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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宫保鸡丁


  周一

  早餐:米粥、萝卜干(亚洲超市的小包装)

  午餐:学校餐厅晚餐:学校餐厅周二

  早餐:清汤鸡蛋面午餐:学校餐厅晚餐:学校餐厅周三

  同上

  周四

  早餐:培根炒面(鸡蛋吃完了)

  午、晚餐同上

  周五

  同上

  夜里,沈何夕梦见自己的胃举着一把刀对自己说:

  “如果你再往我这里塞披萨,我分分钟剖腹自尽!”沈何夕说不清自己是笑醒的还是窘醒的。

  清晨,外面大雾弥漫,不远处的灯光变成了橘色的幽影,潮湿的空气让人觉得身上的每一个关节都在迅速地生锈僵硬,似乎动一下就会咯吱作响。

  沈何夕在健身毯上轻松地劈了个一字马,修长的腿前后摆成一条优美的直线,像是波涛袭来之时,天际间笔直的分界。她一边做着上身伸展动作,一边还在背着教授上节法律基础课的讲义。

  外面天色昏暗,浓重的雾气像是随时能凝结成为固体,像是一整个世界都被隔离在外,只剩下这个灯光明亮的小小房间。寂静、沉默、与世隔绝的环境,似乎特别让人能回想起过往。比如此时的沈何夕。她曾经在一座不仅雾气弥漫而且结构玄幻的城市里待过一段时间。那是她记忆中难得的从身体到心灵都轻松愉悦的时光。

  在华夏大地上,菜系的划分并不仅仅是依靠地域,口味、民族、习俗都可以成为划分的依据。其中最令人觉得味道丰富又记忆深刻的,当属川菜。味多、味广、味厚、味浓是可以用来赞美川菜的变化多端。但是不入其地,谁也料想不到,在那个温暖又潮湿、秀致又爽直的地方,究竟蕴藏着多少令人惊奇的美味。酸甜苦辣咸鲜香,川地人偏偏要在里面生生扎进一个“麻”!此间八味,在这个神奇的土地上衍生出了整整二十多种味型。

  沈何夕是从陕地入的川地,在陕地她先后跟几位大厨学习白案手艺,每天每夜地和面团打交道,从饺子到饼到面条,一入川地,顿觉整个人都被解放了出来。

  川菜内部也自分派系,被当地人分为上河帮、下河帮、小河帮。

  上河帮又称蓉派,那些大厨们恪守规矩,手艺世代相传,要求调味精湛、用料考究、味道传统。在那里,“传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判断美食的标准。很多外来的厨子在那里折戟,因为不够传统,所以不够美味。但是这种对传统的坚守也让一整座城市充满了对食物的尊敬和因此产生的自豪,名门林立,全民爱吃,是无数厨子提高厨艺的天堂。沈抱石联系了一位姓黎的故交好友,用家传的鲍鱼烹饪手艺,交换他教会沈何夕二十道正宗川菜。

  与上河帮相对的是下河帮,一样的味型,一样的食材,因为不一样的气质,演化出了截然相反的另一种美食态度。多变求新的风气让下河帮历年来新菜不断,兼之又能和各大菜系融合借鉴。随着新菜在全国的推广,下河帮成了闻名全国的川菜代表,风头盖过了上河帮。

  对上河帮和下河帮之间的事儿全然不知的沈何夕,先是在下河帮的地界儿里待了三天,三天九顿饭吃了五种完全不一样的回锅肉之后,她对下河帮变化多端、自由发挥的做菜态度大感兴趣。于是,她第一次自己主动出击找了一位苍蝇馆子的老板学厨艺。那个姓黎的大师被她完全抛到了脑后。直到三个月之后,上河帮领军人物黎端清老先生亲自出马,才把她拎到了自己家的厨房里。

  现在想想,白天坐着在楼宇间神出鬼没的公交车去馆子里当小工,晚上在渝地的夜市上卖小吃,一边卖一边吃自己同行的,偶尔入了深夜再去吃一顿麻辣火锅,日子过得粗放又简单,麻麻辣辣、清清爽爽,正如下河帮菜系的别名——江湖。一菜一格,百菜百味。每道菜如每个人一样,都有独立的性格和姿态,就像性格各异的人凑在一起,形成江湖。

  沈何夕突然觉得自己饿了,强烈的饥饿感冲击着她的内心,就算在肠胃里填十万斤披萨也无法完全抵消这种空虚。

  干脆换身衣服,她拎着钱包去了二十四小时超市。

  超市里的东西可选的不多,买了鸡胸肉、黄瓜、豌豆、西红柿,接着又买了一打鸡蛋。新买的保温饭盒这次能派上用场了。

  “上帝啊,不是只有周末才会有这种撒旦的诱惑吗?”迈尔斯顶着一头乱发从床上挣扎着爬起来,随便抓了一件套头衫就跑到了厨房,“我昨天晚上三点才睡觉!

  上帝啊!真香啊!”走到餐桌前面,迈尔斯一脸嫌弃地倒了一杯咖啡喝了下去。

  “我很惊讶你居然知道自己几点回来的!迈尔斯,我警告你,以后我每天都会十二点锁门,而且会带着耳塞睡觉。”

  “哦,哈维,带着耳塞睡觉是老人才干的事儿,虽然你已经过得好像四十岁了,但是——天啊,那个东方女巫在做什么?她是要用气味来召唤那些奇怪的光头神明吗?”迈尔斯咽了一下口水。

  哈维吃了一口从微波炉里拿出来的披萨,正直、严肃的脸上闪过一丝嫌弃。

  “好像有辣味,又不像印度菜,好像还有蔬菜和糖的味道……”迈尔斯相当专业地分析着空气中诱人气味的成分,整个人的上半身都探出了窗子。

  在他身后,哈维站起身,大步向房门走去。与其在这里做灵敏的犬类,还不如当那个主动出击的猎人。

  鸡胸肉用刀背拍松,快刀切成小丁儿,接着放入盐、料酒、淀粉、蛋清,沈何夕带着一次性的塑料手套把鸡丁抓匀。

  煎锅里是炒熟的花生米,夹一个放在嘴里,香脆皮酥,沈何夕心情愉快地眯了下眼睛,干脆分出大半来撒上盐,拌一拌,便可成一碟咸香花生米。

  油锅里下花椒炸香,再把干辣椒爆炒出香气,倒入鸡丁翻炒一下,大火****着锅沿儿,催发了鸡肉的香味,在淀粉和蛋清的包裹下,鸡肉能够保持肉质的鲜嫩和原有的水分。再放入黄瓜粒儿,青、红椒粒,接着倒入用葱、姜、蒜、白糖、醋、酱油调配出的调味汁。最后撒入花生米,菜就出锅了。

  饭盒底层装上米饭,第二层放宫保鸡丁,第三层是鸡蛋羹,嫩嫩的,柔软得可爱。

  刚刚装好饭盒,门铃突然响了。

  打开门,高大英俊的金发绅士站在门外:“Cici小姐,昨天我在图书馆发现了一本中文菜谱,我觉得大概您会有兴趣。”

  早上七点半,沈何夕直勾勾地看着自己面前的哈维先生一脸淡定地拿着一本日文书对自己说是中文菜谱。

  “唔,其实我对菜谱不是很感兴趣。而且这本书并不是中文的,是日文的,并且也不是菜谱。”等等,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兄弟,早上七点半你敲一个单身女性的门,是想干啥呀?

  “哦,是这样。”哈维淡定地把那本封面是风景画的日文杂志收到自己的背后,接着更加淡定地抬步走进了对方的房间,“中国文化真是丰富有趣。”英国绅士表情严肃地说。

  沈何夕心里念叨:不请自入的哥们儿,我一直以为你表哥是个逗比,现在我发现是物以类聚。

  “好像中餐的早餐也非常丰盛。”哈维状似无意地走到厨房门口。

  沈何夕:我好像知道发生了什么?等等,我什么都不知道,为什么我来了英国发现,上上下下、里里外外、男男女女都有隐性吃货属性。

  “Cici小姐喜欢烹饪,我知道在另一个区有一家不错的中餐馆,如果您有兴趣可以改天去尝尝。”哈维不动声色地深吸了一口气。

  “谢谢,我不太习惯出去吃。”沈何夕尽量让自己的皮笑肉不笑表露得不那么明显。

  “当然,您有这么出色的手艺,光是这顿早餐的香气就已经足够让我怀疑,自己从前去的中餐馆到底是不是中国人开的。”

  关键词:香气、早餐“在这个大雾弥漫的早晨,让人饥肠辘辘又不想吃别的东西。”

  关键词:饥肠辘辘、不想吃别的东西你可以说得更露骨一点了。沈何夕默默腹诽了一下,露出了一个相当礼节式的笑脸:“当然不是早餐,是我的午餐,现在它们在保温饭盒里。”

  沈何夕可以发誓,她看见了对方的一头金发都塌了下来,那一瞬间的表情真让人觉得他凄惨极了。没有任何一个有良好教养的人会去垂涎别人餐盒里的下一顿饭,觍着脸进了一位年轻女士房间的哈维自然也不会。

  “抱歉,我只是想让您来鉴定一下这本书。”哈维可怜地举起差点被他遗忘的那本日文杂志,现在这本杂志成了他遮掩自己失望的唯一道具。举着杂志,哈维步伐略快地向门外走去。

  高挑纤细的女孩看着他似乎自带阴影的背影,心情突然好了几分。“真的很香吗?”干净的女声有着东方人特有的寡淡清冷,这个凉凉的问句,在他身后轻飘飘地被道了出来。

  哈维放下杂志,转过头看向自己年轻的异国邻居:

  “很香,丰富诱人的香气。”

  在他身后,沈何夕的脸上是淡淡的笑容:“你还有十分钟的时间,我需要鸡胸肉或者鸡腿肉、黄瓜、新鲜的辣椒、土豆、胡萝卜、蚕豆,豌豆也可以,只有十分钟。”

  在门外探头探脑的迈尔斯差点和快步跑出来的哈维撞成一团:“嘿!怎么样?有得吃吗?”

  回答他的是自家表弟直接拎着他的领子往外拖的大手。

  不同的人凑在一起,那就是江湖吧。沈何夕又拈起一粒花生米放进嘴里,脸上是当初在苍蝇馆子和人一起喝酒吹牛时的自在表情。