长发慢慢飘落在地。红尘三千烦恼丝,要是真能这样轻易剪掉就好了。

  剪完最后一刀,沈放伸出手,轻轻拍了拍赵一玫的头。

  这里找不到镜子,他就随便捡了一块玻璃擦干净后递给赵一玫。赵一玫看着斑驳的玻璃片上自己的模样,还是那双眼睛,还是那个鼻子,还是那张嘴。

  然后她看到有什么从自己的眼里涌出,温热,咸湿,像是燃烧的海洋。

  眼泪如断了线的珍珠,大滴大滴地落下,沈放揽过赵一玫的肩膀,紧紧地将她抱在胸前。他是那样用力,几乎恨不得将她嵌入自己的身体。

  这天夜里,沈放带着赵一玫去了一趟他在喀土穆赞助的客栈。非洲渐渐进入旅游旺季,只有三三两两的游客坐在灯下饮酒。

  老板很惊讶:“怎么又回来了?”

  沈放笑了笑:“桌球室空着吗?”

  赵一玫跟在他身后,掀开帘子走进来。老板将桌球杆递给沈放,看到赵一玫,愣住,然后大笑起来,拍了拍沈放的肩膀:“找到人啦?”

  赵一玫不明所以,在纸上写:找到什么?

  沈放拍了拍她的头,没回答。赵一玫不气馁,又用苏丹语写了一遍,递给老板。

  老板说:“他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拿着你的照片,问我有没有见过你。后来他就跟我说,要是遇到走投无路的旅人,只要不是穷凶极恶之徒,都替他收留着。小姑娘,他这是在替你积功德呀。”

  “找到了就好,你一个小姑娘在外漂泊,多让人不放心啊。”

  老板还想说些什么,沈放已经整理好桌球,不耐烦地走过来打断了他的话,将球杆递给赵一玫。

  赵一玫先发球,她开局的势头大好,一颗红球稳稳当当地落入洞中。只见她挑了挑眉,心情总算有些愉悦。接下来她又连续击中三个球,形势大好。

  沈放一直站在角落里,不说好,也不说不好。轮到他的时候,就见他走上前,细细的球杆对准白球,他的身体前倾,几乎贴着桌面,领口隐约露出坚毅的锁骨。

  赵一玫目不转睛地凝视他,看见他嘴角勾起淡淡的笑意,然后下一秒,只听“咚”的一声,白球干脆利落地落入球洞中。

  赵一玫有些措手不及,还没反应过来,他忽地回过头来,认真地看着她说:“赵一玫,是我输了。”

  沈放,我们打个赌吧?

  赌什么?

  赌你爱我。

  沈放的嘴角似乎还带着笑,又继续说:“你自己说过的,我输了就做你的男朋友。”

  赵一玫呆呆地看着桌球台上四散的彩球,许久后才转移目光,对上他的眼睛。

  他说:“我越过四十万英里,越过昼夜与星辰,越过硝烟与战火,你在哪里,我去见你。”

  赵一玫浑身微微颤抖,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开口,话几次到了喉头却说不出来。她和他面对面站在昏黄的灯光下,过了许久,她终于成功了,声音听起来很是喑哑,却又是那样温柔。她说:“沈放。”

  “是我,”他将她的头按在自己的肩膀上,轻声说,“一直都是我。”

  “我好恨啊……沈放,我好恨……”

  “嗯。”

  “我痛,这么多年,你知道不知道,我有多痛。”

  “嗯。”

  “沈放。”

  “嗯。”

  赵一玫终于忍不住,趴在他的肩头,放声大哭起来。

  3

  沈放陪着赵一玫,一直等到医院的撤离工作彻底结束,病人和伤员全部转移到别处。

  沈放问她:“还有别的想去的地方吗?”

  赵一玫说:“想去看一次乞力马扎罗山。”

  “好,我陪你去。”

  “还有呢?”

  赵一玫沉默许久,终于开口说:“我想回家一趟。”

  “你愿意吗?”

  “想……试一试,”赵一玫说,“现在觉得,好像可以面对了。”

  “回去做什么,你想过吗?”

  赵一玫说:“爸妈给我的钱还剩下不少,想捐出来,做一些慈善事业……至于自己,还没有想过。”

  沈放挑挑眉:“那好,我准备办一所飞行学校,正缺个打杂跑腿的小妹。”

  赵一玫一愣,惊喜地道:“真的吗?”

  沈放回答:“假的。”

  “给工资吗?”

  沈放面无表情:“实习期没有工资,包吃包住倒是可以考虑。”

  赵一玫哈哈大笑起来,高高举起手臂:“走走走。”

  “去哪里?”

  “回家啊。”赵一玫说,“包吃包住,你说的。”

  沈放在黑市买下一架直升飞机,AS350“松鼠”,他们从非洲驾驶着它一路向东。在沿途各国申请通行证,历时两个月,终于飞回了中国。

  “准备好了吗?”赵一玫笑着侧过头问他。

  沈放微微倾身,在她的额头上留下蜻蜓点水般的一吻,然后在赵一玫的错愕石化下,若无其事地坐直身体,淡淡地道:“可以起飞了,我的飞行员小姐。”

  飞机在阳光下奔跑,他们在这里重逢。那时候她想,从此以后,要生一起生,要死一起死。

  机头向上,越飞越高,天空辽阔无垠,目之所及都是灿烂的阳光。

  想起自己曾自嘲说总是遇不上好天气,赵一玫想,原来是因为要把所有的好天气都汇聚在这样晴朗的一天。

  珍珠聚集的一天。

  他们从乞力马扎罗雪山上飞过,海拔近六千米的高山,赤道上唯一的雪正渐渐消融。或许十年以后,就什么也不剩了。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自然万物此消彼长,生老病死,无论发生了什么,活着的人,依然要好好地活下去。

  半个月后,飞机在北京降落。此时北方的秋天已经来到,红色的枫叶和黄色的银杏,正是帝都的好时节。

  赵一玫伸出手,一阵风从她的指间穿过,没有海洋的潮湿,没有大气层的咆哮,没有声音,没有颜色。

  这是故乡的风。

  “我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