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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上集:贰(2)


  他便也时常晃过去,探头探脑的。

  为了不表现得太像个怪人,他省吃俭用去买了个不好不坏的拍子,偶尔下场乱打一气。

  等他的存在变得不那么突兀了,任宁远他们也发现有一个根本谈不上球技的小胖子会来打球,拿来当笑话看还是不错的。

  再过个几天,他就可以凑过去,殷勤地为任宁远捡球了。

  当了一段时间的模范球童,曲同秋又省下早饭钱,自己去买了一袋网球,每次都拎过去,让任宁远他们玩,结束了他再收拾,带回去。

  这种殷勤,他们自然是不客气地笑纳。

  曲同秋边为自己能名正言顺和他们一同“玩球”而高兴,一边更加受到嘲笑和讥讽。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回事,被楚漠取笑多了也会尴尬和难受,但就是鬼迷心窍了一般,想接近任宁远。

  幸好任宁远态度客气,举止比楚漠绅士得多。任何人,只要没激怒他,他都是报以斯文温和的好人面孔,还会对曲同秋说“谢谢”。

  有一天,曲同秋发现前来打球的,除了任宁远和楚漠之外,还有庄维。

  庄维明明一开始是被强烈排挤的对象,什么时候开始居然和他们走得那么近了。看楚漠还相当明显地在讨好庄维,和最初的肆意欺凌比起来简直判若两人。

  曲同秋很是惊奇。

  但结合常理一想也醒悟了。

  他这种曲意逢迎、专门和稀泥的类型,是很难有出头之日的,反而是铁骨铮铮的那些人,尽管一开始容易吃苦头,但时日久了,连对手都会钦佩,乃至于赏识,与之主动交好。何况庄维的样貌风骨,确有梅竹之姿。

  曲同秋虽然心生羡慕,但要他现在开始修炼那种傲霜斗雪的品质,又如天方夜谭。一样米养百样人,强求不来的。

  于是,曲同秋在球场伺候的对象又多了个庄维。

  庄维发现他的存在,以及功用之后,更是勃然大怒,当场摔了拍子,扭头就要走。

  “你这是在侮辱我吗?!”

  楚漠竟然是有些慌乱的姿态,连说:“当然不是!”

  “你这不就是杀鸡给我看吗?”庄维气得手抖地指着那边狗腿不已的曲同秋,“想让我跟他一样?做那种事讨好你们?你做梦去吧!”

  “你怎么会跟他一样!”楚漠又是劝又是哄,“你是谁,他又是谁?看他什么德性!如果你跟他一样,我也不会这么努力要跟你做朋友了。”

  曲同秋置若罔闻,挥汗如雨地继续在场边观看,然后跑动。

  反正他左耳进,右耳出,不管楚漠和庄维在那边怎么彼此别扭吵闹,他只继续专心去当任宁远的小跟班,乐颠颠的。

  幸而任宁远不是轻易会露出厌烦表情的人,一直都神情温和,对卖力跑来跑去捡球的他微笑,说:“辛苦了。”

  只要这样他就觉得很幸福。

  连月来曲同秋运动量大增,吃得又俭省,原本嗜好的零食都戒了,能保证三餐就好。肚子饿的时候忍一忍,也就能挨过去。至于钱,几乎全用在争取接近任宁远的努力上了。

  曲同秋在洗澡的时候留意到,自己似乎瘦了些,原本低头就能看到的肚腩,尺寸缩小了很多。穿那些衣服感觉变得没那么紧,也有长高的预感。

  不过少掉几公斤肉,多了几公分个子,宽大痴肥的衣服穿起来还是差不多。

  但他对形象早已经懒得去管了,有洗干净就可以,再怎么收拾打扮,石头上也不会开出花来啊。

  何况他除了给任宁远当球童之外,又多了一个自找的差事——替任宁远买早点。

  事情起缘于一次早起在学院外边的草地上晨读的时候,他在边掰干面包边背单词,抬头却看到任宁远远远地迎面走来。

  他还在紧张口吃,不知该不该贸然打招呼,任宁远已经先点点头,微笑道:“早。”

  曲同秋一下子高兴起来:“你也来晨读啊?”

  “没有,随便走走,这个时间空气好。”

  “吃过饭了吗?”

  “没,”任宁远笑道,“实在太挤了,我不喜欢。”

  早餐的供应时间不够长,大家都在那个时间段蜂拥而去,若不想留下来吃最不受欢迎的那几样糕点,就得抢破头。

  不过以任宁远的人气,替他跑腿顺手带个三餐的小弟也不至于没有。

  “哦,他们买的我不喜欢。那个蒸出来的鸡蛋糕还不错,但每次一眨眼就没了,除非起得最早,不然也买不到。”

  曲同秋惊讶于他肯和自己说这么多话,还会把喜欢吃什么说给他听,顿时受宠若惊。

  曲同秋本来也怕挤,而且懒惰,所以常备耐储存的干面包和饼干,或者干脆就睡得晚点去,买点剩下的馒头吃。

  自从那天之后,他就比以往起得更早,打破头也要硬抢到那种鸡蛋糕,再抢同样热销的花生煮牛奶,热腾腾地捧着去找任宁远。

  收到一个男生送来的早点,任宁远平静的脸上也多出一丝惊愕,但很快平复下来,说:“谢谢。”

  而后真的开始吃。

  那场景是十分可笑的,一个愣头愣脑的小胖子,端正坐着热切地看一个英俊男生吃早点,即使隔了镜片也能感受到那发射出来的炽热殷切的光芒。

  如果把任宁远换成个美少女,那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追求场面了。既然任宁远是个男人,还是相当有男人味让人不敢觊觎的类型,那这就是赤裸裸的拍马屁场面。

  曲同秋没想那么多,别人的说法他也不介意。虽然意识到竟会忘了给自己买一份,也会觉得有点蠢。

  但起码看着任宁远吃的那一刻,他是幸福的。

  做这些,他完全是本能行事。谁不想对自己仰慕的人好呢?粉丝还不是狂热到一天到晚送礼物给偶像,一点回报都没有,还能十年如一日地坚持。

  任宁远好歹会温和地朝他笑呢。

  若是任宁远不想吃,露出不想接受的意思,他也就会不敢再买。但任宁远从未拒绝,不论吃的是什么都会道谢并夸奖味道,他便高高兴兴每日一趟地送下去。

  只是可怜他自己更要节衣缩食,每日早起。除了钱包,小肚腩也一点点瘪下去了。

  天气渐渐凉了下来,曲同秋比往年任何一次都更早地意识到凉意,身上的脂肪厚度不再足以抵御寒冷似的。

  睡在上铺的吕阳从门外进来的时候,曲同秋正踩着双层床的中间踏脚,试图爬到他床上。

  “你干什么!”吕阳一步上前,一把将他扯了下来,“靠,搞什么啊,弄得我一床都是灰!”

  曲同秋知道他爱干净,有洁癖,忙解释道:“天冷了,我要上去拿棉被。我洗了澡了,还穿了干净袜子,不会弄脏你的床的。”

  宿舍里供大家存放棉被之类物品的储物柜设在上方,横向,比双层床略高些,无梯子可用,踩桌子也够不着,唯有睡在上铺的人开启收拾会很方便。

  “你拖被子出来的时候怎么可能没灰!”

  “还好吧,锁在里面不会有脏东西啊。”

  “你敢保证一点灰也没有?”

  曲同秋想了想:“他们之前拿出来的时候,都很干净的,我也会小心……”

  “那是你肉眼看不见而已!”

  曲同秋嗫嚅了一会儿:“可晚上降温了,我要盖被子。”

  “那我刚洗过床单啊!你这么爬上去一踩,我晚上要怎么睡得着?”

  “我脚是干净的……”

  “再干净的脚,也是要踩在我放枕头的那个方位!你受得了吗?有人在你头的周围踩过?”

  曲同秋想说他一点也不介意啊,但吕阳仅仅描绘那虚拟场景就似乎已是满身难受的模样。

  “你、你别激动啊。”

  吕阳声音高八度:“我哪有激动?!”

  曲同秋吓得只得噤声。

  过了有一会儿,吕阳似乎镇定下来,口气宽容,慈眉善目地拍拍他肩膀:“冲你发火不好意思啊。你过两天再拿被子吧,趁我要换新床单的时候。我到时候会提醒你的。放心。”

  被他这么一说,曲同秋觉得他似乎也不是不讲理,还挺有礼貌的。事实上吕阳平时相处都还可以,就是洁癖厉害了点。

  可晚上不盖被子,还是不行,他挨冻怎么睡得着呢?

  曲同秋正在思来想去,忽然听得庄维说:“啊,不好意思吕阳,我踩了你的拖鞋。”

  宿舍面积不大,这种事故常有之,错脚踩到掉地上的枕头都不稀奇,男生个性大大咧咧,不以为意,谁会记得为这种芝麻事道歉,但吕阳的洁癖众所皆知,庄维便又补了一句:“对不起了,我等下拿去冲冲。”

  吕阳一看清那双鞋,就勃然变色:“有没搞错?!这是我上床睡觉之前穿的鞋!”

  “所以说我会刷一遍啊。”

  “刷就有用吗?你的脚底踩过哪里啊?那些看不见的脏东西你以为刷得掉?”

  庄维也失去耐心,冷下脸,笑道:“嗯,我刚从厕所回来。”

  “你用进了厕所的鞋踩我的拖鞋?!”吕阳已经整个儿抓狂了,“这鞋让我怎么穿啊?!”

  庄维冷笑道:“我不仅进了厕所,脚还放进便池里戏水了呢。”

  吕阳快疯了:“啊啊啊,你这个变态,我不会放过你!”

  “那你是要怎样?”

  “你说要怎么样?啊?你踩了我的鞋。用你的脏脚踩了我的鞋!”

  庄维放下手里的东西,镇定道:“你有病就赶快去医院治。在这里撒什么野。想要王子待遇你就别住宿舍,五星级酒店没拦着不让你进啊,你怎么不去?这里何止有上过厕所的脚,还有蟑螂蚊子和老鼠呢,说不定它们都从你床上爬过……什么?你没见过?笑死人了,肉眼哪看得见啊,在你枕头里拉一堆卵你也看不见。”

  吕阳的反应激烈到让曲同秋都不敢去看,一时简直有抱头捂耳朵的冲动,只觉得宿舍里顿时电闪雷鸣风雨交加。

  而庄维不为所动,继续道:

  “你再撒泼,再撒泼就试看看,信不信我现在就穿着鞋去你床上踩。”

  “这样对你?我怎样对你了?踩了你的鞋,你用得着要死要活吗?是个男人就别做女人都不屑干的事啊。集体生活,大家住一起是要互相迁就,不是都得供祖宗一样万事迁就你。”

  “你有洁癖就了不起啊?有洁癖就能撒泼了?有洁癖就能不让人盖被子?我还有神经病呢,神经病杀人不犯法,你要不要试试?”

  ……

  再闹下去这两人就该动手了,曲同秋吓得忙上前拉劝:“别打别打,一个宿舍的,何必呢,都消消火,消消火啊……”

  其他目瞪口呆的观众们也反应过来,纷纷上前劝架。七手八脚之下,总算免了一场恶战。

  庄维“切”了一声走开的时候,又看曲同秋一眼,骂道:“你就孬种到死吧。”

  虽然挨了骂,也觉得被气得两眼血红的吕阳有些可怜和无辜,但曲同秋平生头一次对庄维生出一丝敬佩来。

  这种什么都敢的性格,比起他的什么都不敢,是要勇敢得多。

  而且伶牙俐齿的,一下就能找到反击点。不像他,尽管隐约觉得逻辑不对,却死活也想不出要怎么争辩。

  一对比就高低立见。所以庄维可以不用再去管那拖鞋的鸟事,他却仍然没有被子可盖。

  曲同秋边思索边上了床,卷在被单里入睡。

  夜深露重,渐渐降温了,但他也无法可想,只能哆嗦着熬了一夜。

  第二天被起床铃惊醒,曲同秋就知道自己睡过头了,不要想能替任宁远买到早点了。心下暗叫糟糕,但晕头晕脑的,爬不起来。

  结果那一早上的课都旷掉了,不管其他舍友怎么叫他催他,他都动不了。大家只当他嗜睡,也便各自纷纷出门。

  睡到下午他才觉得状态好了些,慢慢爬起床,昏沉着洗漱,拿水壶装了白开水,带了一些干粮,背好书,打算出去上课。

  下午修的是公共课,整个专业的新生聚在大型教室一同上课。曲同秋晃晃悠悠地进去,教室已经差不多满了,但仍然能一眼就在人群里发现那醒目的三人组。

  庄维旁边紧挨着坐着一脸殷勤的楚漠,楚漠旁边是神情悠然地翻杂志的任宁远,再旁边还有个空位。

  任宁远也看见他,朝他笑了笑。曲同秋不自觉地就像颗被磁铁吸住的图钉一样,一步一挪靠了过去。

  任宁远抬起眼睛,微笑:

  “要坐这里?”

  曲同秋简直受宠若惊,应了一声便赶紧在他身边坐下。

  “早上怎么没看到你?”

  曲同秋愈发受宠若惊,在回答之前便点头哈腰的,半天才恭敬道:“对不起,我睡过头了……”

  任宁远笑了笑:“听说你感冒了?”

  曲同秋一迭声的:“是是是……”

  任宁远被他的紧张模样逗乐了:“你不用怕,我没吃到早点也不会打你的。还有,感冒也不要掉以轻心,这个药给你吃。”

  曲同秋的受宠若惊指数在本日达到最高点,双手接过药,几乎都要哆嗦了。

  这种不胜惶恐的气场太过强大,连庄维都隔着两个男人朝他抛来一个受不了的白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