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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看见了,又似乎什么都没看见


  王芳芳提着外卖箱从厨房里出来的时候,方慕正跷着二郎腿坐在收银台后面嗑瓜子。

  “表姐,不是我这个做表妹的说闲话,你来我家这么久了,就算养条狗也会摇下尾巴叫两声吧,您老人家不仅天天什么都不做,还工资照拿,凭什么啊!”

  方慕笑道:“那我叫一个给您听听?”

  王芳芳气得不行:“起来,起来,跟着我出去送外卖!”

  见店里也不忙,方慕将手中的瓜子往桌上一放,跟着她出去了。

  王芳芳将铝制的外卖箱递给她,掏出车钥匙发动电瓶车:“上车。”

  正值盛夏,又是中午,太阳毒辣辣的,连空气中的水分都蒸发出阵阵热浪,方慕站在饭馆门口半天没动。

  “哎哟,怎么?表姐,出来挣钱还怕晒?”

  方慕知道她不喜欢自己,也不争辩,迈着细腿坐上去,尚未坐好,王芳芳便发动电瓶车往前冲了一下,手里的箱子一晃,传来瓷碗碰到箱壁的声音。

  王芳芳得逞似的一笑:“表姐,这家可是老主顾了,洒了可不好交代。”

  她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

  电瓶车再次发动,王芳芳看着前方明晃晃的柏油马路继续说道:“表姐,你也别怨妹妹,这盒子太重,我一个人实在分身乏术。”

  方慕听她说话文绉绉的,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心想王芳芳是不是刚看了《甄嬛传》出门。“你说是吧,表姐?”见方慕没搭理自己,她又出声问了一遍。

  方慕这才又应了一声。

  见她敷衍自己,王芳芳冷哼一声,对这个来路不明的表姐越发讨厌起来,明明听父亲说,她是从乡下出来的,可是那皮肤白白嫩嫩的,跟新生的莲藕似的,一双眼睛,又黑又亮,来了她家大半年就算算账、收收钱,而自己这个小东家还日晒雨淋,风里来雨里去的。

  想到这里,她又补了一句:“表姐,等会儿你就在门口等我,我收了钱就出来。”

  “嗯。”方慕并没有追问原因。

  电瓶车在大马路和小巷里来回穿梭,十分钟左右进了一条颇有民国风味的平房街道,街不宽,行人寥寥,十分清静,但两边的商店都开着门,仔细一瞧,发现这是一条古玩街,大大小小的古董店占了整条街道的百分之八十。

  王芳芳经常来这里送饭,大家都挺熟的,看着坐在后面的生面孔,不少人打趣道:“芳芳,这是你家新招的小妹呢?挺漂亮的。”

  王芳芳冷哼一声,她就知道带上这个狐狸精没好事,更加坚定了不能让古董店的两个大帅哥看见她的决心。

  电瓶车在一片招呼声中驾驶而过,在街尾的一家没有招牌的店铺前停下,王芳芳从她手中抢过送饭铝盒嘱咐道:“你就在门口等我,知道吗?”

  王芳芳见她点了头,这才往铺子里走去。方慕原地站着环视四周,街道上人不多,除了建筑风格仿古之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

  等了好一会儿,始终不见王芳芳出来,便向店铺房檐走去,走近才发现这原来是一家古董店,古色古香,木制的壁柜上面放着不少瓷器,看模样像是明朝的。

  店铺很深,中间隔着一道墙,墙的左边有扇门,用佛珠穿成的珠帘一分为二,一副别有乾坤的模样,但她并没有进去,而是气定神闲地看起了柜台里的古物。

  她的身子微微前倾,细碎的头发从耳后垂落至眼前,打量着一块淡黄色玉佩,似乎很入迷。

  不知过了多久,直至店里传来王芳芳的声音,才蓦然回神,抬起头,却发现玻璃柜后不知何时坐了一个男人。

  她直起身,神色有些尴尬,但很快恢复如常,微微一笑道:“玉很漂亮。”

  男人抖了抖手里的报纸,眸光若有似无地从她胸前扫过,唇角微扬:“的确漂亮。”

  方慕瞳孔微怔,这才想起自己穿的是一件宽松的T恤,领口有些大,刚刚那一弯腰,怕是一览无遗。

  男人见她神情有异,唇角的笑意更深,从圈椅上站起身,将报纸叠好,规规矩矩地放在了玻璃柜侧面的梨木镂空书桌上,起身往店内走去。

  王芳芳恰好从店里出来,和男人打了一个照面,顿时脸红得不行:“白,白,白老板。”

  白漾神色淡然地点了点头,随即抬脚往内堂走去。顾言正在盛饭,见他进来便顺手将碗递给他:“今天有什么大事发生吗?”

  “不知道。”他在一旁的矮凳上坐下。

  “你看了那么久的报纸,什么都没看见?”顾言质疑道。

  他想起那倾身站在柜前的人,唇角若有似无地扬起,似乎看了不少……从那双漂亮的锁骨到……

  王芳芳从古董店走出来,黑着脸质问道:“你进来干什么?不是叫你在外面等吗?”

  “太阳太大。”方慕低头看着自己的领口道,心里盘算着那男人究竟看到了多少。

  “表姐,你们乡下这个时候肯定还在每天晒谷子吧?按照您的生长环境,不像这么吃不得苦的人啊。”

  “表妹的体形也不像这么尖酸刻薄的人。”

  迟钝的王芳芳也听出她在变相骂自己心宽体胖,气得一天没理她,在店里逮人就发脾气,指桑骂槐,变着法子骂方慕。

  后者充耳不闻。

  下午四点的时候,太阳毒辣如初,王芳芳在厨房里指着方慕的舅舅也就是自个儿的亲爹发脾气:“爸,我是你和哪个小女人生的吗?为什么送饭收碗的事情全是我做,方慕却整天在店里吹空调嗑瓜子啊!我不干!”

  王建也不知道她这是发哪门子疯:“你不是最喜欢往那家古董店跑吗?怎么今天不乐意了?”

  古董店的顾帅哥中午就告诉她,他们下午休业半天,叫她明天中午送饭的时候再去收碗,谁现在去谁就是傻子!

  “我不管,你让方慕去!”

  父女俩在厨房里闹得不可开交,连大堂里都听见了。店里两个端盘子的大妈和两个当学徒的墩子齐刷刷地看着方慕,似乎再不进去劝架,他们就要抬她进去了。

  方慕拿起丢在收银台上的电瓶车钥匙,冲着厨房喊道:“舅舅,我去吧,你让芳芳休息一下吧。”

  王建瞪着自家女儿,无奈地叹了口气。

  古玩街上,门庭冷清如晨,炎炎烈日下透着一股慵懒,方慕将车停到中午停放的地方,径直走进店内。

  店内很凉快,中央空调在屋顶呼呼吹着,方慕向里面喊了一声,便站在门边等。

  阳光投射在地板上,印下一片斑驳,白漾从内堂出来的时候,看见的正是方慕侧对着阳光的剪影,身姿高挑纤细,细腰长腿,乌黑的头发扎成马尾,露出白皙尖削的小脸。

  这时,她听见珠帘响动的声音,回过头,只见白漾斜倚着门框,唇角荡起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

  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长了一张很好看的脸,深灰色棉麻衬衣和黑色的九分裤,随意中透出几分慵懒,黑色的头发微微卷曲,身姿清瘦却不显单薄,气质悠然。

  “我来收碗。”她的声音平静谦和。

  “在里面。”他回道。

  她迈步往内堂走去,两人擦肩而过时,他抓住了她的手腕。

  方慕抬起头,向他望去。

  此刻,光线昏暗,门框狭窄,两个人单手相扣,靠得极近。

  方慕斜睨着他,并不说话,白漾也不开口,氛围意味不明。

  方慕一时之间猜不清他的意图,从他手中抽回手,大步往屋里走去。

  她弓着身子,只想收拾餐盘赶紧离开,殊不知,白漾正斜眼看着她微微弯曲的双腿和翘起的臀部,直至她收拾好餐盘准备离开的时候,才再一次将目光落在她的脸上。

  出去时,他的手背若有似无地从她白嫩的大腿擦过。

  方慕微愣,却并没有多做追究,提着外卖箱往外走去。

  看着她的背影,他的眸光越发深邃。

  ……

  几日过后,一个女生走进了古董店。店里只有顾言一个人,他将手中的报纸往下移十公分,打量着面前穿着蓝白相间校服的女生。

  黑色短发,带着一个大框的复古眼镜,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细白的双手死死扯着校服的一角,看着坐在圈椅里打量自己的顾言,怯生生地叫了一声“哥哥”。

  顾言连忙坐起身:“同学,你有什么事?”

  女生的眼眶一红,“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巴掌大的小脸涨得通红,顾言递纸给她:“小妹妹,你别哭,怎么了?”

  良久,她才止住哭声,哽咽道:“我妈妈生病了,需要钱……哥哥,你看看这个镯子……能卖钱吗?”

  她从校服兜里掏出一块手帕,手帕摊开,里面是一个夹杂着红色血丝的黄色带橙的玉镯,在日光下,如血一般艳丽。

  “血玉?”顾言皱起了眉头。

  传说这是一种透了血进去的玉石,在古玩行和玉器行都不多见,而且市场上这种手镯假货很多。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这是爷爷留给我做嫁妆的……说这个玉很值钱,是真的吗?”

  顾言不语,示意女生到内堂去。这每行每业都有自己的规矩,这东西不能手过手,不能出桌,不能举起来,便是古玩行的规矩。

  他撩起用佛珠穿成的珠帘,打开角落的一盏台灯,细细端详起来。

  血玉的形成,和尸体有关。当人落葬的时候,作为衔玉的玉器,被强行塞入人口,若人刚死,玉被塞入,一口气咽下,便会随气落入咽喉,进入血管密布的喉道之中,久置千年,死血透渍,血丝直达玉心,便会形成华丽的血玉。这种东西往往落在骷髅的咽下,是所有尸体玉塞中最宝贵的一种。

  按品质定价,少则几千,多则达到百万。

  顾言对血玉的研究并不多,但能看出这的确是一块血丝直达玉心的名贵黄玉,他一时拿不定主意,皱着眉头没有说话。

  “哥哥……”小女生站在桌前怯生生地喊道。

  “你可以稍微等一下吗?我让我朋友回来看看。”他开口道。

  “要等多久?”她的眼泪又落了下来,“我妈妈现在等着钱做手术呢,她不让我卖,是我偷着拿出来的,说是爷爷几经生死才得来的……”

  “那恕我冒昧问一句,你爷爷是从哪里得到这块玉的?”

  她摇摇头:“我不知道。”

  “那你爷爷是做什么的?”

  “算命的。”

  顾言微微沉吟,这种玉大多在墓里,这小姑娘的爷爷八成是个倒斗的,随口又问了一句:“那你能说说你爷爷长什么样吗?”

  女生抿着唇,仿佛在回忆,少顷,开口道:“爷爷很黑很瘦,个子不是很高,眼睛很亮,手指很长。”

  顾言思索着,蓦然抬起头:“你爷爷姓什么?”

  “杨。”

  继而,她补充道:“杨建生。”

  顾言的心猛地跳动起来,“鬼王”杨建生,搬山门的泰斗,一双机关手盗过大墓无数。这世间见过他的人寥寥无几,顾言曾有幸与他有过一面之缘,而这个小姑娘连他的眼睛都能形容出来,想来怕是不假。

  他压住心中的激动:“你想卖多少?”

  “十……十万。”她小心翼翼地看着顾言的脸色,见他没有说话,以为自己要高了,连忙解释,“哥哥,我妈妈治病就要十万块……我……”

  “好了,好了。”他转过身,走到一间小屋,不一会儿,十摞红色的现钞放在了桌上,“我就当做好事,拿去吧。”

  这种玉镯,他转手就能卖百万,这区区十万算什么?

  女生激动地又要哭了,连连道谢,粗略地将钱检查一遍,便塞进书包里,生怕他后悔似的,跑了出去。

  顾言无奈地笑着摇了摇头:“现在的小姑娘啊……”

  女生一口气跑了近千米,跳上公交车,坐了几站之后下车,确定无人跟着自己,才将脸上的眼镜和头上的假发扯下丢进垃圾桶里,清丽的脸上带着一抹冷笑。

  你方慕奶奶也是随便能摸的?这十万算便宜你了!王八蛋!

  这个女学生正是方慕假扮的!

  与此同时,刚刚走出朝霞机场的白漾打了一个喷嚏,打开手机,顾言的电话便打了进来:“老六,老子收了一个好货,鬼王的血玉啊!鬼王杨建生的血玉啊!”

  白漾眉头微皱,问了几句后,挂断电话,往店里赶去。

  回到店里,已近黄昏,顾言沾沾自喜,哼着小曲儿,美得不行。

  “老六,你自己看。”顾言将玉递给他,无比得意地说起了下午的事情。

  只听白漾一声冷哼。

  顾言微愣,见他盯着玉并无欣喜之色,不由紧张道:“怎么?这玉有问题?”

  “你觉得鬼王需要自己的孙女出面倒腾鬼货?”

  顾言瞳孔一怔,脸色有些泛白:“如果这个玉是假玉,包浆难免有些松散,可是这块玉石浑然天成。”

  “那说明这个人经常和古玉打交道。”白漾面无表情地开口道,“而且从你的描述来看,这小姑娘是一个懂规矩的,你觉得是第一次倒卖鬼货的新手,能明白?”

  顾言认识白漾时间长,但接触古玩的时间却很短,店上大部分的买卖也是白漾在谈,他极少插手,今日难得想表现一次,竟在这阴沟里翻了船。

  顾言骂了一声。

  白漾没有再做解释,起身往内堂后面的院落走去。

  市面上,能将血玉做得如此以假乱真的,不过十人,其中最厉害的要数鬼王杨建生,而他手中这块玉石,做工到入血都是巧夺天工。然而,真正的血玉多少都有土腥味,这块玉虽然极力掩去了刺鼻的化学药水味,但骗他这样的行家还是差了些。

  古色古香的院落,青石板铺路,四周种着不知名的花草,一侧是一栋小楼,旧时的民国风格,推开门,踩着红木铺成的楼梯径直走上二楼,进入房间,来不及开灯,便走到电脑前调出监控。

  一个面容俏丽的女学生,举手投足都透着从容不迫的淡然。

  原来是她,那顾言被骗倒也不足为奇。

  他的唇角荡起一抹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