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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岁月已老


  1

  很久以后,赵一玫在非洲炙热而漫长的白日里收到姜河的邮件,她在信中写:一玫,我要结婚了。

  赵一玫不知所措地看着屏幕,一瞬间五味陈杂。她忽地想起那年在机场擦肩而过的女孩,穿着卡通T恤,蹦蹦跳跳,生机勃勃得让人嫉妒。

  赵一玫曾在美国见过一次姜河的未婚夫顾辛烈,据说两人青梅竹马,自幼时相识起就是同桌。

  如今想起来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正值赵一玫和赵清彤彻底决裂,在下着雪的冬夜逃跑,匆匆回到旧金山。彼时姜河和何惜惜放心不下她,决定一起去黄石国家公园旅行。

  赵一玫和何惜惜先抵达盐湖城,租下一辆拉风的SUV,然后去机场接姜河和顾辛烈。

  在路上,何惜惜将自己即将要结婚的消息告诉姜河,姜河吃惊得下巴都要掉在车上。

  他们在去时途经一家两层楼高的小客栈,寒冬游人稀少,他们是唯一的住客。老板是一对五六十岁的老夫妻,头发花白了许多,外国人总是老得比中国人要快一些。房间里准备了热奶茶,厨房也可以随意使用。

  他们离开的那天,清晨下起了细雪,赵一玫有些感冒。她早早地起床,轻手轻脚地下了楼,却意外地在厨房里见到了顾辛烈。屋子里开了暖气,他只穿了一件薄薄的黑色毛衣,长手长脚,干干净净的大男孩,在厨房里和面,自己做pancake。

  炉子开了,发出细微的声音,他走上前去将火调小,又加了几勺细糖进去。

  赵一玫嗅了嗅鼻子,说:“好香。”

  “你起得真早。”顾辛烈转身看到她,有些惊讶地笑笑,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刚刚煮的牛奶,你再等一等。”

  “用微波炉热一下就好啦。”赵一玫无所谓地说着,走上前去摇了摇纸盒里剩下的牛奶,仰起头“咕噜咕噜”两口就喝了下去。

  “用小火温会香一些。”顾辛烈说,“姜河有一段时间失眠很严重,试过很多办法,后来发现这样给她热一杯牛奶最有用,再加一点点细糖。”

  “为什么会失眠?”赵一玫问,“她从来没跟我们提过。”

  “说是白天用脑过度,晚上躺在床上大脑不能停止运转,全是数字和公式。”顾辛烈耸耸肩,“学霸的世界可不是我等凡人可以理解的。”

  “不愧是麻省理工的,硕士课程的学业很重吧,就算不是她的压力也会很大。我记得她在旧金山的时候,每天倒在地毯上就能睡着,还流口水、打鼾。”

  顾辛烈垂下眼睑,轻声说:“又或许是因为波士顿太冷了吧。”

  顾辛烈做了满满一桌子早餐,松饼、三明治、烘蛋、奶酪土司、三文鱼,赵一玫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好好吃过早餐,每天都是吃个汉堡草草了事。

  赵一玫用手肘捅了捅他的后背:“小帅哥,我看好你,要加油拿下我们的小姜河啊。”

  顾辛烈脚跟一并,敬了个礼,笑嘻嘻地说:“遵命!”

  “请你让她一直做姜河吧,”赵一玫望着窗外飘起的白雪,玻璃上的雾气越来越重,说,“我不奢求她万丈光芒功成名就,她只要做一辈子的小姜河就好了。”

  “谢谢你。”眼前的男生认真地说,“你和何惜惜是她最好的朋友,我看得出来你们是真的爱她。”

  “因为她值得。”

  那一年,姜河二十一岁,刚刚有资格在美国超市独自买酒,顾辛烈的漫漫追妻路,似乎还遥遥无期。

  结婚对她来说是一件太遥远的事情。谁都没有想到,她竟然成了她们三个人中最早结婚的那一个。

  当初那个为了爱情远渡重洋,又狠心转身离开的小女孩啊,终于也长大了。

  姜河要结婚了,她没有嫁给十六岁那年,为之千里迢迢追到美国的那个男孩江海。

  世界上没几个人能嫁给生命中第一次爱上的人。

  赵一玫想:她没有,何惜惜也没有。

  结束了黄石公园的旅行后,赵一玫回到学校,竟在下课回家的路上遇到了江海。

  他一个人坐在椅子上,手里捧着一本书在读。赵一玫想了想,还是掉转了方向走上前去,问他:“我可以坐你身边吗?”

  见到她,江海似乎很开心,他微笑着点点头。为了表示礼貌,他还合上了手中的书。赵一玫看到书皮上的书名,《破碎故事之心》。她没看过这本书,却无端爱上了这个书名。

  这个世界每天都有人在死去,有人死于刀伤,有人死于病痛,有人死于岁月,却没有人会死于心碎。

  赵一玫难得安安静静地在江海身边坐一会儿。

  不知为什么,坐在江海身边竟让赵一玫想起了沈放,他们明明是完全极端的两类人。如果真要说有什么共同点的话,那应该就是沉默了吧。

  这该死的沉默,赵一玫想。

  “她还好吗?”江海突然开口问赵一玫。

  赵一玫知道他指的是姜河,于是点点头:“她很好,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

  赵一玫说:“你认识一个叫顾辛烈的男生吗?他和姜河从小一起长大,你应该听说过才对。”

  “哦,我见过他。”江海,“当年我和姜河第一次出国,来斯坦福的时候,他来送机,听姜河说是小学时的同桌。”

  “这样啊,”赵一玫有些唏嘘,“说起来都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了。”

  “他现在在她身边吗?”江海问。

  赵一玫点点头,却看见江海露出一个淡淡的、无奈的笑容,他说:“那个男孩当时在机场跟姜河说,无论发生什么事,只要她告诉他,他一定会在二十四小时内出现在他身边,他果然做到了。”

  赵一玫这一刻心中无比难过,想到自己和沈放,想到沈放和陈砂,想到遥远的未来。

  “你会难过吗?”

  “会,”江海说,“我和她相识太多年,时间长了,有时就连自己都分不清我和她。直到她离开,我才知道,大部分都是如何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过下去的……失去她以后我才知道,原来我生命里一切灿烂的色彩,都是她带来的。”

  江海微笑着说:“我还欠她一句‘谢谢’,和一句‘抱歉’。”

  “那当你知道她已爱上别人,你的余生将不再有她的时候,你怎么办?”

  江海想了想,说:“那就用余生来等她。”

  2

  赵一玫渐渐发现,博士生涯虽然枯燥,但时间却过得很快。接下来的那个冬天,烦琐之事接踵而来,期末考试和论文堆积如山,赵一玫忙得无暇他顾。

  许多个夜晚,她顶着乱吹的狂风在露天停车场上一遍遍地找自己的车。她还开着当初那辆银色小跑车,只是它再没有了当初的酷炫,即使砸再多的钱保养,也挡不住时光的流逝。

  有些时候赵一玫自己也不懂,她喜新,追赶潮流和时尚,永远都是走在流行前沿的那一个。可她又恋旧,属于她的东西,她一样都舍不得丢下。

  那天夜里,赵一玫跟往常一样开着车行驶在无人的街道上,突然听到“砰”的一声,不知道是车轮碾到了什么利器。她蹙眉,准备开门下车看个仔细。才刚推开门,就感觉一阵冷风灌进来,她的潜意识里觉得不对劲。

  然后她忽地反应过来,立马关上车门,扣上车窗锁。果不其然,下一秒,几个身形高大肥胖的墨西哥人就从暗处的角落里走了出来。他们手持利器,迅速将赵一玫的跑车围住,然后一步步走过来。

  想起不久前南加州发生的中国留学生被抢劫并中枪死亡的消息,赵一玫浑身都在颤抖。她的跑车并不防弹,在绝对的力量和恐吓面前,脆弱得不堪一击。

  赵一玫在心中深呼吸,在对方围上来以前,一脚油门踩到底,从最近的一名大汉身前飞奔而过。

  小区的停车场也是露天的,下车以后距离她的宿舍还需要步行六七分钟。赵一玫拿出手机拨了“999”,又将手机紧紧握在左手中,手指随时准备按下拨打键,右手则拿着何惜惜离开时送给自己的喷雾。她脱下脚上的高跟鞋,光着双脚,用牙齿咬住钥匙,心里做好完全充分的准备,打开车门就一路狂奔。

  小区里是鹅卵石铺成的路,冬天踩起来又冷又疼。赵一玫顾不得那么多,心“怦怦”直跳,听到任何风吹草动都会让她想要尖叫。

  她总觉得身后有什么在追赶着,跑到最后,她哆哆嗦嗦地插进一把钥匙,一脚踢开房门进去后关上,才终于在黑暗中得到安全感。

  赵一玫就是在这个时候接到沈钊的电话的,尖锐的手机铃声响起,她手忙脚乱,不小心摁了挂断,又赶紧重新拨打过去。沈钊在电话中告诉赵一玫,赵清彤病重住院了,大概时日无多。

  赵一玫愣怔地接着电话,深蓝色的光从远处照入房间,有一种安静的美。她神情恍惚,似是漫不经心,然后她微笑着问:“沈叔叔,您说什么,我没有听清。”

  “你妈妈她……她不想让我告诉你,知道你还在生她的气。”

  赵一玫觉得像是听到什么天大的笑话一样,她一只手握着电话,一只手一下一下地扯着地毯上的毛,过了很久才“哦”了一声。

  沈钊在电话那头声音沙哑地说:“一玫,对于这件事,我很抱歉。”

  赵一玫却还是保持着原来的动作,不停地扯着地毯上的毛,问:“是什么病?”

  “肺癌。”

  “怎么可能?”赵一玫顿了顿,终于笑起来,“我妈妈这个人,既不抽烟又不喝酒,睡得比谁都早,最注重养生了。沈叔叔,你们就别合起伙来骗我了,就算是骗我,也要编个好一点的理由啊。”

  沈钊没再说话。

  两个人就这样沉默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赵一玫心中涌起无数怨恨,红着眼眶,突然对着电话大吼:“你们非要用这样的理由骗我回去吗!你帮我转告她!我不会相信的!我不会回去的!我根本就没有原谅她!”

  然后她就像是发疯的野兽一样,歇斯底里地尖叫起来:“啊——”

  赵一玫一直尖叫到声嘶力竭,电话那头才终于换了人,是沈放的声音。他静静地叫她的名字:“赵一玫。”

  连名带姓,绝不拖泥带水。可就是这样一道冰冷的声音,将赵一玫从崩溃的边缘拉了回来,她终于停止了无意义的哭喊。

  她问:“沈放,是你吗?”

  “是我。”

  “沈放……我想回家。”

  他说:“好,回来吧。”

  其实心底明明知道沈钊不会骗她,骄傲如赵清彤,也不会再用同样笨拙的手法来向她低头。

  这一切都是真的。

  所以她才不愿意相信,才会崩溃,才会悔恨,才会绝望。

  为什么命运要这样对她?

  泪水再一次控制不住地充盈了赵一玫的眼眶,像是有一双无形的手掐得她五脏六腑生疼。

  三室一厅的房间,所有的灯都被她打开。

  姜河常常写实验报告到深夜,回到家就直接倒在客厅的地毯上呼呼大睡。何惜惜总是把厨房收拾得井井有条,每周换一次桌布,冬天的时候会把客厅的壁炉点燃。赵一玫会放CD来听,她喜欢听王菲的歌,听了许多年。姜河偶尔也会跟着哼,但她唱歌走调太厉害,总是让何惜惜和赵一玫倒在沙发上哈哈大笑。

  曾经那样热闹的房间,那样温暖的冬天,如今变得空空荡荡的。

  赵一玫终于忍不住,坐在地毯上放声大哭起来。她觉得自己变得越来越软弱,她怀念自己的朋友们,怀念过去的好时光。

  在这样绝望的夜里,她不可避免地想起了沈放。

  她多么想念他,多么希望他能陪在自己身旁,多么希望让他看一看自己在异国他乡的生活。他会不会心疼,会不会难过,会不会后悔当初亲手将她逼出国?

  赵一玫无知无觉地在客厅坐了一夜,第二天,当远方有微光亮起时,她才站起身,开车去了机场。飞机在跑道上缓缓滑行,冲上天空的时候,赵一玫透过机窗向下望去,蔚蓝色的海洋,一如从前那样波光粼粼。

  下了飞机以后,赵一玫立刻赶往了医院。她见到赵清彤的时候,她已经非常虚弱了。肺癌晚期,癌细胞扩散得非常迅速。最初医生说治疗理想的话能够再支撑一年,但几次化疗下来,没有人敢再去问医生还剩下多少时日。

  上一次见到赵清彤,赵一玫只是看到她鬓角处的几缕白发就已经难过得不能自已。

  而这一次见面,她瘦了许多,褪去了精致隆重的妆容。

  她还处在年轻貌美的青春期,而她的母亲,却已经那样老了。甚至等不及再老一点,就要被剥夺活下去的权利。

  那天夜里,赵清彤吃了药后,终于缓缓睡去。赵一玫睡在套房隔壁的床上,深夜突然听到赵清彤翻身的声音。过了一会儿,她疼得大汗淋漓,身体几乎不能承受。赵清彤担心被赵一玫听到,强忍着痛苦,不敢呻吟出声,只能不停地抓着空气。

  赵一玫知道赵清彤是害怕自己难过,她沉默着起身,走到通宵值班的医生办公室,几乎要给他们跪下:“求求你们,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她好受一点点?”

  医生和护士赶往病房,赵一玫跌坐在医院冰冷的地上,哆哆嗦嗦地掏出手机给姜河打电话。她从见到赵清彤的那一刻起就克制不住的眼泪倾盆而下:“我好害怕啊姜河,你不知道,我真的好害怕……”

  “我现在特别痛恨自己,我以前老是惹她生气,不肯对她好一点,只顾自己活得痛快开心……我好后悔……”

  儿时背过一首古诗: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待。

  沈钊将办公室直接搬到了病房里,几乎不接电话和出门谈事情,所有的事务都留在赵清彤进行治疗不在场的时候。

  赵清彤清醒的时间变得越来越少,说话和进食对她来说也成了一件很困难的事。于是就演变成沈钊一个人说。沈钊的记忆力好,翻出两个人的年少往事来讲,讲第一次相见,讲第一次写情书,讲第一次约会去看电影……有些时候讲到和赵清彤回忆不相符的地方,她就轻轻地摇头,沈钊便笑起来,说:“好好好,是我错了。”

  赵一玫回来的第二天,就在医院的走廊上见到了沈放。

  他买了许多水果和保健品,又从家中带来了赵一玫的衣物,放在赵清彤的病房门口,敲了敲门,也不进去,便转身离开。正好遇到赵一玫从医院食堂吃饭回来,她默默拎起他放在门口的东西,推门而入。赵清彤刚吃了药睡过去,赵一玫则轻手轻脚地将水果放在她的床头。

  等她再走出病房,发现沈放还站在原地。

  赵一玫笑了笑,说:“陪我出去抽支烟吧。”

  两个人沉默着并肩走出医院。医院大门口永远热闹非凡,便利店、餐馆、鲜花店、水果店,挤满了杂乱无章停放的车辆,似乎无时无刻不塞车。

  沈放自入伍以后身上就不再带烟,赵一玫在便利店买了一包,两个人站在树下,背对着背,不说话。

  沈放低下头,看着手中的烟一点点燃尽,积了长长的烟灰。他轻轻一弹,尽数落在地上。而树的背面,赵一玫用牙齿轻轻咬着滤嘴,也一口都没吸。她望着头顶灰蒙蒙的天空,还有光秃秃的树干,冬天总是这样萧条。

  这是什么树?像梧桐,又似乎不是,她这才想起来,自己离开北京已经太多年了。

  “那我回去了。”她说。

  “好。”

  他点点头,远远地看着她的身影淹没在医院大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第二次见到沈放是在三天以后,赵一玫知道他的假期不多,大概这两天就要回去了。他似乎是有事来找沈钊,在护士站旁边等着。赵一玫经过的时候,值班护士正好跟她打招呼,说:“刚刚去你妈的病房看过了,今天她的状态挺好的。”

  “是啊,”赵一玫笑着说,“难得出太阳了,大概她的心情也好吧。”

  “是你爸的功劳吧,一直在旁边说话逗她开心。真羡慕他们俩,患难见真情。在医院待久了,像你爸这样的男人,真的太难得了。”

  护士没有察觉到气氛一下子变得不对劲,嘴里还在说着羡慕的话。

  沈放面色僵硬,赵一玫一脸尴尬。

  见赵一玫一直不搭腔,护士这才发觉不对劲,停下来顿了顿:“怎么了?”

  “没什么。”赵一玫扯着嘴角笑了笑。

  护士大概是猜到了什么,看看沈放,又看看赵一玫,找了个借口匆匆离去。

  等护士走开以后,赵一玫才犹豫着开口:“想起伯母也住在这家医院,如果方便的话,我可以去看看她吗?”

  “不方便。”沈放冷冷地回答。

  “我没有别的意思,”赵一玫说,“我妈妈现在都已经这样了……也没……没多少日子了……我希望,你母亲能够……能够原谅她。”

  沈放冷淡地笑了笑,问:“有什么需要原谅的呢?”

  赵一玫一愣,嗫嚅道:“我……”

  沈放深深地看了她一眼,然后转身离开。等沈钊处理完手中的事情来到护士站时,他已经走了。

  “他有说什么事吗?”

  赵一玫摇摇头,然后想了想,试探着问:“沈叔叔,您知道沈放的母亲也在这家医院吗?”

  “知道。”

  “那您去看过她吗?”

  沈钊看着赵一玫,说:“没有看过。因为这对你的母亲来说,是一种伤害。”

  “有些时候,我们选择了一些,就必须放弃一些。”沈钊说,“无论你说我冷酷还是无情都好,但如果是不可能的事,还是不要再给对方希望比较好。”

  “我没有,”赵一玫摇摇头,“我其实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如果您去看望她,我一定会指责你,觉得对我母亲不公平,所以我也能理解沈放的愤怒。”

  因为他和他的母亲,是被抛弃的那一方。

  那么他呢?

  这些年来,他又可曾给过她希望?

  3

  沈放回部队那天,赵一玫偷偷去了一次他母亲的病房。距离她第一次踏入这间病房,已经过去十年了。

  赵一玫走到走廊的尽头,门开了一半,她正准备敲门,就听到里面传来说话声。那是个年轻的女孩,说:“伯母,有点烫,您慢点喝。”

  赵一玫猛地听出来,这是陈砂的声音!

  陈砂?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想到这个名字,赵一玫顿时觉得双腿发软,天旋地转。

  她想起上一个冬天,沈放带着陈砂回家吃团年饭,而如今,又让她代替他照顾自己的母亲。

  自己真是愚蠢至极,这些血淋淋的事实,为何她从来就不肯面对?

  病房里发出勺子碰到碗的声音,赵一玫猜测是陈砂在给沈母喂粥,沈母似乎今天神志还清楚,问:“我儿子呢?他怎么没和你一起来?”

  陈砂小心翼翼地回答:“他回去了。”

  “回哪里去了?”沈母突然激动起来,“那个女人那里吗?”

  “不是不是,”陈砂赶紧解释,“出差办事,很快就会回来的。今天有我来陪您,阿姨您不开心吗?你看外面的天气这么好,我下午带您出去走走,好吗?”

  赵一玫麻木地听着,她从来不知道,当年那个冷冰冰、从来不近人情的陈砂也能这样轻言细语,温柔体贴。大概每个女孩都是这样吧,为了爱,可以变成另外一个人。

  “我这就去跟医生说说。”

  陈砂站起身就往外走,赵一玫来不及躲闪,两个人就撞了个正着。陈砂一怔,怎么也没有想到赵一玫会在这里。她们俩似乎天生八字不合,只见陈砂沉下一张脸,冷冰冰地问:“你怎么会在这里?”

  她说话的语气和神态,倒是和沈放越来越像了。

  “我……”赵一玫欲言又止。

  病房里传来沈母的声音:“是谁来了?我儿子吗?”

  陈砂和赵一玫对视,两个人脸上都闪过复杂的神色。赵一玫正准备离开,身后突然传来一阵匆忙的脚步声。

  是她母亲的护士,站在几米远处,气喘吁吁地喊道:“到处找你!你怎么跑这里来了!快点跟我回去!你妈妈她……”

  赵一玫猛地转过头去,一张脸在白炽灯下瞬间失去颜色,变得惨白。

  赵一玫的母亲赵清彤,在这个阳光明媚的春天离世了。

  她生来富贵,性格骄傲,年少时匆匆与初恋情人分开,为了赌气嫁给了董家少爷,又在无数次的争吵中耗尽彼此最后一点缘分。后来她与沈钊重逢,二婚宴办得依然风光无限。她一生顺境,大富大贵,临死前有沈钊在身边日夜照顾,也算是一生一世一双人了。

  唯一的一个女儿,取名为一玫,是希望她如同玫瑰一般,美丽而高傲地盛开。

  赵清彤离世前的最后一小段时光,回光返照,眼睛里闪着漂亮的光,依稀能看得出二三十年前少女美丽的面容。她赶走了所有人,只留下赵一玫在自己的病榻前。

  “一玫,”她说,“答应我最后一件事,好吗?”

  赵一玫早已哭成一个泪人,她紧紧握着母亲瘦得只剩皮包骨的手指,颤声说:“好。”

  “你答应我,离开他,今生今世,都不要再爱他。”

  赵一玫眼含热泪,愣怔地看着自己的母亲。

  赵清彤说:“原谅我,是一个自私的母亲。”

  “在这个世界上,我唯一放不下的,就是你了啊。”

  “妈妈,你会长命百岁的,一切都会过去的。真的,别说这样的话……求你了……”

  “抱歉,我是个自私的母亲,明明是我犯下的错,却要让自己的女儿来偿还。”赵清彤说,“他不会给你幸福的……我的宝贝女儿啊,答应妈妈,好吗?”

  “妈,你不要走。”赵一玫的眼泪大滴大滴地落下,绝望地呢喃,“求你了,我答应你,我什么都答应你,不要丢下我一个人。妈妈,妈妈……”

  回答她的,只剩一室的空空荡荡,有风吹过,窗帘在阳光下飞舞。

  几天以后,赵一玫在邮箱里看到姜河的来信,她说:你要相信,我们的一生,远比我们想象中要长。

  长到足以让我们忘却这些伤痛,和奋不顾身爱过的那个人。

  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回望来时的路,无人知晓,我们究竟是如何一步步走到了此时。

  世间有千万条路,她偏偏选了最孤独的这一条;世间有那么多人,她偏偏爱上了不能爱的那一个。

  4

  赵清彤的葬礼结束后,赵一玫第一时间离开了,并切断了与所有人的联系。

  这片土地对她来说,无论是情还是物,都让她心碎。

  她几经波折,再次抵达位于南美洲的乌斯怀亚。一个人独自看了七次日落和七次黄昏以后,她因为厌食和心情郁积,终于病倒在客栈里,被救护车送往医院。

  她便是在这里遇见了做志愿者的许安安,被她所救。许安安知道赵一玫身负许多往事,却从来不开口询问。渐渐地,两个人熟络以后,许安安会主动将自己的过去讲给赵一玫听。

  也是因为许安安,赵一玫开始对志愿者组织有所了解,她试着学习一些基本的救援课程。许安安一开始鼓励她:“你要不要加入红十字会?难过的时候,不要一个人待着,让自己忙碌起来,随便做点什么都好。”

  “你呢?”赵一玫问,“你会一直在这里吗?这是否也是一种逃避呢?”

  “故乡嘛,”许安安坐在月光下,淡淡地笑着说,“回不回得去,都在那里。”

  不知道是被她的笑容还是话语所触动,第二天,赵一玫终于鼓起勇气打开手机,给姜河打了一通电话。

  听到她的声音,姜河在电话那头放声大哭:“你知不知道我们有多担心你?”

  “抱歉。”赵一玫说。

  “你在哪里?”

  “乌斯怀亚。”

  姜河愣怔地问:“你为什么要去那里?”

  赵一玫站起身,伸出手去感受南美湿润的热风,没有回答。

  “一玫,”姜河在电话里哀求她,“你回来好不好?”

  赵一玫沉默了一会儿,才轻轻开口:“对不起,姜河,我大概不会回来了。”

  “我母亲给我留了很大一笔钱,够我衣食无忧一辈子了,她不想让我再跟沈家有任何联系。至于我,我很好,休学的事情我其实已经考虑很久了,我可能没办法一个人再在美国待下去,学术论文、文学翻译、PHD学位,那些都是我不想要的,它们让我很不快乐。你问我为什么来乌斯怀亚,那是因为这里跟我生长的国度晨昏颠倒,几乎是另外一个世界。”

  “这样我会觉得没那么难过,这会让我感觉现在跟前几年没有什么区别。我在国外,我妈妈还在国内,我们总是聚少离多。”

  “那你要到什么时候才肯回来?”

  赵一玫有片刻的沉默。

  然后她轻声开口,像是说给自己听似的喃喃低语:“直到我不再爱他的那一日。”

  许多年前,他救她一命,她在心中天真地暗自许诺,她要还他一生。

  却不曾想过,会是这样的还法。

  挂断电话,赵一玫又跟自己的导师联系,告诉他家中发生了变故,她已经无法再继续学业。然后她又托何惜惜帮忙退掉她在美国租的房子。

  “你说得倒容易,你屋子里有那么多东西,都不要了?”

  “我不要了。”

  何惜惜差点被她弄到崩溃,所有东西都打包捐赠了出去,到最后只剩下衣橱顶端那双镶满钻石的高跟鞋,她一次也没有穿过。

  姜河在电话里对赵一玫说:“它依然美丽,胜过水晶鞋。”

  赵一玫轻轻一笑:“可我已不再是公主了。”

  后来她向红十字会提交了志愿者申请,许安安问她:“你都想好了?”

  “我从来都没有想过好不好,”赵一玫说,“但我就是想要这样做。”

  她精通六国语言,在面试的时候,红十字会的人问她:“为什么想要成为一名志愿者?”

  赵一玫想了想,回答说:“我的母亲曾经做错过一件事,无论是有心还是无意,她都毁了另一个女人的全部,让她的余生都只能被关在医院里度过。我对此无能为力,也不再奢求能得到对方的原谅。如今我的父母都离我而去了,我一生的所求和所愿皆不可得,所以想要用仅剩的生命做一点什么。不管什么都好,只要能让我继续走下去。”

  “不管发生了什么,我始终记得,我的父母为我取名一玫,是希望我能像一朵玫瑰一样美丽地活着。所以,我还是想要好好活下去。”

  “如果能为别人的生命带去些许慰籍,大概我也会过得容易一些。”

  她说得颠三倒四,说不出更多煽情的、大无畏的话语。她甚至觉得自己是自私的,她最初想要进入志愿者组织的目的也不过是为了让自己的人生看起来更加高尚且有意义,好让她得以度过生命中的漫漫寒冬。

  她要去帮助那些生活在地狱的人们,然后从他们身上获得些许柴火,支撑着自己活下去。

  好在申请一切都顺利,斯坦福外语系的毕业证书无论到哪里都是闪闪发光的敲门砖。

  5

  而赵一玫所不知道的,是在她离开以后,姜河曾接到过一通来自沈放的电话。

  第一次是在她下落不明的时候,沈钊几乎掘地三尺,一夜之间愁白了头。沈放打去越洋电话,问她是否知道赵一玫的去向。

  姜河这才在电话里得知了赵一玫失踪的消息。她气得理智全无,冲着沈放大叫:“不见了?什么叫不见了!这么大一个人,说不见就不见了吗!”

  电话那头的沈放却并未如赵一玫向姜河形容的那样冷酷,他静静地承接下姜河全部的怒火,礼貌地说:“抱歉,请问她上一次联系你是多久以前?”

  “一周前,她母亲去世那天,她给我发了一封邮件。”

  “她在邮件里说了什么?”

  “她告诉我她的母亲去世了,然后……”姜河欲言又止。

  “可以请你告诉我吗?我和父亲都很担心她。”

  “她母亲让她答应自己,不要再爱你。”

  电话那头是长久的安静,姜河心中不明所以,试探着问:“你……”

  沈放再次轻声开口:“还有呢?”

  “没有了。”

  “你们曾经有没有过约定,要一起去什么地方?又或者是,有过回忆的地方?”姜河问。

  “没有,”他静静地回答,“我和她之间,什么都没有。”

  第二次是在接到赵一玫的电话以后,姜河给沈放打了电话。虽然她没有告诉他赵一玫现在身在何处,但告诉了他赵一玫暂时平安无事。

  姜河搬出赵一玫的说辞:“她已经回了美国,只是心情不佳。既然她的母亲已经辞世了,那么她跟你和你的父亲也就不再有什么法律上的关系,谢谢你们的关心,望珍重。”

  沈放平静地听完,沉默地点头,这才想起是在接电话,姜河在电话那头看不到自己的回应,只好艰难地开口:“哦,好的。”

  要挂电话的时候,姜河问他:“你还恨她和伯母吗?”

  沈放没有回答。

  他在她的枕头下发现了一封信,一本他购于十五岁时的《夜航西飞》,还有一条系着坠子的红绳。

  那是许多年前,他母亲专门去寺庙里为他求来的平安符。后来他进入军校,那里管理严格,禁止佩戴任何饰品,于是他一直将它锁在房间里,不知何时被她偷偷拿走了。

  他将信轻轻展开来,是她的字迹,眉飞色舞。这些年来,他见过写字最肆意潇洒的女孩就是她了。

  致:

  也不知道这封信会被谁看到,算了,就这样吧。

  我叫赵一玫,当初我爸给我取这个名字,大概是希望我拥有玫瑰一样的人生。可现在看来,我大概让他失望了。

  十八岁那年,我曾在一个人的书架上看到一本书,《夜航西飞》。

  “如果你必须离开你曾经住过、爱过、深埋着所有过往的地方,无论以何种方式,都不要慢慢离开,而要决绝地离开,永不回头。不要相信过去的时光才更好,它们已经消亡了。过去的岁月看来安全无害,被轻易跨越,而未来藏在迷雾中,叫人看来胆怯。但当你踏足其中,就会云开雾散。”

  我偷走了那本书,还偷走了他一条项链。如今算起来,这两件东西就是我的全部遗产了。

  我在那年离开了北京。

  教练问我为什么要学开飞机,我说是因为想要战胜自己的懦弱。其实到头来我什么也没有赢过。我这一生做过最勇敢的事情,就是爱了一个不爱我的人。

  如果有一天我因此而丧命,也算是如愿以偿了。

  第一次独自驾驶飞机,在大气层受到气流的干扰,我害怕得尖叫,然后撞上了飞鸟。那时真的以为自己会死掉,一个人在天上大哭大叫,把天地神明都求了一遍。

  所以我现在在写的,应该就是遗书了。我一生都活得很自私任性,看起来肆无忌惮,可是到头来,却发现我所爱的,皆弃我而去。

  可是回头想想,一辈子做不到循规蹈矩,也学不会安分守己,如果人生可以重新来过,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还是要这样过。

  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吃,想爱,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忽明忽暗的云。

  赵一玫

  PS:沈放,我已经用我的方式向你告别过了。

  落款时间是在三年前。

  男人站在布置得像是城堡的粉红色房间里,暗处的光落在他的身上,而他的小公主,早已长大成人,离开童话,离开城堡,离开家乡。

  他手里握着她曾经写过的遗书,想他们曾经有多少次九死一生,多少次在鬼门关前徘徊,多少次差一点点就再也见不到彼此,心痛得快要停止呼吸。

  外面纷纷扬扬地下着大雪,好似要将这一生的冷都在此时此刻用尽。

  他想起她的十八岁,在最最亲密的时候,他问她:“赵一玫,为什么是你?”

  她凝视他的眼睛,回答说:“沈放,一直都是我。”

  他想起她的二十岁,他冒着泥石流的危险在大雨中狂奔,一声声地喊道:“赵一玫,我不准你死。”

  他想起她的二十二岁,她大学毕业,他为了去美国见她,主动请缨前往执行任务。

  她口口声声问他,自己也是他的妹妹,却为何得不到他的毕业礼物。

  她不知道的是,那一次的任务极其危险,他隐藏在暗处,却被对方的杀手锁定。作为一名狙击手,位置被暴露无疑等同于在万丈高空走钢丝,生存概率小得近乎为零。

  他和敌人近身搏斗,千钧一发之际,他捡起地上的枪。开枪的一刹那,脑海中一闪而过的是她的脸,她回过头叫他的名字“沈放”。

  任务结束以后,他请假一天去见她。他在深夜的路边等她,远远地听到她的声音,碎碎的,听不清楚她到底说了些什么。

  可就在她出现在转角的那一刻,他竟然心跳如擂,紧张得不知所措。沈放在心中嘲讽自己,竟然像个情窦初开的十七八岁少年,纯情得一无是处。

  他拿出准备了许久的水晶鞋送给她,骗她说是他的父亲托他顺便带来的毕业礼物。

  她死死地抱住他不肯放手,哭得不能自已。沈放的双手悬在半空中,想要拥抱眼前的女孩,却又无奈地垂下。

  这是他们相识的第十一年。他对她做了许多过分的事,就好像从来没有对她好过。唯一的一份礼物,甚至还不敢告诉她真相。

  他的假期十分有限,第二天一大早就要回国,虽然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下一次见面会是在何时何地,又是何种情形。

  可等他清晨准备离开酒店,来到大厅的时候,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赵一玫坐在大厅的沙发上,抱着抱枕,靠着沙发背睡了过去。她还穿着昨天脚上那双十厘米的细高跟鞋,她当宝贝一样细心打理的头发已经凌乱地散开来。

  她一直在等着他。

  可他甚至都不知道她等了多久,又还要等多久。

  他嫉妒她的爱,强烈而直接,气势如虹。

  所有人都知道她爱她,可是没人知道他有多害怕,害怕有一天,她不再爱他。

  她永远是他心头的一根刺,长在他心底最柔软的地方,每一次都扎得他快要窒息。

  可他却舍不得拔掉它,非但舍不得,还要用心呵护,任由它把自己刺得痛不欲生。

  他叫来酒店的服务员,续下自己昨晚的房间,让他们在自己离开后叫醒她,将她送上楼去。

  她总说他冷血无情,对她百分之百残忍,沈放想,如果真的是这样就好了。

  旧金山阳光灿烂,天空蔚蓝,他走出酒店,站在门口的时候,顿了顿,却还是没回头地走了。他和赵一玫,好像从来都没有认真地说过再见,因为每一次的再见,都是对彼此的伤害。

  就像她不会知道,那双高跟鞋其实是由他自己设计再亲手做出来的,上面的每一颗钻石,代表的是他每一次对她的思念。

  或许吧,或许有那么一天。

  有那么一天,他最最心爱的女孩能够穿上全世界最美的水晶鞋,带着他最爱的笑容,毫不犹豫地说出“我愿意”,得到应该属于她的幸福。

  即使那幸福,再也不会与他有关。

  6

  半年后,许安安离开了乌斯怀亚,去往非洲。赵一玫与她同行一段路程,抵达了玻利维亚。阴差阳错下,她遇到一个叫姚小同的女孩,无意中救了她一命。那时的赵一玫还不知道,她就是宋祁临的妻子。

  或许赵一玫最初只是抱着好奇的心态,加上心底一些未泯的善良而加入了红十字组织。可当她真正见到所谓的贫民窟,目睹的疾病和死亡越多,就越是觉得生于世上,人人都有自己所必须承受的苦难。

  她答应过赵清彤,此生不再爱他,可如果真的那么容易忘记,赵清彤又如何会以死相逼,她当年又如何说得出“爱是为之生,或者死”这样的话来。

  那就这样吧,赵一玫想,我把自己的心锁上铁链,像孤魂野鬼一般行走于人间。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不再见他,便假装彼此不曾存在于这个世界。

  再过半年后,居无定所的赵一玫收到了许安安的邮件,告诉她自己不幸感染了HIV,时日无多,希望她能够前往非洲接替自己的工作。

  明知那里是地狱,赵一玫却还是毫不犹豫地收拾好行李,订了机票,飞往世界的另一端。

  而在抵达苏丹的当天,她就遇上了帮派斗殴,在车祸中被中国驻军救回,与沈放擦肩而过。

  人生不过就是与对的人以及错的人相逢。

  别轻易责怪命运,它总是把最好的留到最后。

  当我们真正学会爱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