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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2014后记:漫长的道别(3)


  这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我气得发抖,理智却告诉自己,××没有错。所有倾囊而出的热情与善意,都是我自发自愿的,为何要怪罪别人?

  但我没必要再委屈自己一直配合他的习惯。我直接拨打他的电话,不出所料被他拒接,再打,再次被拒接。两个电话后我没有再联络他。一天后,他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又问起我买火车票的事情,我没有回复。

  夜里,他没头没脑地发来一条短信:“我就是一个可怕又自私的人,现在你知道了吧,离我远一点儿。”

  原来××并不傻。

  没有联络的两个月里,我加入了新社团,学着赶潮流烫头发买衣服,认识了形形色色的新同学。大学生活热闹地展开,渐渐地不再每天都想起××,也终于能够客观冷静地评价他了。

  传闻不虚,他的确情商很低,的确不惹人喜欢。

  那么,我又喜欢他什么?难道是“当初惊艳,完完全全,只为世面见得少”?然而还是会在夜里一条条地翻阅曾经的短信。他每一条没滋没味的回话,包括我深恶痛绝的联排句号,都挤在诺基亚小小的收件箱里,满了也舍不得删。

  临近期末的初冬清晨,我忽然在一条小路的尽头看见他的背影。

  高中时无数个清晨,我算准时间从食堂出来,总能看到他拎着书包往教学楼走的背影。内心有一个更嚣张的自我,好像下一秒就要冲出来,对着前面的男生大喊:“××!你好!认识一下啊!”

  还好,她没冲出来。可惜,她没有冲出来。

  这样回忆着,无意中他的名字已经脱口而出,声音脆亮,轻松得仿佛我们已认识多年,而这只是一个平常的早上,偶遇熟人。

  他转过身来,有点儿羞涩地笑了,说:“我以为你再也不会理我了。”

  我说:“怎么会?”

  曾经的龃龉闭口不提,我们聊各自的期末考试,聊选修课的论文怎么写,聊哪个食堂的煎饼果子好吃……终于不再是我自己一个人滔滔不绝。或许是因为我放下了表现自我、拉近关系的渴求,所以一切就都变得简单了。

  我们一起在图书馆上自习,偶尔我还是会拿自己会做的题故意问他;自习后陪他练习骑自行车,他也试图用后座带我,差点儿没摔死我;跳下车后他说不好意思,我说是我太重了;骑车累了就坐在湖边,月光温柔,我不怀好意地打听高中的事情,一点点地印证传闻的真假,一点点地拼凑当年的他心里的我的模样。

  高一的后桌和他在补课班聊过天,他却早已不记得这个人了。

  原来他从没进过三分球,如果有,恐怕就是我看到的那一次。

  “的确很讨厌语文啊,但你的作文我是看过的,有一次交换评改作文,你的那篇还是我评的呢。”

  我一下子就想起卷面上写了“没看懂”三个大字评语的作文,哭笑不得。

  我终于认识了一个真实的××,不是我心里想象的任何一个样子。他是个普通的男孩,喜欢打球却打得不好;毕业后想要去美国,和所有学理科的男生一样;很依赖妈妈,却又觉得她烦人;性格闷骚,朋友很少,喜欢看动画片,不知道如何与人相处,稍微绕弯子一点儿的话,通通听不懂。

  我也不再抱着手机辗转反侧,斟酌每一条回复;懒得发短信的时候我就会直接打电话,他也终于肯接,虽然仍然有点儿紧张结巴;看到好玩的东西依然会推荐给他,但是他说“看不懂”的时候,我不再惶恐尴尬,笑笑就过去了,有时候还会直接骂他蠢。

  我本不是天生热情的人,但我终于成了他的朋友。

  一个平淡无奇的晚上,下了晚自习后,我们骑车到湖边坐了一会儿。我忽然说:“唱首歌吧。”

  他说:“我从来不唱歌,小学音乐课老师逼我,给我不及格,我也不唱。”

  我说:“好吧。”

  但静默了一会儿,他忽然开口唱了起来。声音清亮,没跑调儿,但也不是多么好听。

  是周杰伦的《七里香》。他牵着我的手唱的。

  我们好像都在等着对方说什么,最后却一起沉默了。

  我记得一年前刚入学的时候,他唯一答应我的事情就是和我一同加入了手语社。我怂恿他的原因是,我听说,第一堂课老师会教大家用手语打“我爱你”。

  两百人的教室挤得水泄不通,他坚持不住,皱皱眉说:“好无聊,我走了。”

  我都来不及阻拦,他也没和我打招呼。他刚消失在门口,站在前面的社长就笑嘻嘻地说:“我知道大家最期待这个,来,我们来学最重要的一句。”

  我爱你。

  后来,他发短信问我:“后来又学什么了,好玩吗,我有没有错过什么内容?”

  我说:“没有。”

  我百分之百的热情一股脑儿地燃烧在了过去,真是悔不当初啊,悔不当初。

  那一瞬间,我终于看懂了自己的心意。我和当初那个在篮球架旁假装散步的高中女生依旧血脉相连,分享着同一片记忆,我也为她的懵懂爱恋而拼命努力过。只可惜,渴望与获得之间有着如此漫长的时间差,它不知不觉地改变了我,我不愿再为她的幻想埋单。

  这也许是她想要的吧,可我没办法穿过似水流年把她带到此刻的月光下,说,一切都给你。

  终究还是晚了一点点,晚到我已经不是她。

  我还是轻轻地抽出了我的手。

  十八九岁的年纪,人生多热闹。我还是轻轻地抽出了手。

  而我们,渐渐地就淡了。

  大三一整年我要出国交流,于是临行前的暑假,他约我出来吃饭,说要为我饯行。

  我的第一反应是他的手机被盗了。开什么玩笑,××怎么会做这么有人情味儿的事情。

  但我依然兴高采烈,依然用心打扮。八月的天气热得吓人,我们去看周杰伦的《大灌篮》,电影开场前半小时一起坐在外面的树荫下闲聊,说他GRE考得不错,说我一人在外要注意安全……我忽然问他:“你记得上次一起看电影吗?”

  我们一起看过三次电影,中间的那一次,也是夏天,是周杰伦《不能说的秘密》。他不知道为什么买了电影票请我看,都没问问我是否有时间。而我,从西藏回程的火车上下来,用了一小时就从北京火车站奔回了海淀剧场电影院,中途还回了一趟学校换衣服。

  ××惊诧:“你来不及,怎么不和我说一声?”

  我笑着说:“谁让我天生热情呢。”

  电影后一起吃了午饭,他自己刷刷刷地点了四百多块钱的菜。我说:“你让我看一眼菜单能死吗?”他才惊觉自己失礼了,尴尬地说:“我和我爸妈过来就吃的这些,我就直接照着那天的菜点了。”

  我心里满是酸涩的温柔。

  饭后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回家,我再次哭笑不得地把他送上了车,看他坐在后排一个劲儿地朝我招手。蓝天白云下,背影汇入车水马龙中,我在原地站了很久,很久。

  这到底是谁给谁饯行啊,我笑着想,眼泪却流了出来。

  “再见了呀。”我心里默默地说。

  这个故事,过程平淡无聊,好歹有一个善良的结尾。

  然而,毫无联系的半年之后,我突然在校内网上收到了他的一封站内信,内容只有短短的一行字:我有女朋友了。

  内心骄傲的那个部分在疯狂吐槽——特意告诉我干吗?难道老娘会很在乎吗?

  但也只是一闪念。这个消息竟然没有让我怅然,一丁点儿都没有。我很快回复他:“恭喜呀,祝你幸福。”

  又过了几分钟,一个陌生的女孩也给我发了一封站内信:“他是我的了,我会替你好好照顾他的,别担心。”

  别扭的恶意扑面而来,我愣住了。

  几乎是同时,××回复了一封信:“刚才说有女朋友那条是她用我的账号发的,她非要这样做,我也拦不住。”

  我呆看着屏幕,内心满是荒诞和怒意。我迅速关掉了页面,端起碗回到饭桌前继续吃东西,夸张地称赞和我同住的美国姑娘Bo土豆炸得好——Bo忽然问:“你哭什么?”

  我哭了吗?

  最好笑的是,我第一次完完整整地和别人讲起与××的故事,居然是用英语讲的。

  我不断地对Bo说:“你一定会误解,但我不是因为他有女朋友了而难过,我不是忌妒,真的不是这个原因。”

  Bo抱着我,温柔地拍着我说:“I know,I know,It shouldn’t be like this。”

  It shouldn’t be like this.

  不该是这样。我曾对他很好,他也曾示我真心。对于这段可以写进“百大失败案例”的暧昧情愫,我们曾经好好地道过别了,再无联络。

  我是那么在乎结局。最终的道别理应从容,不应该是在汗味儿弥漫的火车站门口,“再见”还没说出口就被抡大包的旅客甩得鼻青脸肿,再抬头时,人已不见。

  形式感是如此重要,它让我们在猥琐失落的人生中,努力活出一丝庄重。我需要这点儿庄重感,不是为了××。

  而是为了她。

  为了当年那个把行李包扔在地上,双手张开,像鸟一样从台阶上飞奔而下的女生。

  幸而老天待我不薄,我想要的收尾,终于收获在一年后。

  大四那年冬天,刚面试结束的我穿着好看却不保暖的风衣哆哆嗦嗦地走回学校,站在店门口买了一杯烧仙草,捧在手里取暖。这时,听到自行车倒地的声音,回头就看到了××,和他的女友一起摔到了地上。

  那是个陡坡,自行车上坡起步很难,何况还是大冬天,还带着一个人。

  我想起曾经他也用单车带过我,摔了一跤后,我们彼此客套,就差鞠躬了。

  这时我听见他冲女友吼:“说不让你这时候跳上来,你偏要这样,摔死我了!”

  我不由得联想,如果这样的场景发生在我身上,我会是什么反应?恐怕只是冷着脸,向他道个歉,然后拎起包转身就走吧?——你居然敢冲着我吼?

  然而女友一歪头,笑得很甜地说:“我想让你带我上坡嘛。”

  他依旧没好气儿,却不再坚持,板着脸别扭地说:“哦,上来吧。”

  我在不远处笑出了声,真心实意地觉得一切都很好。

  这才是恋人。不虚伪、不假装,没有无聊的自尊心挡道,一切都是那么自然可爱。

  当年的事也没什么过不去的。他遇到了真正的爱人,想要坦承自己的一切,包括当年莫名其妙暧昧过的阿猫阿狗姓甚名谁,之后又无奈地看着心爱的女孩向这些阿猫阿狗龇牙示威……这是多么正当而甜蜜的一件事。

  故事有一万种讲法。我选择接受他们的那一种作为结局。

  我站在原地,笑出了一整套长镜头。

  这不过是一段狗屁倒灶的暗恋,乏善可陈,我却万分郑重地写下每一个字,想要让它听起来很特别。

  因为我感觉得到,十六岁的自己正坐在桌边,托腮看着新鲜出炉的每一个字,时不时伸出食指戳着屏幕说:这里写得不好,重写;这里你撒谎了,重写;这里……这里就不要写了吧,咱们自己知道就好。

  我试图不去听她的。人很难不给记忆上滤镜,有些事情何必那样真实,搞不好别人还会误认为我至今,仍对××念念不忘,这谁受得了?

  然而十六岁的我说:“你必须要诚实呀。”

  你要对我诚实。

  于是我丢弃了成年人的面具,努力地和自己的虚荣心做斗争,去讲述她的少女心是如何坠毁的故事。

  我听到她说谢谢我。

  谢谢孤军奋战这么多年,终于迎来了一个二十六岁的我。

  一个迟到十年的战友。

  我们牵着手,一起对这场青春期,做最漫长的道别。

  自此以后,好的都留给她,剩下的人生,我已足够成熟去消化。

  八月长安

  201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